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王連紅女士自述遭迫害經歷:
修煉了大法 身心健康
我四十多歲時,身患各種疾病,膽結石非常嚴重,結石已經漲滿了整個膽,但由於沒錢做手術,沒辦法治癒。結石部位非常疼痛,有時疼的渾身冒汗,站不起來,在地上爬。腎炎,使我渾身浮腫。腰間盤突出,也使我疼痛難忍,有時只能臥床。每天不能和正常人一樣生活、工作,身體的疾病使我痛不欲生,我買好了安眠藥和敵敵畏,準備隨時結束自己的生命。
一九九八年七月,我去了離家不遠的公園,看到有一群人在那煉功,我一問才知道是法輪功。有人跟我說,法輪功祛病健身有奇效。我一聽,就非常接受,因為醫院也治不了我的病,而且還要花費昂貴的醫療費,為了自己有健康的身體,我也要煉。我看到法輪功的書籍教導「真、善、忍」讓人做好人,我激動的哭了一次又一次,這是我多年盼望已久的高德大法,《轉法輪》教我們如何做好人,更好的人。煉功十多天後,無病一身輕。病沒有了,還能幹各種家務。家裏人看到我簡直脫胎換骨的變化,都非常高興,他們也都非常感謝大法師父。
被非法勞教兩年半
一九九九年七月,江澤民以一己之私,凌駕於法律之上,控制著整個國家機器發動了對修煉法輪功善良群體的全面抹黑式的鎮壓與迫害,一時間電視、報紙、電台,造謠、污衊鋪天蓋地而來。二零零零年正月,我去了北京反映法輪大法的真實情況,告訴他們法輪大法是冤枉的。
二零零一年五月,我因煉功遭人惡告,被天津土城派出警察綁架,關押在河西區看守所,後被河西區公安分局勞教兩年六個月。一段時間後,被轉至天津建新勞教所繼續非法關押。
在建新勞教所,警察首先對我進行「轉化」,要我放棄對真、善、忍的信仰。我用自身修煉受益的事實告訴她們法輪大法的超常及法輪大法教我們如何做好人,她們也都相信了。後來,警察逼我做奴工,並說為了完成上邊交給的任務,也要轉化,我堅決不放棄信仰,遭到罰站、不讓睡覺、強制洗腦等迫害,在高壓下,我違心地寫了所謂三書。寫完後,我內心非常痛苦,把好的說成壞的,這「轉化」不是讓我變壞嗎?經過一段時間思考,加上我身體出現異常,我告訴警察們,對那些所謂的放棄修煉,不算數了。她們就威脅我說,你不放棄法輪功,不讓你回家。因為這些警察們可以任意延長勞教時間,前邊已有例子。我沒害怕,我就是要說出真話。不管前方甚麼樣的邪惡,我也要闖。在這時,我的身體又一次出現了嚴重病症,吐血塊,當時正趕上二零零三年五月非典爆發,警察們沒對我延長非法勞動,只好放我回家了。
被非法判刑三年
二零零八年北京奧運會期間,河西區「六一零」(事後才知道的),兩個穿便服的人,沒有任何證據與理由,到我家亂翻一氣,抄走了大法書籍,及大法真相內容,還有現金,並再次將我綁架到河西看守所。數日後我被非法逮捕。在河西法院欲將我治罪的非法庭審時,我力陳法輪大法的美好,並告訴法官們,我們家無辜遭強盜搶劫你們怎麼不管,連派出所所長都要我起訴這些非法出入的「六一零」人員。(後來我的家人控告非法抄家的不明人員,法官就把我在法庭上說的這些錄音抹掉了。)
後來我被河西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幾個月後,被轉至天津女子監獄四監區。在天津女子監獄四監區,獄警及包夾們強制轉化我的思想,灌輸誹謗法輪大法及其創始人的歪理邪說,後來又讓我罰站、不讓睡覺、做奴工等違法行為,逼迫我放棄信仰。我於二零一一年出獄回家。
再次遭誣判三年
二零一四年九月八日,我向世人講述大法真相時,遭人惡告,被於莊派出所警察綁架,之後他們又去抄了我的家,然後將我關押在紅橋看守所,非法關押兩年多後,我被紅橋法院非法判刑三年,罰款四千元。我上訴天津中級法院,中級法院沒有開庭就草草維持原判。二零一六年十二月我再次被劫持到天津女子監獄四監區。
進監獄第一天,我就被關押在一個小屋,兩個包夾監控我,沒有任何理由就先罰站,從早上五點多起床,一直站到十一點,如有人參觀之類的,包夾們才讓我坐下,不能叫外界人員看到我。早上不能洗漱,不讓去廁所,我的年歲大了,幾經迫害身體不是太好,我站不直,包夾們又踢又打。每天她們讓我看誹謗大法的書籍及錄像,我說那是假的,拒絕「轉化」。她們又打又罵。我的腳站的腫的很高,鞋子提不上,有時硌的腳疼,她們不讓我去弄鞋子,她們要求我站直、站好,否則就會招致謾罵、侮辱。看管我的包夾一個叫宋豔,一個叫劉晶。主管迫害法輪功的好像是姓杜的獄警。在高壓下,我被迫違心地寫了三書。
後來我被迫做奴工,獄方規定生產任務,每天是十二小時工作,吃飯時間不到十分鐘。如果完不成勞動任務,就要倒大桶的整個監區的垃圾,限制購物,每天早上給整個監室刷尿桶,休息日中午不能睡覺,等等。二零一七年九月我才出獄回家。
出獄後,街道居委會人員幾次到我家來騷擾。我是合法公民,因為信仰「真、善、忍」,我的生活因為他們的不斷騷擾而不得安寧,每日提心吊膽,中共的這種國家恐怖主義,使我們這些善良的老百姓整日生活在惶恐之中。我希望通過明慧網向世界人權組織呼籲,制止中共暴行,停止對法輪功的迫害,讓「真、善、忍」充滿世界的每一個角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