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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多年迫害 廣東楊秋娟又被警察深夜闖家綁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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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七年十一月四日】(明慧網通訊員廣東報導)二零一七年十月十一日凌晨十二點多,家住廣東佛山市禪城區的楊秋娟出門倒垃圾時再次被綁架。幾個穿便衣的男人突然從四樓衝上來,闖進家裏要非法抄家,楊家人要他們出示搜查證,他們說特殊情況可以不用出示,並說後面就有穿警服的警察跟來。

非法抄家到凌晨二、三點鐘,這些人再強行把楊一家六口劫持到樓下,其中楊秋娟和兩個外甥女都被戴上手銬。只見六、七部警車及小轎車把楊的住所團團包圍。

楊秋娟一家人被非法關押到佛山禪城區環市派出所,非法審訊到十二日凌晨二、三點,確定只有楊秋娟一人是法輪功學員,警察才把家人釋放回家,全家人的手機在派出所都被做了手腳,企圖通過非法監聽定位誘捕更多法輪功學員。

楊秋娟被警察以「組織、利用會道門、邪教組織、利用迷信破壞法律」罪名關押在佛山禪城區看守所至今。後家人去送衣服,竟被要求到環城派出所登記申請,准許後才能送衣服,並且在非法批捕前只能送一次。

堅持修煉真、善、忍 多次被非法關押

現年四十七歲的楊秋娟女士,廣東省茂名市人,醫科大學畢業。一九九八年開始修煉法輪大法,按照真、善、忍修煉自己的心性。修煉不久,原來雙手潰爛流膿、無法治癒的皮膚病痊癒了,從此身體發生奇蹟般的變化,與藥物無緣,人脾氣也變好了。楊秋娟畢業後跟隨父親開診所,在家鄉兢兢業業的工作和生活。

二零零零年元月二十八日,楊秋娟去北京為法輪大法說一句公道話。進京途中,被桂林火車站警察非法截捕扣押三天後,送到戒毒所關押十五天,罰款二千元。在被關押期間,她堅持煉功,被警察剪掉頭髮,強迫戴腳鐐、手鐐,警察還恐嚇她本人和家人。二零零零年五月初,楊又被派出所無理抓到戒毒所,楊秋娟絕食反迫害十二天後,獲釋。

二零零零年六月十日,楊秋娟在家被「610」等警察帶走,強迫拘留十五天,被騙簽了「不煉功」等,才放回。

二零零一年元月十二日,楊秋娟在賣服裝,被警察和「610」無故抓回農委宿舍,拘禁,楊絕食抗議六天後,被強迫簽了所謂放棄煉功的「文件」才放回。

在勞教所 遭受慘無人道的迫害

二零零二年四月,楊秋娟因發放講真相材料,被非法抓捕、非法勞教兩年。在勞教所受盡邪惡慘無人道的迫害。

進勞教所後,楊秋娟不屈從邪惡的迫害,不穿勞教服,不「轉化」,用絕食抵制邪惡迫害,遭到王大隊長、孫玉霞大隊長、唐湘平中隊長和吸毒人員的強制穿勞教服,以及五、六個警察和七個勞教人員的強制灌食。特別是獄警唐湘平,她叫勞教所其他幾個兇狠的勞教人員全部壓在楊秋娟身上,她則捏住楊秋娟的鼻子,差一點導致楊秋娟窒息。這個獄警說:「我就是第一個拿你開刀!」她還將秋娟反背戴手銬(由於過緊過長時間導致秋娟手麻了一個多月),不准坐,要坐也只能坐在師父相片上,有時在辦公室,有時在樓頂的封閉室,反覆折磨,每天都搞到兩點至三點鐘,才允許她去洗澡睡覺,但五點多鐘又要起來,仍未能「轉化」,最後把秋娟轉到其它大隊去了。

二零零二年十一月始,廣東三水勞教所開始了對法輪功學員的殘酷迫害行動。期間,管理科專門派人戴著黃袖箍拿著警棍等,在所裏各個地方轉悠。為了不讓法輪功學員互相見面,規定只能一個房間一個房間的人單獨去上廁所,輪不過來只好忍著。

獄警將堅定的法輪功學員分批單個的弄到教學樓、醫院、山莊(所外的所謂「法制教育學校」,即廣東三水洗腦班,是廣東地區最大的洗腦班)、院區辦公室等處強制轉化。手段包括:幾天幾夜不讓睡覺、手銬電棍折磨、打罵、不准上廁所等等。被一大隊劫持的楊秋娟,被折磨得昏死過去,她們又潑上冷水繼續折磨。所長唐××還把她銬在椅子上兩天兩夜。

中共酷刑示意圖:背銬、電擊、棒打、踩踢
中共酷刑示意圖:背銬、電擊、棒打、踩踢

二零零三年一月,一個姓王的獄警對楊秋娟說「去學習學習」,把她騙到了所謂的「教學樓」裏進行迫害,不准坐、不准上廁所、不讓睡、還要強迫罵師父,否則就指揮那些吸毒的人打罵。獄警孫玉霞則扯她的頭髮,王大隊長用腳踢,獄警黃惠玲用電棍電,(導致她的手發炎糜爛直至解教還未能痊癒),折磨到她承受不了被迫寫下「四書」才停手。

被監控跟蹤 守孝期間再次被抓走

楊秋娟在三水勞教所被迫害兩年後,在二零零四年回家,去霞裏派出所辦理遷戶手續,被該派出所無理要求留下電話監視她的行蹤,去工作或離開本地時要到派出所登記和報告。楊當即拒絕這種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權的無理要求,派出所惡言威脅:「如不服從一切後果自負」。

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二十七日,楊秋娟在茂名市電白第一灘做真相資料,被惡人綁架,非法關押在電白看守所迫害,家中年邁的老母親沒人照顧。後楊秋娟正念闖出。

二零一二年,楊秋娟在家照顧病重的母親。在邪黨十八大前,街道辦的惡人,到楊家去干擾,驚嚇楊母,導致其病情加重。二零一二年九月十七日,楊母辭世,楊秋娟在家守孝。

二零一二年九月二十七日晚上八時,孝服期未滿,眼淚未幹,「六一零」警察開來兩輛警車和兩輛行政車,把村子和楊家包圍起來,幾十人像瘋狗一樣強行綁架楊秋娟到茂名市洗腦班迫害。由於母親去世造成的傷痛和家人的哭鬧,楊被迫在所謂「保證書」上簽了名、按了手指印才在二零一二年十月得以釋放。

無辜又被綁架

由於多年遭受迫害(兩次勞教共非法關押四年半),楊秋娟前男友無法承受而離開了她,楊至今無法成家。

後來楊秋娟到廣東省佛山市租住,靠給服裝店打工度日。她待客熱情,誠信經營,業務成績斐然。儘管每月一千多元就可以雇一個小工,老闆還是願意以每月四千多元聘請她來打工,甚至她轉到其它店工作老闆還捨不得她離開。後來楊又與姐姐及其兒女、哥哥的兒子一起做服裝生意,租房費用一應由她來承擔。

一家人剛過上安穩日子,沒想又突然遭綁架關押。警察興師動眾,二零一七年十月十一日深更半夜闖進家去抓人,大肆抄家數小時,搶走了幾張真相光盤、幾張護身符、幾部手機、幾個U盤、幾張TF卡、一台筆記本電腦、一台平板電腦、一台打印機、一張大法師父法像等私人物品。

這樣一個只想當好人的善良的弱女子,遵紀守法、大公無私的平民,卻被迫害得如此淒慘,她甚麼時候才能過上正常的、不被騷擾的生活呢?

江澤民發動和維持的這場群體滅絕性的迫害,給上億法輪功修煉者和他們的家人帶來巨大的苦難。同時,這場對無辜好人的迫害也使中國的法制越發黑暗,使中共的官吏越發貪殘,也使中國社會的道德越發淪喪。所有的中國人都是這場迫害的受害者。試想一想:不讓做好人、做好人遭受迫害的社會,可不可怕?你願意你的孩子生活在那樣的社會嗎?

在此也奉勸那些為虎作倀的警察,認清形勢,不要再追隨江澤民魔頭迫害法輪功了,也為你們及家人留一條後路吧,不要愚蠢的做害人害己的事了!從二零一六年三月一日開始,新修訂的《公安機關人民警察執法過錯責任追究規定》正式施行。新規中規定:「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錯案,不受執法過錯責任人單位、職務、職級變動或者退休的影響,終身追究執法過錯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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