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第一次庭審未果,辦案單位本溪縣鹼廠派出所繼續拼湊材料,羅織罪名,甚至找了三個小學生作所謂的「證人」(所有證人均未出庭)。
三位維權律師作了有理有據的無罪辯護,而公訴人黃偉卻不顧法律、事實,揚言要重判三人三年到七年徒刑。庭審持續到下午四點多鐘,當庭未宣判結果。
本溪市法輪功學員燕文芹、黃雅珍、於金鳳女士均已六十多歲,只因向世人贈送幾本台曆,被本溪縣鹼廠派出所綁架。
她們在本溪市看守所被關押期間,被強迫每天長時間做奴工,完不成任務就罰站。
二零一八年五月二十四日,本溪縣法院對三人非法開庭,律師當庭指出:公安機關捏造罪名、違法辦案。因此庭審無法繼續,草草收場。
三位老人本就無罪,本應儘快釋放,沒想到本溪公檢法部門暗中勾結,製造冤案,在錯誤的道路上越走越遠,對被非法關押近一年的三位老人再次開庭,法律何在?天理何在?
當今社會,世風日下,道德淪喪,貪官橫行,黃、賭、毒遍地,毒疫苗、毒奶粉事件頻發,而信仰真、善、忍的三位善良老太卻被綁架、被二次庭審,這是人類的恥辱,也使山城本溪蒙羞。
相關信息:
審判長:本溪縣法院刑庭庭長范紅18641473054、02446873054
公訴人:本溪縣檢察院黃偉 02446811540
責任法官潘虹竹:186414730951
本溪縣鹼廠派出所所長:樸勝崴13842489898,指導員:包維龍13841421973
辦案警察:林福利、高鵬賀、陳斯、鄧崇倓、曲江、宋志純、王旭東、王興豐、趙文鑑
惡意舉報人:本溪縣東營坊鄉南營坊村 謝志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