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永泉被非法關押一個多月時,家屬聘請律師去看守所會見,看守所說,他走不了路,律師一再請求要見到當事人,最後用輪椅推著李永泉來會見。李永泉右邊身體動不了,半身不遂,簽字只能用左手。
年前,有朋友去李永泉家裏看望,了解到李永泉的父母都健在,而且二老到年都是九十歲。可是當一個多月見不到兒子時,二老還是知道了實情,老母親急的一下子耳朵失聰,老父親身體也垮了下來,剛剛安的心臟起搏器。
兩位老人說,李永泉從小到大就是個聽話善良的孩子,從沒有和任何人說過一句硬話,遇到任何衝突總是選擇自己吃虧,這樣的人竟被警察一次次抓走,父母真是想不明白。
二零一八年四月二十六日,李永泉高齡父母李立春、聶淑花控告用暴力取證造成兒子傷殘的責任人:
被控告人:王鵬、梅澤峰 職務武清公安分局警察
被控告人:李兵、於國輝 職務武清公安分局國保支隊警察
被控告人:張鵬 上馬台派出所所長
控告內容:刑訊逼供和變相刑訊逼供、暴力取證造成當事人傷殘
具體事實:
一、非法闖入民宅栽贓陷害
2017年12月28日,被舉報人李兵等數人身著便裝闖入李永泉牙科診所,未出示任何法律文書,打著看牙病招牌闖進室內,亂翻私人用品。隨後將其綁架至上馬台派出所。沒有出示任何身份證件,更未當場清點物品及送達扣押清單,李永泉被綁架一個多月家屬沒有接到任何通知。
二、刑訊逼供、手段野蠻,後果嚴重
李永泉被帶到上馬台派出所從早到晚不給飯吃不給水喝,在不配合的情況下,被控告人幾人對我兒施以酷刑,卡住脖子長久不放,致其昏迷過去,然後扔在水泥地上,在嚴寒的12月份整整一夜!造成右臂不能動以致現在半身癱瘓。
三、弄虛作假、欺上瞞下、掩蓋罪行
李永泉遭此暴力對待後胸痛、咳血三天。第一次檢查為腦梗塞和肺部有陰影,為逃脫罪責,他們做假幾次檢查都說正常,延誤了治療最佳時機,致使病情加重,半身不遂,律師幾次要求保外就醫都不放人仍對其進行迫害,仍將案件移送武清法院。
被控告人以上行為嚴重觸犯《刑法》第251條,第238條,第243條的規定,請立案偵查,將施暴者繩之以法。
關於李永泉醫生遭受的迫害等情況,請見明慧網相關報導《天津好醫生李永泉再次被迫害 九旬父母心痛》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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