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理不饒人,弄得一身病
我是農村婦女,從小就脾氣倔強,得理不饒人。媽媽打我,我就站那兒不動,別人把我拽到一邊,我非得回到原來的地方站著;上學時,我和男同學打架,非得把他打服了才肯罷休。所以誰也不敢招惹我,他們只能在背地裏偷偷罵我。結婚的時候,媽媽囑咐丈夫說:「我女兒脾氣不好,遇事你要讓著她點」。
丈夫從小失去父親,母親改嫁,所以對我倍加珍惜,生怕我有甚麼三長兩短似的,他小心翼翼處處讓著我。在孩子小的時候,我和丈夫經常打架,我每次都是先下手為強,還得蒙上被子不吃不喝。丈夫看孩子、一切家務都包下來,還得做點好吃的哄著我,一直到我高興為止。
一九八四年女兒降生的時候,有一次丈夫和他姨弟做買賣,姨弟帶著沒過門的媳婦到天津、北京遊逛把錢花光了,本來我們買房就背負兩千元的外債,眼看就過年了,這連本帶利的兩千元錢又沒影了,我火冒三丈去他姨家和他姨弟打了起來,簡直鬧的天翻地覆,雞犬不寧,回家又嫌丈夫窩囊,這個年誰也沒過好,雖然錢沒要回來,總算出了口惡氣。
兒子四歲那年,母親和堂兄一家因為房產糾紛被堂兄打了,一病不起,我憤怒之下和堂兄一家打了起來,他們花錢找人做假證,說是重傷害,把我告上法庭,我被勞教兩年半,還有刑事附帶民事。我在看守所裏提起上訴,幾經周折,四個月後我被放回家,執行庭把我家養的肥豬和兩口櫃等抄走。為了出這口怨氣,整天上告,打了七年官司,就是傾家蕩產也得和法院打這官司,在這七年中使我的身心、家庭都受到了極大傷害,女兒得了神經性頭疼、小截毛病,時常流鼻血不止。丈夫掙的錢都被我給花光了,特別是在官司沒有著落的時候,只要見到他家的人就追著罵,憎恨他們給我造成的一切後果,同時也和堂兄一家結下了難解之怨,我心裏就醞釀著要把給我做假證人家的兒子殺掉,讓他家斷子絕孫,把我家遭受的痛苦也讓他家去承受償還……
一九九六年我的官司雖然有了著落,但是母親也相繼離世,我心中的怒火有增無減,仇恨佔據了我整個身心,氣得我胸悶氣短、手腳冰涼、撐胸堵肋。坐不下、躺不下,還有神經衰弱、鼻竇炎、婦科病,經常吃藥,醫生說: 「別生氣、別著涼、別幹累活」。可我就天生的火性,不生氣能行嗎?急眼了就尋短見,真是搞得身心疲憊、苦不堪言。
丈夫拼命掙錢,發誓要把我的病治好,卻越治越麻煩。
法輪大法淨化了我的身心
一九九八年正月十六那天我喜得大法,師父的講法錄像還沒有看完一遍,我似睡非睡時看到法輪在小腹部位飛速的旋轉,知道是師父給我調整身體,從此以後我身體上的病完全消失了,我激動的無以言表。正在吃的八百元錢的藥全部扔掉,從此我懂得了做人的道理,明白了人生的意義。
我像變了個人。我反覆背誦師尊的法:「為名者氣恨終生 為利者六親不識 為情者自尋煩惱 苦相鬥造業一生 不求名悠悠自得 不重利仁義之士 不動情清心寡慾 善修身積德一世」[1]。師父在《轉法輪》中也講了不失不得的法理,通過學法讓我茅塞頓開,知道了一切皆有因緣。
大法淨化了我的心靈,我的生命得到了昇華,消除了一切冤怨,我和同修主動上門與曾經傷害過我的堂兄一家人講大法的美好,給以後他們一家人得救打下了很好的基礎,化解了多年來的積怨與仇恨,我身心愉悅,快樂無比,渾身有使不完的勁。
遇到任何事,我都按真、善、忍的標準要求自己,遇事找自己,再也不是從前的我了,家裏家外一片祥和。
我的變化丈夫看在眼裏,喜在心上,無論是在七二零以前的和平時期,還是十多年的迫害時期,他都一如既往的支持我修煉。我做大法的事時,他在家就幫我做 飯、洗衣,只要他能做的他儘量去做,因此他也在大法中受益無窮,身體上好多的疾病都好了,如今他身體健康,掙的錢他說都是師父給的,逢年過節給師父上香、擺上供品。他還特意給我買了一輛摩托車,說是給我專用的。女兒一身的病也全好了。真是一人煉功、全家受益!
街坊鄰居都說這個大法太好了,讓這個愛打架罵人的人像換了一個人,整天樂呵呵的。
註﹕
[1] 李洪志師父詩詞:《洪吟》〈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