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澤平,男,約六十歲,二零一六年一月二十九日在向民眾發放真相資料時遭非法抓捕,隨後遭四輛警車抄家。參與非法抓捕的是唐山市路北區國保大隊長劉淑蘭和四個警察。警察在搶劫張澤平的包時,造成張澤平左手無名指受傷(至今不能伸直)。帶去醫院處理手傷後,被帶到路北區公安分局,路北區分局副局長李建華非法批了刑拘,將張澤平關押到唐山市第一看守所。
張澤平在唐山市第一看守所非法關押近一年後,路北區法院在未通知家屬的情況下秘密開庭。法院曾給張澤平指定所謂的「法律援助律師」,因這樣的律師不做無罪辯護,被張澤平拒絕。後法院對張澤平誣判兩年半。
張澤平隨後被劫持河北省監獄管理局冀東分局第四監獄迫害。因張澤平拒絕所謂「轉化」,獄方曾要求張澤平的家人去「做工作」,家屬沒去。監獄教育科獄警找張澤平談話,張澤平態度堅決,表示自己信仰真善忍不但沒罪,連錯都沒有,根本不存在甚麼勞動改造和思想改造。
河北省監獄管理局冀東分局第四監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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