Advertisement


第五次被迫害 廣東佛山市胡雅婷被非法判刑四年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一九年十一月十二日】(明慧網通訊員廣東報導)近期,廣東佛山市順德區湖南籍法輪功學員胡雅婷被順德法院誣判四年。

胡雅婷曾在廣東省佛山市順德區祥潤會計師事務所任中級會計師。

二零零六年十月胡雅婷在散發真相資料時被當地國保大隊綁架,非法勞教一年多。

二零一零年九月初胡雅婷在某居民小區投遞真相資料時再次被當地國保大隊綁架,順德區法院冤判胡雅婷三年,胡雅婷不服堅持上訴,佛山市中級法院依然冤判胡雅婷三年,胡雅婷於二零一三年九月回到家中。

二零一五年七月胡雅婷在中山市黃圃鎮派發真相資料時被當地嶺欄派出所警察綁架後被非法拘留十五天。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十二日,佛山市順德區容桂派出所振華社區警察中隊,在佛山市順德區一次大抓捕中,又非法抓捕胡雅婷,胡雅婷被誣判兩年半,於二零一八年五月回到家中。

然而,在她結束冤獄僅三個月,即二零一八年八月,胡雅婷在某商場門口給一個學生真相小冊子時,被四、五個一直跟蹤她的便衣綁架到順德區容桂派出所振華社區警察中隊,於近期被順德法院誣判四年。

中共邪黨迫害法輪功學員的罪惡罄竹難書。胡雅婷的例子只是其中一個縮影。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