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德清於一九九四年末開始從事警察職業,由於修煉法輪大法、按照「真善忍」的標準做人,他工作兢兢業業,不計較個人得失,也從不罵人、不說髒話,是公認的好警察。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發起迫害法輪功的運動。王德清多次遭迫害:二零零二年二月無故被非法勞教。在勞教所遭的關小號、背銬、毒打等折磨,導致右耳被打穿孔、患腰椎盤突出。二零零三年十一月,王德清被單位非法開除。
二零一三年六月四日上午,王德清再次被桓仁縣國保大隊警察綁架。二零一三年九月,他被非法逮捕。十月份,家人為他請了律師作無罪辯護。
桓仁縣法院準備於二零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七日開庭審理王德清案,卻不通知律師,還欺騙王德清簽了「不用律師也可以出庭」的書面文件。當時蘭志學律師到東北辦案,得知此事後,於第二天一早驅車趕到看守所見了王德清,王德清明白後寫下「必須律師到場,否則不同意開庭」的聲明。蘭志學律師並準備就公檢法人員誘騙當事人的違法行為提出控告,法院庭長只好做了妥協,把開庭時間延後六天,為王德清的律師出庭辯護贏得了時間。
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二日上午,被迫害的骨瘦如柴的王德清被人攙扶著走進法庭,他還未等正式開庭就支撐不住了,全身抽搐、休克了,被送到桓仁縣醫院搶救,住了三天院,未見好轉,又被警察拉回看守所,結果他的身體愈加惡化,又被轉回醫院,被醫院診斷為肺結核,大約住院二十三天,當時王德清體重只剩九十來斤,眼睛緊閉,不能進食,針也打不進去,奄奄一息,仍有四名警察在醫院整日看守,盤查來看望的人。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二十四日,王德清取保候審半年,回到家中。
取保候審半年到期後,法院又要對他開庭,王德清被迫離家。法院人員多次找王德清的家屬要人,並於二零一五年三月十八日、十九日、二十日,連續三天強迫王德清的家屬去法院、去公安局做材料,恐嚇要株連家屬,並在網上非法通緝王德清。王德清目前被無法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