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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應遵從天命 勿為邪黨賣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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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九年一月二十三日】千古以來,對於執掌國法的人,人們寄予了很高的期望,權力可能會「暗無天日」,而執法者卻可能撥雲見日,讓公堂的冤情重見光明,所以人們對於鐵面無私,公正判案的法官都以「青天」來稱謂,比如北宋的包拯,被稱為「包青天」。

包拯任監察御史時,他曾在宋仁宗面前七次彈劾貪官王逵,三次彈劾外戚張貴妃的伯父張堯佐。

包拯為了防止權貴們找他「走後門」,完全斷絕了與他們的私交。堵了後門卻開了前門,規定大開官府正門,凡告狀的都可以進去直接見官,面陳案情,任何人不得阻攔刁難,呈現了「前陳曲直,吏不敢欺,是非明辨」的局面。

包拯嚴於律己,生活儉樸,清正廉潔。他的「不持一硯歸」的故事廣為流傳。端硯聞名天下,當時的權貴、大臣、學士們都以家中存有幾方端硯為榮。包拯曾任職端州,任滿後,端州百姓萬人空巷來碼頭相送,攜物相贈,都被包拯一一謝絕。有個人將一塊最上等的端硯用黃布包好,悄悄放進艙內,想包拯到了地方也就收下了。包拯的船不久到了羚羊峽,本來風和日麗的天氣卻突然風起雲湧,大浪不止,幾乎快要將船給淹沒了。包拯下令停船,暗自詫異:「我包拯在端州清淡如水,如何惹的天公這般動怒?」於是命人查看行李。果然發現了一件端硯。包拯將端硯扔進江中,硯一落江,頓時風平浪靜,雲開日出。

古人講「皇天無親,惟德是輔」。造物主造就了世間萬物,並沒有任何的偏袒,而只有賞善罰惡,奉行正義的道德信念才是人世間最高標尺,才是符合天意的行為!這樣看來,法官的「天命」,應當是維護正義,維護天理,維護公正,從而制約權力的膨脹,規範社會的行為準則。

然而,自信奉無神論的中共執政以來,文革、破四舊、反封建、改造思想、劃清界限,用了數十年時間,系統地切斷了中華傳統文化與中國現實社會之間的聯繫。造成了中國大陸社會不信神,不信佛,笑貧不笑娼的敗壞狀況。

而司法完全淪落為中共權力的統治工具,法官聽法院的,法院聽黨的,沒有甚麼公平正義,黨說的話就是最大的法,本應代表公平正義的法官,置自身應當恪守的「天命」不顧,而完全任由「黨命」擺布,跟隨中共興風作浪,為非作歹!

據明慧網報導,二零零七年九月十二日晚十點半左右,河北寧晉縣法輪功學員李志勤正在一樓的房間裏睡覺,屋裏關著燈,十幾個警察突然翻牆闖進,把李志勤拽起來就打。李志勤的兒子當時在場,大喊:「你們憑甚麼打人!」上前理論。李志勤戴著手銬被拖走,第二天晚上家屬被告知李志勤死亡。李志勤的屍體被公安局悄悄送到邢台殯儀館火化,說是突發心臟病死亡,可李志勤生前一直在幹體力活。

二零一四年初案件的代理律師及李志勤的親屬開始向北京最高法院提出申訴,輾轉數次奔波,把材料遞到了最高法院賠委會辦公室。二零一四年八月二十八日,最高法院做出立案決定並在網上公布,二零一四年九月一日成立合議庭,審期一百八十四天。家屬和律師一直期待最高法院能開庭審理,揭開李志勤被迫害致死的真相,還家屬公道,卻遲遲等不到開庭的消息。直到二零一五年一月才打聽到,案子已經在二零一四年九月二十八日審結,家屬連判決文書也沒有收到,律師詢問後,最高法院才給律師寄了一份。最高法院裁定書認為河北省高級法院和邢台中級法院的判決並無不當,稱「你們的申訴理由不成立,本院賠償委員會予以駁回。」

沒有開庭、沒有質證、沒有調查,最高法院在一個月內迅速做出駁回反應。這說明了甚麼?中共法制的幌子還能撐幾天?

這次到北京最高法院申訴,律師通過調查,詳細整理了寧晉公安局出具假材料的證據,和李志勤被打死的證明材料,但最高法院沒有採納,仍單方聽信寧晉公安的荒唐舉證,對公安人員夜間綁架對李志勤暴力行兇的行為不聞不問,維持原判。

古代的衙門設堂鼓,可以擊鼓鳴冤官吏即刻升堂,即使大理寺、金鑾殿也可以滾釘板立即受理。因為古人都知道民為重、君為輕、社稷次之的道理,決不會一個運動接連一個運動地折騰老百姓。製造一個又一個的冤假錯案禍害人民。

清朝末年的楊乃武與小白菜是一部反映晚清慈禧太后為民申冤,不惜懲治二百多個貪官污吏的真實故事。而中共統治下的法輪功冤案比比皆是,中共各級公檢法的罪惡更是罄竹難書。

有句古話,人不治天治。一些為中共賣命的法院正、副院長們,也紛紛厄運相隨。據明慧網《迫害法輪功 70名中共法院院長遭惡報》報導,已有七十名中共法院院長,他們都是被官方網站公開通報、審查、免職、判刑等。善有善報,惡有惡報,七十名法官被懲治,也在警示著那些大大小小的法官們,在正義與邪惡面前,要做出明智的選擇,對於被非法迫害的法輪功學員,不要再聽信邪黨的指使。

對於真善忍修煉者心生善念,就是對普世價值的尊重,就是在邪惡勢力面前選擇了正義,就是在踐行法官這個角色所擔負的「天命」,也是去除中共紅魔強加給人的「黨命」,選擇在一念間,但這一念卻是天壤之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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