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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公安部當年對法輪功的一封感謝信說起

——給中國大陸各地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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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九年十月二十八日】一九九三年八月三十日,中宣部和公安部聯合召開第三次全國見義勇為先進分子表彰大會,會議專門邀請法輪功創始人李洪志先生為與會的先進分子做免費康復治療,效果顯著。為此,公安部所屬的「中華見義勇為基金會」在八月三十一日發出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致中國氣功科學研究會感謝信》,信中對法輪功的神奇祛病健身功效給予了高度肯定。以下摘錄感謝信的部份內容:

「八月二十四日李洪志先生應邀專程來公安部為王芳會長治病,八月三十日,李洪志先生帶領一批法輪功氣功師,來到會議上為近百名會議代表治病,治病效果之顯著得到了普遍的稱讚。

接受治療者有的是因刀傷、槍傷留下的後遺症,經治療後立刻解除了疼痛和麻木、乏力的症狀;有的是腦外傷造成的後遺症,經治療後立刻感到頭腦清醒,解除了頭痛、眩暈等症狀;還有的是當場就消除了身上的腫瘤;有的是在二十四小時內就排除了膽結石;也有一些是胃病、心臟病、關節炎等症狀患者,經治療後都在當場感受到了消除症狀的效果。在近百人的治療中,除一位輕微病患者沒有明顯感受外,其餘全部獲得了不同程度的明顯療效。經法輪功治療的代表們對中華見義勇為基金會作出這一安排非常感激,說這是為見義勇為先進分子作的又一實事,而直接為代表們做了這一實事的是中國氣功科學研究會各位領導和李洪志先生。這也是支持全國人民群眾發揚見義勇為精神的實際行動。為此,我會特向您及中國氣功科學研究會各位領導和李洪志先生表示誠摯的感謝!」

今天看這封信是不是有恍若隔世感覺,好像還不可思議,在一場會議上用氣功進行康復調治,使近百人的刀傷、槍傷留下的後遺症、腦外傷、腫瘤、胃病、心臟病、關節炎等各種疾病當場消除症狀,且效果明顯,這簡直就像在講神話故事一樣。這和中共江澤民集團二十年來對法輪功鋪天蓋地的誹謗,誣陷、抹黑根本對不上號了。

有人可能一時無法接受這一事實,會質疑這封信的真假。然而事實無法抹煞,一九九三年九月二十一日,中國公安部主辦的《人民公安報》也報導了此事,文章標題是《法輪功為見義勇為先進分子提供康復治療》,稱公安部見義勇為先進分子「經調治後普遍收到了非常好的效果」。相信法輪功祛病的神奇功效,「第三次全國見義勇為先進分子表彰大會」上的近百名會議代表已有切身體會,可能終身難忘。相信當時公安部從上到下的很多人對此也有了深刻印象。

不知現在大陸的各地警察對當年公安部的這封感謝信有甚麼想法。在江澤民從一九九九年發起對法輪功持續至今的二十年迫害中,中國大陸的警察公安們在中共江澤民集團的謊言欺騙中,在江氏集團各級上司的威逼利誘中似乎已成了迫害的急先鋒。今天,大陸各地警察在上頭的命令下,對法輪功學員的騷擾、抄家、綁架、構陷不斷,幾乎每天都能在明慧網見到這類消息和報導。在和警察的接觸中,法輪功學員看到很多參與迫害的公安人員都被中共的謊言矇蔽,滿腦子被中共灌輸的都是「自焚、殺人」等謊言,口口聲聲重複著「邪教」,「國家不准煉了」「危害社會了」……等等中共的欺騙宣傳。

這封感謝信是歷史的見證,它道出了一個真相,一個關於法輪功的真相:法輪功使不少公安人員都深深受益。在這封感謝信面前,中共那些所謂 「危害社會」的誹謗言論不攻自破。不僅如此,你們知道嗎?法輪功(又稱法輪大法或法輪佛法)至今已洪傳世界一百多個國家和地區,有上億人修煉,法輪功的神奇功效使多少身患絕症的人絕處逢生,法輪大法「真、善、忍」的信仰使多少人道德昇華,浪子回頭、惡棍變善良。無數有目共睹的事實,讓法輪大法得到了全世界各族裔民眾的愛戴和尊敬,世界上已有越來越多的人加入到法輪功的修煉行列。李洪志先生和法輪大法因對人類身心健康做出的傑出貢獻,獲各國政府褒獎、支持議案和信函三千五百多項。法輪功主要著作《轉法輪》已經被翻譯成三十九種語言。

法輪功本是中華民族的驕傲,是福益人類的高德大法,卻唯獨在他的發源地──中國大陸,因為江澤民的妒嫉而至今被誹謗、妖魔化和受到嚴重迫害,你們說,這不荒唐可悲嗎?沒有這場迫害,也許今天很多在無知中參與迫害法輪功的警察和公安,都是受益者,都在修煉法輪功中獲得了健康的身心,事實上,在一九九九年迫害前,公安系統從上到下很多人都在修煉法輪功。

如果這個社會有更多人講「真、善、忍」,有一個尊崇「真、善、忍」,而不是迫害和排斥「真、善、忍」的良好社會風氣,哪有那麼多的毒假食品和藥品,哪有那麼多的欺詐、暴力,惡劣的治安狀況,人人互鬥互害,老人倒地都不敢扶的社會環境呢?如果社會中有好的道德風尚、良好的治安狀態,警察同樣也是受益者,你們說不是嗎?脫下警服的你也是社會中的一員,有父母兄弟、妻兒老小,都渴望闔家團圓,希望自己和家人幸福平安,你願意父母有了病到醫院被醫生「痛宰」強收紅包嗎?被假藥坑嗎?你願意你的兒女喝三聚氰胺的牛奶,被強行打失效和毒假疫苗嗎?在學校吃劣質食品,被禽獸老師性侵嗎?你願意你的親朋好友被各種詐騙嗎?……沒有一個警察會說願意吧?

今天中國大陸的種種亂象,是不是和本該保護善良、維護社會公平、公義的警察總是被「上面」威逼利誘去迫害修心向善,講「真、善、忍」的法輪功學員有關係呢?

迫害修心向善的法輪功學員,有的警察也許會一時得到一些眼前利益,比如多一些績效分,增加了獎金,甚至有了「往上爬」的機會,但終究你們會發現這是得不償失,一定會害了自己。因為那些迫害行為一是違法,你們知道嗎?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是在執行明顯違法的決定和命令,一定會因此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二是有惡報的後果。是不是這樣,往下看,你就明白了。

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是在執行違法命令

別看你們中的不少人在參與迫害中,自以為是在「執法」,在針對「×教」做甚麼事。事實上你們卻不知道到現在為止,在中國大陸找不到任何一個可以迫害法輪功的「法律依據」。中國的任何一部法律都沒有把法輪功說成是甚麼「邪教」。你們馬上在網上搜索「中國政府認定的邪教組織」,找到公通字(2000)39號文件全文,你們會驚訝的發現,其中明確認定的14種邪教中根本沒有法輪功。

這也是很多人的一個疑問:為甚麼公安部在二零零零年的公通字(2000)39號文件公開認定邪教中沒有法輪功?二零零零年是江澤民迫害法輪功比較嚴重的時期,當時江澤民在一九九九年十月已親口將法輪功誣蔑為邪教,並裹脅整部國家機器全面的對法輪功進行誣陷和迫害。但二零零零年四月九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和公安部聯合頒布了《公安部關於認定和取締邪教組織若干問題的通知》(公通字(2000)39號),通知中關於「現已認定的邪教組織情況」表明,到目前為止,共認定和明確的邪教組織有十四種」而這十四種邪教裏面卻壓根沒有法輪功。公安部當時在制定這個通知時,不可能不知道江澤民迫害法輪功所做的一切,說「搞忘了」那是完全不可能的,唯有一種解釋合理:當時公安部的不少人不願盲目跟風中共江澤民集團對法輪功的污衊,他們用這種方式否定了江澤民把法輪功誣陷成邪教的說法。我們相信知道真相的人在良知未曾泯滅時,總會做出正確的選擇。那麼他們是怎麼知道真相的呢?一九九三年八月三十日,法輪功創始人李洪志先生在公安部舉辦的第三次全國見義勇為先進分子表彰大會上,為與會的代表做免費康復治療,當場取得顯著效果不就是一個活生生的例子嗎?

其實例子還太多太多,一九九八年五月,中國國家體育總局對法輪功進行全面調查了解。同年,北京、武漢、大連及廣東省的醫學界專家進行了五次醫學調查,在大量深入客觀的調查後,前全國人大委員長喬石等老幹部向中央政治局提交調查報告:「法輪功祛病健身有效率達98.1%、每年可節省上千億的醫療費。」結論是:「法輪功於國於民有百利而無一害。」

公通字(2000)39號的事表明中共人江澤民集團迫害法輪功是不得人心的,在中共內部都有非常多反對的聲音,二零一四年六月二日《法制晚報》公開列出的「中國政府認定的邪教組織14種」也根本沒有法輪功。你們知道嗎?江澤民當初準備迫害法輪功時,那一屆的政治局常委七個人表決,除江澤民以外,其餘六個人都是反對的。向中共中央提出「法輪功於國於民有百利而無一害」的喬石在二零一五年去世前,表示一個很大的遺憾就是沒在有生之年看到法輪功平反,而且留下遺囑不允許江澤民參加他的葬禮。

但是我們卻看到,許多警察、公安人員時至今日仍在無知地積極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其中一個原因就是不知道「中國政府」從來都沒有把法輪功認定為「邪教」,所謂邪教的說法只不過是江澤民本人及中共江澤民集團的「六一零」系統在誣陷和誹謗,但一些警察卻把這些完全站不住腳的誣陷和誹謗當成了法律依據,使自己執法犯法甚至犯罪有心安理得的理由。

有些人也許沒想那麼多,不管那些命令的對錯,認為上級命令就得執行,還以為那是在「執行公務」、是「立功」和多得到績效分和獎金的機會呢。但你們是否知道,從二零一六年三月一日,新修訂的《公安機關人民警察執法過錯責任追究規定》正式施行。新規中規定: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錯案,不受執法過錯責任人單位、職務、職級變動或者退休的影響,終身追究執法過錯責任。這無疑是告訴各級公安人員,因為執行了錯誤的命令將來是要被終身追責的。

國家《公務員法》第九章第六十條也規定:公務員執行明顯違法的決定或者命令的,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責任。這就是說公務員必須且只需對法律和正義負責,無須對任何違反法律和正義的命令負責,否則就要承擔法律責任。

其實對法輪功學員抄家,收繳法輪功書籍和相關物品真的是違法的。《國務院公報》二零一一年第二十八期刊登了二零一一年三月一日的《國務院新聞出版總署第50號文件 》(網上可以查到),其中99項和100項表明中國新聞出版總署廢除了對法輪功書籍的出版禁令,50號文件說明,法輪功書籍已被解禁,屬於合法出版物。就像所有正常的出版物一樣,法輪功的一切書籍、宣傳品可以正常的出版、發行、使用、傳播。

那麼把法輪功學員講真相的各種真相資料、用於修煉,放在家裏的書籍、電腦,現金等物品抄走,是不是違法的?判斷一個出版物是否合法,權威機構是國家新聞出版署,公安人員執法可得按照法律法規來執行呀,參與的人是不是涉嫌違法?

也許有人會說,二零一九年二月一日起,公安部關於警察執法方面作了新規定,規定稱,警察「依法履職對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合法權益造成損害的」,個人不承擔法律責任。但就從這條新規本身看,前提是「依法履職」,而參與迫害法輪功本身正是一個徹底的違法行為,那根本不是在「依法履職」,是在「執行明顯違法的決定或者命令」。

二、參與迫害有惡報的後果

當然,我們從法律方面講,有人是不當一回事的,人們說在中國大陸很多人沒有信仰,只信兩個字:權和錢。所以很多人甚至警察都沒有法律概念和法律觀念,你跟他談起法律,他根本不以為然,他認為法律是用來走過場的,是為統治階級(權力)服務的,在權力面前,在上級命令面前,甚至在上級明顯違法和法律相違背的「政策」規定面前,法律往往就變得脆弱和可有可無。

中共的法律觀念,法律是在黨之下的。在錢的誘惑下,人的法律觀念更薄弱了,沒有了法律觀念就可以無法無天,肆無忌憚了,當然說善惡的報應就更不相信了。但是在這麼多年的迫害中,很多警察卻因為這些觀念付出了慘重代價。因為無數的事實告訴我們:人不治天治,報應真的存在的。那些追隨江澤民積極迫害法輪功的上至周永康、薄熙來、郭伯雄、徐才厚、蘇榮、李東生、王立軍,下至直接參與迫害法輪功的各級官員、警察等,陸續遭惡報。

明慧網發表的《迫害法輪功 19年間逾兩萬人遭惡報》一文顯示,據不完全統計,十九年中有20784人遭惡報,其中包括被殃及的親友等4149人。在遭惡報形式的分類統計中,死亡人數最多,高達7405人,佔總人數的35.6%。在對遭惡報人員所分的九大類中,公安系統本人作惡遭惡報的最多,高達4540人,佔公安系統總數的26.5%,他們殃及的親友也最多,高達972人。

限於篇幅,我們略舉幾例供各位警察參考、警醒。

▼雲南昆明羅白積極參與迫害的警察徐春偉、李正發遭報一死二重傷

2004年1月9日,昆明鋼鐵公司羅白公安分局一輛轎車在昆楚高速公路段發生車禍。車上三名參與2003年11月6日晚抓捕法輪功學員馮寶定、高慧仙、紀開春的警察,一人死亡,兩人重傷。羅白公安分局黎明派出所警察徐春偉,在車禍中當場死亡,此人在執行非法的抓捕任務中最積極,不聽別人勸告,不相信勸善之言,這回把自己的性命給搭上了;羅白第三看守所獄警李正發,肋骨多根骨折,嚴重血氣胸,肝臟破裂、脾臟破裂、胃腸破裂,作肝葉切除、脾臟摘除、胃腸大部切除手術;羅白分局刑偵科警察賈萬紅,手臂骨折,嚴重眼傷,險些作眼球摘除。另有一名羅白交警隊交警楊軍(未參加過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所謂任務)和以上三人同坐車中,受傷最輕,僅腿部受輕傷。昆鋼的老百姓說,有的人當了警察就不顧好壞是非了,明知道是助紂為虐的壞事,還昧著良心去幹,騙了自己的良知,卻騙不了天地。

▼廣東揭陽三名參與迫害的警察車禍死亡

二零零五年三月五日上午,在普寧到惠來的高速公路上出了重大車禍。由於車後輪爆胎,車上當時坐著的五人,四人當場死亡,只有一公司老闆平安無事……。死亡中有三人是廣東揭陽三名參與迫害的警察,他們是林曙東、鄭松居、所長鄭某,都是三、四十歲的年輕人。他們幾個人不分好壞,只聽上級的命令,積極傳達迫害大法弟子的文件,還謾罵法輪功。鄭所長在擔任炮台鎮副所長期間就積極抓捕大法弟子多人去迫害。雖然得到功名利祿,可是他們的上級卻不能保住他們的生命。有些警察雖然知道大法弟子都是最善良的好人,可還是昧著良心在幹壞事,還在繼續抓捕大法弟子去迫害。善惡必報是天理,不聽勸告就只有天懲。

▼河北邯鄲國保大隊長黨殿軍遭惡報得癌症暴死 悔之晚矣

黨殿軍在任邯鄲市邯山區國保大隊長以來,利用手中權力,經常組織轄區內派出所警察(很多是臨時工)迫害邯山區法輪功學員,如策劃、參與搶劫、綁架、勞教、誣判的法輪功學員很多,黨殿軍也曾口口聲聲叫喊:「我是共產黨員、無神論者!我就是不怕遭報!」可結果呢?黨殿軍就是因為迫害法輪功命喪黃泉,遭惡報得癌症暴死。當天理真的應驗於他時,他顯的是那樣的淒慘與可憐,臨死前後悔不該當初,可是已經晚了!

以上惡報案例告訴我們:老天是有眼的,人在做天在看。不管你相不相信,如何口稱不怕,報應來的時候,是毫釐不爽的,不是嗎?在前兩個案例中,車禍來時,同在一輛車上的人誰幹了迫害的事誰遭報,結果都是有別的,清楚明白。參與迫害真的有惡報。

《迫害法輪功 19年間逾兩萬人遭惡報》一文還提到:然而通過粗略統計還發現,在遭惡報的20784人中有310人在遭不同程度的惡報後,通過法輪功學員講真相開始醒悟,有的睜一眼閉一眼,不再參與實質迫害了,有的調離原單位,不參與迫害了,有的明白真相後病很快好了。他們有的接到惡告大法弟子的消息不予理睬或故意拖延時間;有的知道要綁架或騷擾大法弟子的消息想辦法讓對方提前知道; 有的在審問時避重就輕為釋放打下基礎;有的乾脆無罪釋放或故意輕判;有的對非法關押的大法弟子想辦法給予保護、照顧等等。下面再舉一個例子,說明聽得進勸善和聽不進勸善的不同結果。

▼四川布拖縣兩國安大隊隊長的不同結果

四川省涼山州布拖縣公安局國安大隊隊長李春,自2002年初擔任隊長以來,每逢所謂的「敏感日」(如中國新年、4.25、7.20、10.1、元旦等),他都會對大法弟子進行騷擾,並威脅他們,「不許煉功」、「不許散發法輪功的真相資料」、「不許進京上訪」等等,囂張地迫害大法修煉者。李春曾在2005年,多次上門威脅一法輪功新學員,不許該學員煉功、看真相光碟。一週後,李春的兒子毒癮發作時,因注射毒品身亡。

李春無視上天的警告,和大法弟子的勸善,於2006年他遭了惡報,類風濕關節炎惡化,疼痛難忍,被迫切除了一條腿,成為終生殘廢。這是因他迫害法輪功,而造成的惡果。

布拖縣公安局此前國安大隊隊長,一次對大法弟子實施了上萬元的巨額罰款後不久,他駕私車翻車;雖然只受了點輕傷,但修車的費用恰好就是1萬多元!大法弟子給他講真相,並告訴他,你這次車禍就是老天在警告你了,別再對大法弟子行惡了!你罰了大法弟子1萬多元,你修車也就花去1萬多元,這就是現世報呀,如果再不改,下回可是要收命了!這位當即明白了,迫害大法弟子這樣的好人是要遭報應的!由於感到身不由己,於是在二零零一年初,就決定提前退休,拋棄了國安大隊隊長的職位,不再傷害無辜,遠離了罪惡,也就遠離了災難。

要清醒,不要給中共江澤民集團當陪葬品和「替罪羊」

江澤民發動的這場對「真、善、忍」的荒唐而邪惡的迫害是不得人心的,是違法違憲、傷天害理的,不僅在中國國內有很多人厭惡和反感,如今在國際社會上,已有越來越多的國家政府發出強烈的呼聲,要求中共停止迫害結輪功,釋放所有被非法關押的法輪功學員,停止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的滔天罪行。全球清算迫害法輪功的世紀大審判一定會到來,所有參與迫害者最後的結局是肯定的:受到人間法律的制裁和天理的嚴懲(惡報)。

如今就算在中共體制內,稍微明智和理智一點的人都不願去參與迫害,給自己找麻煩,「趟」這場「渾水」。

其實現在中共中至今還在積極下達各種迫害指令的人,就是江澤民集團的各級死黨,他們身上背負累累血債,自知罪不可赦,因此想脅迫、利誘更多中共各級人員特別是警察,參與到迫害中,以此延續迫害政策,妄想推遲末日的到來。但他們的生存空間越來越狹窄,因為江澤民集團的各級死黨有一個算一個都是貪官,在中共的內鬥中,他們不斷被以貪腐的名義被拿下,實際上是報應的一種。事實上很多江氏集團的死黨都是有今天沒明天的人,看看今天報導出來不斷落馬的中共貪官絕大多數都有參與迫害法輪功的犯罪經歷,比如近來在雲南因孫小果一案密集落馬的各級公檢法官員,基本都曾參與迫害過法輪功的。

而在國際上,他們的退路也被切斷。二零一九年五月,美國政府做出重大決定,決定對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中共各級人員(包括直接實施迫害者,制定具體政策、下達命令者及協同者)實行制裁:①、美國政府將更加嚴格地審核簽證申請、對人權及宗教迫害者拒發簽證,包括移民簽證和非移民簽證(如旅遊、探親、商務等)。②、已發簽證者(包括「綠卡」持有者)也可能被拒絕入境。③、美國國務院官員還告知美國法輪功學員,可以向他們提交參與迫害者名單。不久前,在法輪功反迫害二十週年之際,法輪功學員將一批惡人名單遞交美國國務院,要求根據相關法律將其列入特殊名單,對其拒發美國簽證、禁止其入境;全球已28個國家已經或計劃制定,與美國「馬格尼茨基人權問責法」類似的法案,對人權迫害者拒發簽證,並凍結其海外資產。

中共官場裸官成風,許多官員特別是江氏集團各級死黨,把子女、家屬和大量貪腐來的資產都已經移民到海外,美國是最主要的目的地。一旦這些官員被制裁,他們在美國等地的資產首先要被凍結。這些官員擔驚受怕、靠不正當手段得來的錢財,可能都將失去。更主要的是,他們本人會被美國拒發簽證,無法進入美國。他們的子女親屬也很可能受牽連,被美國取消綠卡、簽證,遣送回國。

美國的這一舉動,打中了中共各級人權迫害者的七寸,觸動了他們最根本的利益,截斷了他們的最後退路。這種情況下,他們那種絕望感是普通百姓和中共基層人員無法理解和體會的。別看中共的權貴、各級官員們平時對中共體制歌功頌德,但他們內心早就對這個腐敗、罪惡、殘酷傾軋的體制失去了信心,別看他們平時說得如何冠冕堂皇,舉手表決一個不落,但看看中國大陸那麼多的富豪、既得利益階層、中產階層,甚至整個中央的委員會的高層管理人員,他們把他們的小孩子放在哪?他們把錢放在甚麼地方?他們已經用「腳」做出了真實的選擇。出逃到美國等地那是他們最後的退路和幻想,那麼一旦自己到不了美國,家屬子女受牽連也出不了國或被遣返,財產被凍結……他們苦心經營多年的「退路工程」一朝坍塌,化為烏有,指望落空,幻想破滅,你想一想他們該有多絕望。

所以十月一日前,中國大陸各地發生的各級政法部門、「六一零」、公安部門自上而下脅迫利誘各級警察,對法輪功學員大面積的瘋狂騷擾、綁架、抄家、構陷……不排除江澤民集團的各級死黨在絕望中利用所謂十月一日維穩之機發洩私憤、以此報復的可能。然而天欲使其亡,必先使其狂,最後的瘋狂只會加速他們惡報的到來。惡報加身之時,那是他們咎由自取,罪有應得之時。

然而最可悲的卻是所有被他們在末日瘋狂前利用的各級警察。你們想一想,你得到了甚麼:那點可憐的「記分獎勵」和獎金。而為了得到這點利益,你們執行了明顯違法的決定和命令,違了法犯了罪,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而且還要面對不期而至的各種惡報,人生中的各種麻煩、災難就在前面等著。

十月八日,美國商務部公布了針對中共的新的制裁名單,包括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公安廳和其十八個下屬機構。被制裁的新疆公安局內部人員擔憂和恐懼的是,雖然此次沒有制裁到個人,但有著新疆公安系統工作背景的且被美國記錄在案的他們,不僅未來出國會遇到麻煩,他們在海外的資產有可能被凍結,而且他們的子女如果要去美國和西方國家留學、工作、旅遊,恐怕也會遇到問題,制裁已向迫害人權的中共基層人員靠近,並不只對中共高官。為了蠅頭小利被當槍使,稀裏糊塗給中共江澤民集團當了陪葬品和「替罪羊」,真的是得不償失,盲目的跟他們跑,沒有任何希望,前面只有災難和絕路。

至今還在參與迫害法輪功的各個警察,真的應該警醒了。若你看明白了以上這一切,請趕快棄惡從善,停止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釋放無辜,將功補過。同時收集「上級」迫害者的證據,將來為自己贖罪,這才是明智的選擇,才是你們唯一的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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