晏萍女士兩度去博羅縣農村支教各一年,將支教學校的一個班由全鎮倒數第一的成績帶成順數前幾名,被當地的學生家長熱心挽留,說叫她乾脆將他們的孩子帶到小學畢業再走。第二次支教那年年終考核等級是優秀。不論是在湖北老家任教還是在廣東博羅縣任教,晏萍個人及其輔導的學生都曾獲得過省、縣級的不同獎項。
就是這樣一位以真、善、忍為原則修養身心的善良老師,僅僅因為堅持自己的信仰卻屢遭迫害,從拘留到勞教,到進「洗腦班」,再到監獄,遭受了種種非人折磨;公職被非法開除,醫保、社保被全面停掉。
一、上訪被綁架關押、勒索錢財
在修煉法輪大法的過程中,晏萍一身的病痛都消失了,至今已二十餘載不知藥味。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份,晏萍去北京信訪辦為法輪功講句公道話、依法上訪,在北京信訪辦寫了三條關於修煉法輪功的意見(一、請政府再次對法輪功進行全面了解調查,還法輪大法一個清白;二、立即釋放所有被關押的大法弟子;三、衷心希望我們的祖國被籠罩在幸福祥和的希望之光裏),北京信訪辦那次還非法扣押了她的教師資格證。
晏萍被當地駐京辦的人員帶回麻城,一下火車,在麻城火車站,晏萍一行為法輪功上訪的人,老老少少都被當時的麻城公安局局長陳開源強迫跪下,被踢打,晏萍不跪,被陳開源扯著頭髮使勁往下拽,頭髮大把大把地往下掉。在麻城南湖派出所被非法審訊後被送往麻城看守二所非法關押到二零零一年的三月份才放出。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份至二零零一年三月份麻城第二看守所以收生活費(一千五百元)和接見費(六百元)為由非法榨取晏萍家屬兩千一百元人民幣。當時的麻城市第二看守所是行政拘留所,中國的哪家法律規定行政拘留能將人拘留三、四個月的?中國的哪家法律規定行政拘留所可以收被拘留人員的生活費、接見費(每次親朋好友來見一次面就收費一次,五十元、一百元不等)的?況且拘留所煮給被拘留人員的飯菜連豬食都不如。
從麻城市第二看守所出來時,麻城市公安局一科(專管迫害法輪功),由關姓工作人員經手以收保釋金為名非法榨取晏萍家屬五千元人民幣。這些都有票據為證。
二、被迫害奄奄一息、非法勞教一年
二零零二年九月二十九日,晏萍被麻城龍池派出所非法抓進麻城市看守一所,理由是麻城電影院在放誹謗法輪功的電影《深淵》時,電影院突然停電,說這事與晏萍一弱女子有關,說她在電影院門口講真相。事實是直到他們非法審問她時,她才知道有電影院停電這一件事。
酷刑演示:灌食 |
在麻城看守一所被非法關押期間,晏萍兩度絕食抗議非法關押。當時的所長程厚智(音)指使女民警譚敏和外牢人員多次對她進行野蠻灌食,牙齒被撬掉,造成口腔多次嚴重潰瘍,還上過「死人床」(一種刑具)。在麻城看守一所的院子裏,譚敏追著踢打晏萍。
酷刑演示:死人床 |
晏萍人瘦得前胸連著後背,奄奄一息時,被送往麻城市第一人民醫院檢查,醫生說胃裏空空如也,隨時有生命危險,建議放人。但是麻城看守一所沒放,二零零二年年底晏萍被送往湖北沙洋勞教所九大隊非法勞教迫害一年。當時的麻城公安一科(專門主管迫害法輪功)違法犯罪到連勞教通知書都沒送到晏萍家人手上的程度。
酷刑演示:暴打 |
在沙洋勞教所,晏萍被強制剝奪睡眠,被勞教所警察利用來包夾她的「包夾」們,見她不轉化,蜂擁而上,將她的腿打得一拐一瘸,幾天走路不方便。晏萍向警察反應被打真相時,當時沒人理睬,後來當時的九大隊隊長龔珊秀在一次集體訓話時說:「你們有人說在我們這裏被打,你們在當地看守所裏關押時,哪一個沒被打?」這就中共邪黨體制下一個普通警察的邏輯:在押人員被關押在中共看守所被打是理所當然的事!晏萍在勞教所被非法關押剝奪睡眠時,一直是罰站,對著窗戶從早站到晚,站到晚上十二點多,甚至更晚。嚴寒的冬天裏,陽光就在咫尺之遙,就是不給她去曬。後來又換房間換包夾,強迫她蹲,蹲也是很殘酷的一種懲罰、折磨人的方式。後來晏萍被警察蔡正英帶出去讓她一個人挖很大一個坑,掏很髒的陰溝,大冬天要她用手掰地上凍住了的白菜幫子,一九七四年出生的女幹警劉兵還強迫晏萍去為她家挑大糞。
晏萍在沙洋九大隊被強迫參加的勞動還有大熱天去沙洋的大片土地上拔花生、除草,沒日沒夜地做耳機,穿燈泡,焊接聖誕節用的彩燈。完不成強制規定的任務就留下單獨熬夜去做,有時回到宿舍在床上瞇一下眼天就亮了,第二天接著很早進車間。勞教所為了創收,連中午飯都是在地上蹲著在規定的時間裏最快吃完。那段時間她身心遭到嚴重摧殘。
三、非法關押、強制洗腦接近一年
二零一一年七月二十一日發放真相資料,晏萍被廣東惠州博羅縣國保大隊的馬文章跟蹤到家裏,接著博羅「610」辦公室的主任林衛梅(女)和一曾姓男子以及國保大隊的黃志娟(女)、葉培金(男,隊長)國保大隊的一個指導員(男),對她家進行翻箱倒櫃的抄家,連廚房都不放過。期間曾姓男子一直在拍照。那次他們在晏萍家抄走了兩台手提電腦及一台打印機和其它物品總共價值五千多元,其中一台電腦是小孩用來學習英語的,後來他們承諾歸還一台手提電腦,結果到現在也沒兌現。抄走的東西中有與法輪功一點關係也沒有的學電腦知識的光盤。後來把管教育這一塊的幾個領導也叫到她家。一行十來個人,在她家非法抄家從中午持續到下午。一進博羅縣公安局國保大隊辦公室,大隊長何偉傑就把桌子上寫有他名字的牌子推給晏萍看,意思好像他在秉公執法,甚麼也不怕一樣。下午在博羅縣國保大隊辦公室審訊無果,當晚強行把晏萍送進博羅縣看守二所非法關押。
博羅縣「610」及國保大隊對晏萍家的非法抄家行為以及非法帶走她的行為全是當著她丈夫和剛剛小學畢業的兒子的面進行的,給家人帶來的驚嚇和恐懼實在是無法用語言來形容。後來聽說她兒子當天甚麼都沒吃,丈夫在隨後短短幾天蒼老、瘦弱得脫相。
在博羅縣第二看守所,晏萍絕食抗議非法關押,在絕食八天期間被博羅縣看守二所幹警灌食過,在身體極度虛弱之時,於二零一一年八月份被博羅縣國保大隊成員強行送往廣東三水洗腦班強制洗腦接近一年。送去洗腦班前博羅縣國保大隊的指導員讓她在一張紙上簽名,被拒絕後,他們竟然讓背她出來的在押人員強行握著她的手簽名、摁手印,當時他們這違法犯罪的一幕被在場所有人員的包括她的家人及女警察張雁芬都目睹了。在此期間,她一年總共接近一萬元的績效工資全部被非法扣除。
在三水洗腦班,晏萍在繼續絕食的九天時間裏,被強行抽血,被背到一台車上照內臟,被強迫看誹謗法輪功的各種光碟、書籍,被那些被洗腦班花錢請來的包夾們日夜寸步不離身地監視監控,被與來做轉化工作的幹警及猶大們沒完沒了的談話洗腦。在三水洗腦班負責轉化迫害她的幹警們夥同博羅縣「610」及博羅縣國保大隊的幹警以及博羅縣教育局林副局長以開除晏萍的工作、把晏萍的丈夫調出縣城去下面鄉鎮工作等下三濫手法威脅她、轉化她。
被非法關押一年,二零一二年七月二十日那天晏萍才回到家裏。回到家裏沒幾天,博羅縣「610」與博羅縣國保大隊的工作人員一共四人就馬上來她家搞所謂的「回訪」。「三水洗腦班」與博羅縣政法委、「610」一起分別在二零一二年、二零一三年以回訪的方式對她進行精神迫害。博羅縣政法委、「610」還讓學校領導跟她要過兩次所謂的思想彙報書面材料。政法委章書記還說她寫的思想彙報不深刻。從二零一二年至二零一五年近三年裏,博羅縣政法委、「610」對她的騷擾就沒斷過。
「三水洗腦班」建在一個大魚塘的上面,四面環水,晏萍在那裏被非法關押了接近一年的時間,在裏面就感覺胃寒胃疼,回家後經常出現胃痛的現象。而在去「三水洗腦班」以前,人身體健康,胃從來沒毛病的。二零一一年七月二十一日至二零一二年七月二十日期間,在博羅縣看守所刑事拘留不到一個月後晏萍被強行送往佛山三水「洗腦班」(對外稱「法制所」)強制洗腦接近一年,期間損失績效工資至少一萬多元。
四、被非法判刑一年半
二零一五年三月份,晏萍那時還在博羅農村支教。博羅縣「610」辦公室的林衛梅打電話到博羅縣羅陽鎮第六小學,給校長施壓,要學校領導調查晏萍,理由是有人舉報晏萍家裏有煉功的音樂聲,導致六小的兩位副校長於二零一五年三月二十七號晚去晏萍家進行所謂的調查。後來晏萍直接將這起誣告事件以短信的方式發給六小的校長和博羅縣「610」辦公室(非法迫害「法輪功」的專職機構)主任林衛梅,林衛梅一直沒回覆她,打林衛梅的電話也沒接。後來聽小區保安說,有人來問小區裏晏萍的鄰居,調查她是否煉功擾民,鄰居們說沒有這件事。此事不了了之。博羅縣「610」辦公室的工作人員一直沒停止作惡,指使不明真相的人去幹真正擾民的事。
二零一六年四月二十三日,因參加惠城區小金口彭金謙家的集體學法,晏萍被惠州市惠城區公安分局非法刑事拘留。
在看守所被非法羈押期間晏萍家屬總共打進近五千餘元的看顧費。在看守所被非法羈押期間,家屬花費了一萬元為晏萍請律師。二零一六年五月二十日律師依法去惠州下角看守所會見晏萍本人,但是律師被非法阻止會見,晏萍被非法剝奪律師接見權。那天,晏萍在惠州市看守所455倉被看守所幹警用輪椅推出來說是有律師接見,可是僅僅推了幾步還沒推出監倉大院,晏萍就聽見推她出去見律師的警察用對講機與外面的人對話,外面的人指使看守所幹警不允許晏萍會見律師,於是晏萍又被警察用輪椅推回了455倉。自此無論晏萍在看守所裏與法院、檢察院及看守所幹警還有駐所檢察官怎樣溝通強烈要求家人為自己請律師都無濟於事,直到晏萍被非法庭審的那一刻也一直沒有盼到律師的成功介入。晏萍二零一六年五月二十一日被惠城區檢察院非法執行逮捕。
二零一六年九月十九日上午,惠城區法院在沒有通知晏萍家人的情況下秘密開庭,在法庭上晏萍只得自己為自己做無罪辯護,最後還是被惠城區法院冤判一年半,非法判處罰金五千元。當時的審判長:胡錦輝;審判員:鄒玉娟;審判員:黃奕美;書記員:余惠珍;公訴人:向前。走出審判庭時,晏萍對著全場的人大聲說:「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祝福你們每一個人!」冤判晏萍以後,晏萍馬上上訴,上訴狀中將一審判決書中那些自相矛盾的、肆意捏造的材料都一一指了出來,並要求重新調查取證,還提供了多位證人要求出庭作證,並要求二審律師到場,但惠城區法院、檢察院沒有採納,連過場都沒走,以最快的速度下了裁定書維持原判。事後法院既沒有通知晏萍家屬去法院拿判決書,也沒有將判決書郵寄給晏萍家屬。家屬對於晏萍何時被判的,何時被投入廣州女子監獄的一無所知。
後來得知在二零一六年的五月底六月初的時候,博羅縣「610」辦公室(非法迫害「法輪功」的專職機構)主任林衛梅多次去晏萍的丈夫上班的單位騷擾,強迫晏萍的丈夫解聘為晏萍請的維權律師。在博羅縣610辦公室,政法委劉副書記(劉鄧優)、林主任(林衛梅)及一張姓科長讓晏萍的丈夫手寫辭退維權律師的字條,並承諾晏萍的丈夫已付給律師的費用(一萬元整)由博羅縣政法委來承擔。後來在晏萍出獄後約兩個月(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份),在晏萍先生的領導多次與劉鄧優的溝通之下,林衛梅才叫晏萍的丈夫去取回了那筆律師費。這樣直接導致二零一六年九月非法庭審晏萍時,沒有律師介入。
在惠州市看守所,晏萍因為拒絕蹲下與管教談話,當時的管教是黃慧麗(音),於四月二十五日被戴上腳鐐手銬,腳鐐手銬中間用一條鐵鏈連起來銬,腰不能直起來,加上晏萍一直絕食抗議,等到腳鐐手銬卸下時,雙腿近乎癱瘓,根本站不起來,胃疼不能吃東西,看守所將晏萍送到醫院做過核磁共振和肌電圖,抽過很多次血進行檢查,但沒有告訴晏萍檢查結果。看守所後來一直將晏萍當病號,一天送一次粥給晏萍。
酷刑演示:手銬腳鐐 |
由於生活不能自理,還要麻煩同監倉的其他在押人員,晏萍想自己才四十出頭,不能就這樣廢在大牢裏,於是她通過每天堅持煉法輪功,不能站,就打坐,健康狀況迅速得到改善,胃不疼能吃東西了,直到二零一七年一月十八日被非法秘密投進廣州女子監獄之時,已經能慢慢正常行走。
在廣州女子監獄晏萍被強制剝奪睡眠,間斷性的整日整夜不許她睡覺,最長一次是三天兩夜只讓人睡了兩個小時。不讓人上廁所或被限制上廁所。因此晏萍被逼得給駱副監獄長寫信,信交給當時主管轉化晏萍的徐姓幹警(警號:4455361)轉交,是否轉交了上去,不知道,通常都是晚上兩三點睡覺,二十四小時睡眠不足三個鐘。還被加強勞動,腳底打飄、走路都走不穩的情況下,還要搞可容七百多人的大飯廳衛生,掃了又拖。超長時間坐小板凳,超長時間被罰寫字,一天寫一萬多字,不寫完不讓睡覺。
中共體罰示意圖:長時間罰坐 |
在監獄因為超長時間被罰寫字,晏萍的右手手指差點被廢掉,回家後右手手指指關節疼痛、麻木,捏不住東西,在廚房不知摔碎了多少瓷器碗碟;因為承受「熬鷹」(強制剝奪睡眠)的痛苦,出監時滿頭白髮,回家後經常頭疼、頭暈,無故出虛汗、大汗淋漓。在廣東省女子監獄因為拒絕對警察做所謂的正規報告(即「我是罪犯××,正在做著××事」等等),徐姓幹警指使包夾杜晶和吳翠禪強制禁止晏萍如廁,在拉扯過程中弄傷晏萍的胳膊。後來又是因為拒絕在四監區長黃淑燕面前做所謂的正規報告,晏萍被強迫寫檢討。晏萍把檢討書寫成了申討書,說自己生平第一次寫檢討,它發生在中共的監獄裏,結果惹得黃淑燕跑到狹小的談話室(專門用來轉化迫害法輪功學員的小房間)當著徐姓幹警和三個包夾的面大發脾氣,說甚麼主管轉化晏萍的徐姓幹警脾氣太好了、太善待晏萍了,說晏萍寫的檢討書是罪證等等非常奇怪的話。並且強迫晏萍蹲在談話室背那個公安部針對法輪功發的違法決定。
很奇怪,在廣東省女子監獄被獄警用來二十四小時貼身包夾法輪功學員的包夾們到底是在監獄執法的還是接受改造的?她們的出現是屬於法律體系的哪一部份?法輪功學員在被關押的地方整天接觸的都是這些包夾,她們可以隨意對法輪功學員折磨、羞辱、辱罵,為所欲為,是誰給的權力?為甚麼在關押的地方總是把法輪功學員生存權與「四書」做交換,不寫「四書」就不讓吃,不讓拉,不讓睡,不讓洗等等;就置人於死地;隨便剝奪人的生存權?為甚麼這些黑老大的做法不敢見報,不敢告訴全國人民,不敢公之於眾?
五、經濟來源被徹底截斷
二零一七年下半年晏萍出獄之時,廣州女子監獄以晏萍的判決書上寫了很多字為由非法扣押了她的判決書,監獄幹警還問她為甚麼一定要把判決書帶回去。也就是說二零一七年下半年晏萍出獄以後,晏萍及其家人手上連一份判決書都沒有。很長時間晏萍的親人們都不知道她究竟犯了哪門子的法。
晏萍回家後在銀行發現自己的賬戶被惠城區法院非法凍結,被迫去交了五千元罰金後才解凍,向惠城區法院要回判決書時,在沒開收據的情況下被一女性工作人員收了十元人民幣。法院於二零一六年十月十日收取所謂執行費五十元,經辦人是黃小微。這些都有票據為證。博羅縣教育局根據法院的非法判決書,於二零一七年一月十六日非法開除了晏萍的公職,醫保、社保被全面停掉,經濟來源被徹底截斷。
在江澤民對法輪功學員的「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搞垮、肉體上消滅」的邪惡指令中,多少公檢法司中的善良人士變成了體制內法盲,多少公檢法司中的人士觸犯了現行法律中諸多的法律條文。作為在這場酷烈的迫害運動中飽受身心摧殘的一位普通公民,晏萍被迫害的經歷正是共產邪靈毀人的一個見證。衷心希望全世界所有人都認清共產邪靈的真面目,尤其是所有的中國同胞們都快快選擇退出中共黨、團、隊組織,遠離邪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