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她這次被迫害的親身經歷:
二零一八年四月十九日上午七點多,柯菊秀老人背著裝有真相資料的包,乘二路公汽到馬橋鎮向世人發送真相資料。到馬橋鎮街上,柯菊秀拿出一份真相資料送給迎面來的人,那人接過資料放進內衣口袋,進到旁邊的理髮店裏去了。柯菊秀一人走進一個賣家電的商店,在門口,兩個警察抓住她不放,她被劫持到馬橋鎮派出所。
在派出所,光頭的所長問柯菊秀的名字和家庭住址,柯菊秀拒絕回答,所長就搶過她的包,把真相資料拿出來,擺在桌子上,逼迫她坐到桌子旁邊的沙發上,準備給她照相。她不配合。所長從她的包裏非法搜出了她一張交電費的發票,知道了她的住址後,就拿著從她的包裏搶來的鑰匙,帶人非法抄了她的家,把她的幾十本大法書、《明慧週刊》、《正見週刊》都搶到手,搬到派出所,全部擺在桌子上,擺滿了桌子。以此為證據,所長想把柯菊秀劫持到看守所。於是,所長吩咐警察把柯菊秀帶到咸寧市中心醫院體檢,照胸片,做肝膽超聲,發現膽囊里長有瘤子,醫生建議不適合收到看守所關押。光頭所長不聽,把柯菊秀劫持到咸寧市咸安區看守所,看守所獄警看了看體檢報告,不收。光頭所長不甘心,就給領導打電話,說了很長一段時間,說甚麼「她問題大,態度不好,可能是頭目」,強烈要求收下。這樣,柯菊秀被非法關押到看守所。
在看守所,獄警要求柯菊秀簽字,她不簽字。五月一日放假,柯菊秀的血壓升高,收縮壓240,獄醫逼迫她吃降壓藥,她不吃。獄醫污衊煉法輪功的人,柯菊秀說:「煉法輪功的,個個都是好人中的好人」。獄警就要挾牢頭,逼迫她吃藥。她堅決不配合。牢頭就叫監號的人跟她洗澡,她頭發暈,臉通紅,心發慌,腹部痛,腿發軟,上廁所摔跤。
過了幾天,檢察院來人提審柯菊秀,問她幾個問題:如你是黨員嗎?哪裏人?你家裏有那麼多的書和資料,哪裏來的?你再不去外面貼送傳單了吧?等等問題。然後叫簽字。
過了三十多天,獄警叫柯菊秀看一張紙,紙上有檢察院的公章,問她對「邪教」有甚麼看法?獄警說:問你有甚麼意見?柯菊秀寫「有意見」。獄警看了看,說:你該寫「沒有意見」。說完就走了。
在看守所裏,柯菊秀見過很多人,有因吸毒的,有因在大學發貸款的,有因在單位上班賬務不清的,等等,柯菊秀就抓緊機會,給她們講真相,很多人至今還不知道「天安門自焚」是假的,柯菊秀就細細地講完後,她們才知道自己被騙了這麼多年,誤解了法輪功。她們大多能正面認識法輪功了。
在看守所的第三十七天,獄警開門叫柯菊秀出來。在看守所大廳,見到了柯菊秀的女兒、女婿、兒子,逼迫簽字後,才接柯菊秀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