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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唐的「先判後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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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九年一月十五日】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二十九日,前央視主持人崔永元在網上發文爆料,最高法院審理的「陝西千億礦權案」的二審卷宗,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下旬一次性丟失,該院法官王林清和高院院長周強都涉及此案。並爆出最高法院「先判後審」,拿全國人民當猴耍的醜惡事實。

作為國家最高執法機構的最高法院,這種蔑視法律、執法犯法事件引起了國際輿論的高度關注。許多人通過這件事進一步看清了中共「法治」的真面目。但也有一些不了解中國現狀的西方人對此事有些疑惑,能有這麼荒唐的事情嗎?法院判決不是通過審案、在查明事實的基礎上,才能根據犯罪事實依法判決嗎?沒審根據甚麼判哪?

人們提出這些疑問是正常的。對於生活在西方法治社會的人,是不會相信有這麼荒唐的事情的。但遺憾的是,在中共治下的中國,這種現象不僅有,而且還相當普遍。甚至還有更嚴重的,如,不審就判;通過法庭審理已證明被告人無罪而枉法判有罪;被失蹤;被精神病等。

為甚麼會出現這麼嚴重的不符合常理的荒唐事情哪?就是因為中國並不是一個真正的法治國家,而是一個由中共獨裁專制的國家,權大於法,以人治代替法治。連最高法院都在肆無忌憚地執法犯法,做出「先判後審」這樣荒唐的事情。可見中國的所謂「法治」已墮落到何等程度。

中共為了在國際上把自己裝扮成一個正人君子,高喊依法治國,標榜它的法治、人權。中共這種自我美化的宣傳,只能欺騙不了解中共的人,對於生活在中國的普通百姓來講,中共的這種自我美化是十分可笑的。

看看幾十年來那些成千上萬的上訪冤民,有冤無處伸,還要被野蠻打壓,甚至被非法抓捕、關押。

戳穿中共「法治」謊言的最典型事例就是對「709」人權律師的非法抓捕,沒有任何事實依據就任意抓人,這與土匪綁架有何區別。天理何在?法治何在?人權何在?

這些還是人們能夠看得到的罪惡。還有更多的罪惡是人們看不到的,如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其違法濫法已達到無以復加的程度。

由於迫害法輪功違憲違法,沒有法律依據,因此在所有的所謂法輪功案件中,從立案、起訴到審判都是違法的,都是在蓄意迫害法輪功學員。在這些蓄意陷害法輪功學員的案件中,不僅普遍都是「先判後審」,甚至連立案都是根據抓人需要,「先抓人後立案」。

如河北省秦皇島政法委「610」給青龍縣政法委、青龍縣公安局國保下達抓捕法輪功學員的人數和抓捕任務。僅在二零一七年十二月十八日至二十四日六天的時間裏,就非法抓捕了十七名法輪功學員。

按照下達的抓人任務抓人,抓完人再編造罪名立案。這種荒唐的事情在所謂的法輪功案件中比比皆是。

再舉個具體例子。河北保定地區高碑店市崔中旺村董海媛,正在家中照顧身患腦梗的老父親。突然數個警察闖入她家,在沒有任何法律手續的情況下,將她綁架並抄家,理由是有人舉報她煉法輪功。董海媛性情溫和善良,樂於助人,是個人人稱讚的好人。就是這樣一個受人尊敬和讚揚的好人,僅僅因為她是一名法輪功學員,公安機關就將她刑拘並逮捕;檢察機關在沒有任何事實依據的情況下,編造謊言起訴董海媛;高碑店市法院還煞有介事地對沒有觸犯任何法律的董海媛進行了審判。可見中國的所謂「法治」都已荒唐到何種程度。而這種荒唐的鬧劇並不是個案,在迫害法輪功的這二十年中每天都在發生著、上演著,這是我國法律的悲哀。

凡是有關法輪功的案件,公、檢、法、司都無權自己處理,必須聽命於「610」。許多律師在檢察院和法院閱卷時,都發現有610主持召開的「三長」會議記錄,在沒有走起訴和庭審的程序之前就已擬定好了判決的刑期。所謂的起訴或開庭只不過就是走走過場,擺擺樣子,裝裝門面,用以欺騙世人。

法輪功不是邪教,用《刑法》第三百條給法輪功學員定罪是錯誤適用法律,不能成立。由於沒有給法輪功定罪的法律依據,因此有的法院乾脆不經庭審就枉法判決。有的法院為了不當庭丟醜,要麼逼迫或誘惑當事人家屬辭退律師;要麼耍無賴採取各種手段阻止律師介入,甚者當庭耍流氓,非法阻止律師就《刑法》第三百條這個問題展開辯護,有的法官不得已竟說出「在我這裏不講法律,也不能提及法輪功」。當律師問道:「你法院不講法律,對法輪功學員判刑,又不能提及法輪功,你這是開的甚麼庭?」有的法官被問急了,惱羞成怒時竟調動法警毆打律師。中共的「法治」竟荒唐到這種程度。

迫害法輪功使中國的「法治」、「依法治國」成為笑話。現今的中國,不停止迫害法輪功,「法治」就無從談起,「依法治國」就只是一句空話。

建立一個健全的法治社會,是一個國家長治久安的基礎,是每個人的公民權利的根本保障。破壞國家法治,受害的將是所有的人。今天可以迫害法輪功,明天也可以迫害你。甚至連曾是國家主席的劉少奇,人身權利都得不到保障,都可以隨意迫害致死。「文革」時可以一夜之間砸爛「公檢法」,大批公檢法人員被遣送到邊遠農村接受勞動改造。這都是由於破壞了國家法治而造成的悲劇。

為了使這樣的悲劇不再重演,希望每一個有正義良知的人都能站出來抵制這場荒謬的迫害。也希望那些被謊言宣傳欺騙、至今還在仇恨法輪功的人,能夠聽一下法輪功學員的訴說,了解一下法輪功的真相,看看江澤民做的那些傷天害理的事,這樣才能在善與惡,是與非面前得出自己的正確結論,走好自己的人生路。更希望那些受謊言矇蔽,曾經參與過或現在仍在參與迫害法輪功的人,能早日看清江澤民抹黑法輪功的謊言,看清迫害法輪功對我們國家、民族造成的巨大傷害,早日覺醒,早日停止迫害,將功贖罪,趕快從江澤民集團迫害法輪功的滔天罪惡中把自己解脫出來,不要為江澤民迫害法輪功的罪惡買單。

國家的發展,民族的振興,需要一個真正的法治社會,只有建立一個健全的法治社會,國家才能長治久安,才能避免「先判後審」的荒唐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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