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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省桓仁縣張茂珍被迫害經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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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九年一月二十一日】(明慧網通訊員遼寧報導)遼寧省本溪市桓仁縣法輪功學員張茂珍,女,今年六十四歲。二零零九年曾被中共警察綁架、抄家,被迫害致心臟病突發、血壓升高。警察威脅、誘惑她在無中生有的所謂二十六條罪狀上簽字才釋放了她。

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份,早上六點半左右,有人敲門,張茂珍問:「找誰?」門外人說:「收水費的。」一般收水費都是在早上或晚上,也沒警惕就開了門。前頭是個女人,緊接著進來四個男人,其中有一個是司機。

張茂珍趕忙問:「你們是幹甚麼的?!」他們也不說話就進裏屋了,然後拿出警察證件。張茂珍說:「你們也太不像話了,就搞共產黨那一套假、惡、鬥,都不敢說真話,欺騙老百姓!」他們沒吱聲,裝聽不著。這時領頭的一個男人叫於慶利,說:「你被人舉報了。」這時張茂珍一直給他們講真相:「我按師父要求的真、善、忍去做,全身很多大病都好了,你們這樣迫害好人,善惡必報啊。」

警察們不由分說,搶走了兩本《轉法輪》,還有其他大法書四、五本,一個MP3,四、五十盤神韻光盤,還有師父法像,全部搶走。然後把張茂珍強行帶走。在家樓下,張茂珍用力喊:「法輪大法好!」被三人用力按住,差點沒氣了。

他們把張茂珍綁架到公安局,給她戴上手銬,張茂珍被迫害致心臟病突發,血壓上升到一百九十,上不來氣,警察怕出現危險,把張茂珍送到醫院住院,打上針後,三個男的開了一個小會,拿出了一張取保候審的單子,上面有二十六條犯罪事實,讓張茂珍簽字。張茂珍說:「我沒念幾天書,除了大法書經常看,其它都看不懂,也不認識。」那個隊長念,讓她聽,念一條,張茂珍說:「我沒犯罪。」二十六條全念完了,張茂珍全部否定:「這些罪狀和我們法輪功沒關係,你們這是陷害好人,我們是按真、善、忍去做更好的人,你們聽江澤民指使,迫害好人。」那個隊長說:「沒有別的辦法,只能這麼做,今天抓了你們法輪功三十多個人,你這是處理最輕的。如果不簽字,把你交到局裏,後果就是勞教、判刑,沒輕的,你講甚麼都沒用,簽了字,我們也交差了,你也可以出院回家了,你這病一煉功就好了。」

這時張茂珍的丈夫和弟弟都來勸說張茂珍。警察綁架好人,把人迫害得住院,差點出現生命危險,又偽裝成好人誘惑她簽字,充份體現出了共產黨的流氓本性。最後簽了字才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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