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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省本溪市安玉華被迫害經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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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九年一月十六日】(明慧網通訊員遼寧報導)遼寧省本溪市桓仁縣安玉華,六十六歲,於一九九七年六月份開始學煉法輪功,身體得到了淨化,全家人受益。以前她老吃中藥,現在不吃了,身體、性格方方面面得到了極大的改善,法輪大法歸正了人心,教人做一個好人,安玉華心中無比感恩師父、感恩大法。

然而風雲突變,自從一九九九年七二零後,江氏集團開始迫害法輪功,原本幸福安寧的家庭從此風雨飄搖,備受摧殘。

二零零零年正月十三,安玉華單位來人了,是針對學法輪功而來的,說看看她在家幹甚麼。沒過幾天又來了,這次是單位的領導來監視她,說:「你千萬不要去北京,我還要多來幾趟。」安玉華說:「那可不一定。」該領導出門便去了派出所舉報了她。派出所來了四個警察搶走了安玉華的法輪大法書、煉功錄音帶、講法錄音帶等,警察給她戴上了手銬,鎖在暖氣片上,晚上來問話,問完了話又給鎖在暖氣片上,直到第二天早上班,之後,安玉華被送到了拘留所非法關押了半個月。警察怕她去北京,又強制她交押金一千元,如果一年之內沒事才返還。

長期固定銬在暖氣管上
長期固定銬在暖氣管上

二零零二年大約六月份的一天早晨七點左右,派出所的警察劉曉明和政法委的黃衛來了,他們讓安玉華收拾東西,去他們領導那說幾句話。就這樣安玉華被騙到了公安局,又被拉上車,劫持到了本溪市威寧營教養院,在那裏辦半個月的轉化班,每天看誣蔑法輪功的電視造謠宣傳,逼迫寫認識、向邪黨宣誓,簽字等,進行強制洗腦轉化,不轉化就面臨著被勞教。回來後派出所警察還繼續騷擾,讓去簽字、按手印等。

派出所警察竇廷斌和另一個警察經常去安玉華家監視她的行蹤。還有兩次竇廷斌開車,車裏坐滿了人,讓她上車,安玉華說:「不去,買菜去。」竇廷斌還到家裏強制讓她按手印、簽字等。後來竇廷斌將安玉華彙報給了610頭目王奇,之後安玉華又遭受了接連不斷的迫害。

二零一一年安玉華的母親有病,她和妹妹換班護理,王奇帶人去安玉華家裏非法搜家,把一本法輪大法書搜走了。過了一段時間王奇又帶人來了,安玉華沒在家,搞得家人惶恐不安。

二零一三年夏天,安玉華和其他法輪功學員在街上講真相,被惡人舉報,身上帶的資料被610頭目王奇搜走了。

二零一四年五月份,安玉華出去講真相被客運站張廣鋒舉報,610王奇將她非法拘留十五天。

二零一五年因為向兩高控告江澤民迫害法輪功,安玉華被610王奇和派出所警察張偉綁架到公安局,非常詳細的詢問身體狀況,然後逼迫簽字、按手印、抄報紙、照像等,否則不准走。

610國保大隊人員看見安玉華的丈夫,以威脅的口吻說:不准安玉華在街上給人講真相,這地盤是我的,不聽就會如何如何被抓捕等。安玉華在街上多次遇到不明身份的人員,在車裏等隱蔽處給她照像、錄像,有時還跟蹤。

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六日,安玉華在街上被610國保大隊長王成剛帶領一夥人綁架塞入車裏,當時安玉華周身疼痛難忍,五臟六腑像要被抓出來扔了似的疼痛,腿不好使,站不起來。在車裏另一個警察拿錄像機一直給她錄像,安玉華被折磨得昏天黑地,怎麼到的公安局都不知道。下車後警察死死地抓住她的胳膊,架著她進了公安局大廳,送入地下室。

天黑時,610王奇問安玉華要家裏鑰匙。她說沒帶。王奇說:「不行砸鎖,過程得走。」當王奇帶一夥人要砸鎖時,安玉華的弟弟和孩子阻止了他們行惡。十一月九日,安玉華被轉入到本溪市看守所。

二零一七年三月一日,安玉華被非法庭審,在法庭上,法官誹謗法輪大法,念了一大串客運站工作人員張廣鋒為首的聯名舉報的名單、胡編濫造的假證人、假事實、假證據和非法拍照,還有甚麼影碟。庭審後讓安玉華補充,試圖以破壞法律實施的罪名判刑,但是罪名不成立。同年六月二十三日又進行了第二次庭審,還是些胡編亂造的所謂假證人、假事實,只為害人,還逼迫安玉華簽字、按手印等。對她構陷罪名,安玉華被非法冤判三年。

時年六十五歲的安玉華經過七個多月的非法關押,身心遭受嚴重摧殘折磨,原本健康的身體每況愈下,二零一七年六月三十日出現腦血栓症狀,右腿不好使,第二天右手也不好使了,血壓高,監室裏的號長報告給大夫、獄警,獄警讓觀察幾天。

七月七日,看守所所長和獄警送她去醫院檢查,確診後,大夫說:「得住院。」所長說:「不住,給法院打報告。」獄警讓安玉華寫不煉了,安玉華手抖寫不了,獄警就讓犯人代寫然後強迫簽字。由於病情嚴重,安玉華被轉回桓仁縣醫院進行醫治,之後保外就醫回家。

回家後,八月九日,610大隊長王成剛帶一個警察來安玉華家,強迫給她和丈夫、孩子照像,還不讓說也不讓寫被迫害的話。

八月二十九日派出所又來兩個警察,詢問安玉華的身體狀況,問她能不能走,她丈夫說:「走也得扶著走。」

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二十八日,桓仁縣法院法官朱福臣和一個警察來到安玉華家,送來非法判刑三年的判決書,並且說還要去鞍山醫院鑑定。

二零一八年二月六日,中共人員又來電話騷擾讓去體檢。安玉華在家休養期間,警察多次強迫安玉華去體檢,企圖繼續非法關押安玉華至冤刑期滿,遭到安玉華家人的抵制。警察還騷擾家屬,強迫她兒子簽字,以承認其母「破壞法律實施罪」的成立,不簽字就威脅把母親再抓進去,讓家屬配合給安玉華施壓,挑起家庭矛盾,限制她的行蹤和與其他學員正常接觸交往等。

安玉華因為信仰法輪功,按真、善、忍做個好人,沒幹任何壞事,更沒有違法,十九年來,接連不斷遭到江氏集團610國保大隊無端的殘酷迫害,以致現在身體行走不便,右側身、手、腳發麻,時不時的發病,腿不好使,腦袋發脹,記憶不好,坐下吃頓飯的功夫就站不起來了,行走時右側身不是胯骨疼痛,就是關節痛,腳脖痛,渾身難受。原本健康的人被迫害成這樣,正是江氏集團迫害法輪功學員,犯了「破壞法律實施罪」,法輪功學員祛病健身做好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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