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崇豐拒絕所謂「轉化」,不寫放棄信仰的「三書」。相關獄警氣急敗壞,一天只給一碗稀飯,二十四小時安排「包夾」看管。四十歲剛出頭的青壯年由一百六、七十斤的體重,被迫害得體重下降到一百二十多斤了。
李崇豐在遼河油田錦州採油廠任站長一職,做人和工作都以真、善、忍為準則,身心變化非常大。對工作認真積極,對下屬員工非常好,從不利用職權之便私拿單位的一絲一毫,年年被評為優秀站長。
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七日上午,李崇豐撥打真相語音電話時被中共警察衛星定位(可能是蹲坑監控),錦州市公安局聯合凌海市公安局、錦州採油廠派出所、單位人員、街道辦人員共二十來人一起將李崇豐綁架,並強行逼迫回到家中非法抄家,搶走六部手機,一部電腦,兩台打印機,一輛電動車,和六千多元現金,還有銀行卡及四十多本大法書籍,七十多本真相資料,以及其它一些用品,損失慘重。警察闖進時沒有出示任何證件,像土匪一樣搶走東西時也沒留下任何憑證。
李崇豐當天就被關進錦州市看守所,還不讓他與家人見面。次日(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八日),遼寧省各地一百名法輪功學員被綁架。此次綁架案由遼寧省政法委「610」(專門迫害法輪功的非法組織)操縱,各地出動大量警察採用跟蹤、定位、蹲坑等手段實施綁架。
幾個月後當地法院非法開庭,家人找律師辯護,李崇豐被以所謂「破壞法律實施」罪非法判刑八年。上訴後,在二審沒有開庭的情況下,非法維持冤判。
從李崇豐被迫害到現在,家人一直在想辦法營救。今年三月份又請律師幫助申訴,可申訴書被錦州市中級法院駁回,維持冤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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