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法讓我重新升起了正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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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八年九月十一日】二零零四年,我發真相資料遭到邪黨迫害,被非法判刑四年,關押在蘭州監獄。被迫害中,我承受不住那種痛苦,向邪惡寫了所謂的「保證書」。之後,我十分痛悔,明顯感到我身上一下子甚麼都沒有了,不由自主地眼淚往下掉,控制不住。

我當時想:我背叛了大法,違背了良心,師父肯定不管我了,從而心裏更加痛苦。突然有一天,腦中反應出一句話:師父管我也好,不管我也好,我要修。我就把會背的法(主要是《洪吟》)的題目都列出來,寫在一張很小的紙上。為了不被包夾發現,我借了一本《西遊記》,把紙條夾在裏面,以看《西遊記》為名義,每天將每段法背五分鐘,或者背十遍,天天如此。越背心裏的痛苦越輕,正念越強。

下午收工後,吃過晚飯,犯人們有的看電視去了,有的聊天,有的下棋,我就在我的上鋪雙盤。怕被別人發現,我就將疊好的被子壓在腿上,將書放在被子上,按照紙條上寫的經文的題目背法。

起初我盤腿只能堅持半小時,到後來盤一個半小時,腿都不覺得疼,而且感到正念越來越強。到了冤獄的最後一年,我感到怕心少了許多,就決定把我前面寫的所謂「保證書」聲明作廢。

當時監區有六個大法弟子,我勸他們和我一起寫聲明,交給監區。他們害怕加重迫害。我勸他們說:「大不了關禁閉室、毒打、電棍、狼牙棒,還能有甚麼呢?」後來有兩個同修和我一起寫了聲明,以前在壓力下做的所謂保證全部作廢。當時我們三人離出獄時間都不遠了,但是我們沒有在意這個,做好了思想準備。出乎我們意外的是:我們甚麼事也沒有。過了三、四天,專管迫害我們的獄警把我叫去問:「這是你真心寫的嗎?」我說:「是的。」他說:「我要把你寫的這個東西交到上面去。」我當時心裏沒有害怕的感覺,給他講了法輪功真相,主要是就治病方面講的。他聽後笑了,然後就讓我回號室去了。

幾天之後,獄警把我叫去,說是要給我減刑。我說:「我沒有犯罪,沒有刑減。」他們很生氣地把手一甩,說:「回去吧!」我就回去了。又過了幾天,他們又把我叫去,又說要給我減刑,我還是用那句話回應他們。

自此之後,包夾不再怎麼迫害我了,我上廁所,他們也不跟了,獄警見了我面,還笑呵呵地跟我打招呼,還把我從上鋪調到了下鋪。回家那天,獄警還給了我三十元錢的路費。

回家之後,派出所警察隔幾天來一回,說是來看看我對不對勁。有一天,派出所所長領著七、八個人來到我家門前。派出所所長先囑咐我說:「今天你要表現好,不要胡說,他們是省上來的,還有縣上的。」我直直的看了他一眼,甚麼也沒說。

進屋後,一個女的從包裏拿出一個筆記本,一個男的問我甚麼時間開始煉法輪功的。我當時沒有怕心,也沒有順著他的思路回答,就是直接給他講大法的基本真相。特別在祛病健身這方面,我覺得越講越有力。我問那個男的:「假如你處於我這個位置上,你看不好病,又沒有錢,你說你怎麼辦?」他點了點頭,環視了一下他們的人。那個女的把準備做記錄的筆記本收進了包裏。他們臨走時顯得很高興,其中一個還對我說:「我是縣長,你有時間來玩吧!」我說:「謝謝!」

還有一次,一個親戚請我參加婚禮。當日,婚禮還沒進行呢,我發現,在舉行婚禮的院子裏,一片大紅布上面掛著一張毛魔頭的像。我立即發正念。不到五分鐘,就有兩個人將毛魔頭的像取了下來,換上了一個「福」字。

以上三件事是我親身經歷的,使我從內心深深的悟到:只要我們做正了,師尊無所不能。更加體驗到了師父講的法:「弟子正念足 師有回天力」[1],也更加明白學法的重要性了。

謝謝師尊的慈悲苦度,我一定要做好我該做的事。

註﹕
[1] 李洪志師父詩詞:《洪吟二》〈師徒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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