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很敬佩有職業操守的媒體人,因為他能不避艱險、不懼權貴、不貪圖金錢,還原事實真相,用手中的筆維護人間正義、揭露醜惡,因此也被譽為「無冕之王」。
但遺憾的是,眾所周知,中國的媒體是政府的喉舌,行動完全受政府指揮。有人曾經這樣形容新華社:「它是黨的一條狗,守在黨的大門口,黨讓咬誰就咬誰,讓咬幾口咬幾口。」不光是媒體人,許多普通民眾也對此耳熟能詳。但對普通人來說,這只是個諷刺笑話,然而,對於一個真正的媒體人,這後面有多少悲憤與不平,又有多少違願與無奈呢?是呀,憑您一人之力或許根本就無法改變這種狀況,於是上級讓寫甚麼,我們就寫甚麼。
可有件事情您知道嗎?近一個時期,媒體上再次出現了扭曲事實真相、誣蔑法輪功的文章,而這種文章,會給相關的媒體和媒體人帶來不幸,這也是我提筆寫信的原因。雖然我們不曾相識,但我樂見您平安而非不幸,也請您為自己的平安,抽出兩三分鐘時間,看一看這封信。
您知道總部在巴黎的記者無疆界組織吧,它在世界新聞自由日二十週年之際,公布全球新聞自由排名報告,顯示朝鮮、中國、越南等十國名列新聞自由最糟糕之列。報告稱,中國是全球最大的網民監獄。
其實,回望六十多年來的媒體歷程,黨要推行人民公社,所有的媒體必須齊聲讚揚人民公社的優越性,然而中國的經濟卻是放棄了人民公社、保護私有財產而發展起來的;黨要打倒劉少奇,全國媒體齊聲揭批劉少奇「叛徒、內奸、公賊」,僅用三天就把劉少奇打倒,然而,幾年之後卻為劉平反;大躍進時期,人有多大膽,地有多大產,新聞上糧食的畝產不斷放衛星,現實中,因為全國大煉鋼鐵,糧食無人收割,原本風調雨順的三年,竟出現了造成近四千萬人死亡的大飢荒。事後,媒體又成功的將人禍改編成所謂的「三年自然災害」;「薩斯病」肆虐全國,媒體卻被嚴令不准報導真實的疫情,尤其是死亡人數……於是,許多民眾感慨:如果我死了,請把我埋在新聞聯播裏。於是,許多媒體人感慨:一年三百六十五天,只有愚人節這天我們休息。不知道您有過多少類似的感慨,但相信身為媒體的一員,您對此應該是感受最深的。
電視、廣播、報紙、網絡等等,不再是無冕之王,反而成為中共的喉舌,能報甚麼,不能報甚麼,都要經過嚴密的層層審查。在這個信息時代,中共卻花了五個億建設金盾工程,實施網絡封鎖,把所有不利於中共的事實全部擋在牆外,讓我們生活在謊言中。
其實,對待法輪功的報導又何嘗不是如此呢?一九九七年三月十七日,《大連日報》發表了題為「無名老者默默奉獻」的通訊,報導了一位叫盛禮劍的古稀老人,用了一年時間,默默為村民修了四條全長約為一千一百多米的公用道路。當人們問他是哪個單位的、拿了多少錢時,老人卻說:「我是學法輪功的,為大夥做點好事不要錢。」一九九八年五月十五日,國家體育總局負責人赴長春考察,並觀看了長春法輪功學員萬人集體煉功的場面。當晚,央視第一套節目「晚間新聞」和第五套節目分別就廣大群眾修煉法輪功的盛況做了報導,時間大約十分鐘。一九九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羊城晚報》「熱點專題」用整版篇幅報導法輪功,文章題目為「老少皆煉法輪功」。這是當時報導中的幾個片段。
然而,在江澤民決意迫害法輪功之後,全國媒體卻口風急轉,在此僅舉一例,就是二零零一年除夕,發生在天安門廣場的自焚事件。事發僅二小時,新華社便向全世界發出英語新聞,聲稱「自焚者是五名法輪功學員」,但美國之音記者打電話向北京公安局和公安部查證,答案竟然是不知道有這回事。身為媒體人,您一定知道這種重大事件的報導要經過層層審批,二個小時怎麼能連英語新聞都發出來了呢?與此同時,媒體還推出了「自焚新聞」、「焦點訪談」等,強制各企事業單位反覆「學習」。但是反覆的播放卻暴露出越來越多的破綻,國際教育發展組織發表聲明稱「我們的調查表明,真正殘害生命的恰恰是中共當局……該事件是由這個政府一手導演的。」這個聲明已經被聯合國備案。
然而,人在做,天在看。參與製造「天安門自焚」的造假者李東生淪為階下囚;導演「天安門自焚」的陳虻和播報「天安門自焚」假新聞的羅京得癌症身亡。二零零八年初,從不飲酒的陳虻患上了胃癌和肝癌,痛不欲生的他甚至多次要求放棄搶救,在經歷九個月的癌症折磨之後,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二十三日,在北京腫瘤醫院死亡,死時四十七歲。而羅京,由於他賣力地用嘴播報誣蔑法輪功的謊言,包括「天安門自焚」偽案,迷惑億眾,隨後查出淋巴癌住院,喉舌潰爛,痛得必須用麻藥漱口才能吃藥、喝水、進食,一頓飯要花很長時間,痛不欲生,並於二零零七年六月死亡,時年四十八歲。
這都是媒體人的前車之鑑啊!您想想,如果您為了迎合上級的意旨,就違心的發表誣蔑法輪功的文章,那是把您的生命置於何等危險的境地上呀!如果您覺得這不過是偶然,那請您再看看我們身邊發生的例子──死亡崗位610(迫害法輪功的專門機構,類似納粹的蓋世太保)
二零一四年三月,內蒙古赤峰市「610辦公室」主任楊春悅,死於癌症,其子楊志慧在「610」當司機,協助其迫害法輪功學員。二零零五年二十八歲的楊志慧開車鑽入前方停放的大貨車底下,頭蓋骨被掀開,當場慘死。楊志慧死後,楊春悅的妻子長了腦瘤,一直處於瘋瘋癲癲的狀態。
二零一一年十二月,甘肅省寧縣「610」主任孟兆慶,在高速路上行駛時與一拖車發生事故,油箱頓時起火,孟兆慶當場死亡。
二零一三年三月,陝西省漢中市「610」主任蘆鶴鳴及女兒、女婿、小外孫等一行六人,在高速公路上與大貨車相撞,車上四人慘死,蘆鶴鳴當場死亡,只有二歲小外孫完好無損。
二零一二年七月,齊齊哈爾市「610」主任李佳明,突發心梗死亡,死時四十九歲。
二零一零年五月,河北滄州市鹽山縣「610辦公室」主任孫保元,開車時與一輛貨車相撞,死時四十四歲。……
正所謂「遠報兒孫近報自身」。您說一例兩例是偶然,這麼大面積的事件能用「偶然巧合」來掩蓋過去嗎?不值得深思嗎?當然這些真實的案例是被中共封鎖的,我們所知道的不過是冰山一角。如果您還不知道這些事情,那您想想,雖然您是媒體人,是不是也同樣被媒體欺騙了呢?
其實,誰也不願意生活在謊言裏,因此,上至中央領導,下至普通百姓,多少人選擇了使用翻牆軟件,突破封鎖,看清真相。突破網絡封鎖您就會發現,法輪功是以「真善忍」為信仰的修煉方法,已傳遍世界一百多個國家和地區(包括港澳台),法輪功的書籍被翻譯成三十九種文字在世界各地流傳,法輪功獲得了包括中國公安部在內(一九九三年十二月頒發)的三千多項政府褒獎,法輪功的創始人李洪志先生多次被提名為「諾貝爾和平獎」候選人,對法輪功的迫害更是不斷受到國際社會的譴責與壓力。
其實,在大陸,法輪功也是完全合法的。是江澤民個人出於妒嫉,利用中共的體制發動了這場迫害,是沒有法律依據的,這場迫害,也是要承擔法律責任的。
一九九九年發動這場迫害的江澤民,早已在美國、德國、澳洲、加拿大、荷蘭、香港、台灣等二十多個國家和地區被起訴,被稱為「二十一世紀最大的國際人權訴訟」。現正權提倡以憲治國,多次下達文件,要求各地有案必立、有訴必理。自二零一五年五月以來,中國大陸法輪功學員也紛紛控告江澤民,截止二零一六年五月,大陸已有近二十一萬人的訴江狀得到了最高檢察院、最高法院的簽收或郵局的妥投回覆。訴江大潮,已經得到了大陸及國際各界人士的高度關注和聲援。
中國人講,識時務者為俊傑,現在的形勢已經發生了變化。二零一四年十二月,呼格案已經啟動了追責程序和國家賠償,現在,聶樹斌案的律師也已向法院提交了國家賠償的請求。那您想想,今天的每一篇誣蔑法輪功的文章,明天是不是被告席上的一條罪證呢?
君子不立危牆之下。我們真誠的向媒體人呼籲,為了您的前程,為了您與家人的平安,希望您能深思熟慮,做出一個明智的選擇,讓無冕之王名實相符。想對您說的話很多,但為了您的時間也只能就此罷筆,真心的希望您與您的家人安康幸福,真心的希望您能做出正確的選擇,得到上天的護佑!!
真誠的法輪功學員
附:翻牆軟件下載方法:
用郵箱(推薦海外郵箱)給freeget.one@gmail.com發封信,主題、內容任意(但不可空白),幾分鐘後會收到下載地址,下載後雙擊即可翻牆,看到真實的消息。
朋友,您好!
最近許多銀行的電子屏幕上出現了「回收寫有法輪功反動標語錢幣」的內容,
這也是我給您寫信的原因。
其實,作為一名法輪功學員,
我只想按照「真善忍」做個好人,修心向善,
卻發現自己被強加了許多莫須有的罪名;
我只想有一個信仰「真善忍」的自由,
卻發現信仰自由會遭到中共的迫害;
我只想告訴人們事實真相,不要對我有所誤解,
卻發現所有的媒體、網絡都聽命於中共。
所以,我把真相寫在了人民幣上,因為──
信仰無罪,世界需要「真善忍」!
不知道您想過嗎,都說民以食為天,
為甚麼我們現在的食品如此令人不安?
因為人缺失了信仰,所以做事才會沒有底線。
其實,對「真善忍」的打壓,
受害的是我們每一個人。
因此,無論您能發揮多大的作用,
都希望您能幫助清除您所在銀行的相關言論。
俗話說,人在做,天在看,
您的義舉也會得到上天的福報!
最後真心祝您工作順利,平安吉祥!
真誠的法輪功學員
出於安全考慮,寄信地址並不真實,敬請您諒解!
──寫給還在參與迫害法輪功的人
朋友,碰到是緣份,在這裏,我想說的是當年在中共體制內,被稱為「維穩沙皇」和握有絕對權力的周永康,追隨江澤民極力迫害法輪功,使得無數法輪功學員的家庭妻離子散、家破人亡,製造了無數人間悲劇。他萬沒有想到的是無論是誰,做了就得還。2013年12月,周永康,當他以腐敗落馬時,也殃及了全家人。
周永康八十歲的老娘上吊自盡;中紀委帶走他弟弟時,一時沒看住,撞牆死亡;他妹妹和他兒子先後也被抓捕;周永康本人,在提審他的人面前,雙膝下跪求饒,免他一死。隨後李東生、徐才厚、薄熙來、蘇榮等都是以權力之爭和貪腐為名關進了監獄,其實他們都是因為迫害了善良的法輪功學員和殘害了無辜的民眾而遭到了報應。
還有不可一世的河北政法委書記張越,前一刻還在會議室開會,回到辦公室,發現七、八個陌生人,他感到大事不妙,快步想進臥室拿槍,被其中一個便衣將他攔住,亮出了逮捕證,說道:你被逮捕了。此時的張越,鬆軟的癱在地上,隨口說道:我配合,我交待。是便衣把他抬上警車拉走的。人們會問:他怎麼會是這種狀態?因為他同樣是追隨江澤民迫害了善良的法輪功學員和正義人士所遭到的報應。
那些不管是被動的還是主動地依然在繼續迫害大法弟子的人,你有沒有能力料到下一刻會發生甚麼?
從2011年3月1號,新聞出版署就出台了法輪功的書籍出版禁令被解除了,說明法輪功在中國是合法的,那麼你就更應該知道,以後怎麼去做了。舉個例子說吧,一九七六年毛死後,文革結束,當時任北京市公安局長的劉傳新在家上吊自殺,他知道他是邁不過這個坎的,因為他忠實的執行了毛的指示,迫害了那麼多的老幹部。還有公安、武警和軍管幹部七百多名,也是執行了當時的迫害政策以表忠心,致使很多的老幹部和無辜的善良人士失去了生命,所以將他們拉到雲南荒郊處死,給家屬一張通知書:因公殉職了事。
在江氏邪黨集團炮製的「天安門自焚」偽案中,主要的參與者610主任李東生、導演陳虻,主播羅京等,當事情過後,都一一遭到了報應。當時的羅京要求醫生放棄對他的治療,因為他想喝一口水,也要用杜冷丁送服,在極度的痛苦中,了卻了他的一生,當時才48歲。因為是他利用喉舌傳播了邪黨的謊言,惡毒的攻擊了修煉真善忍的好人,毒害了無數的民眾所遭到的報應。
列出這些真實的例子,目的並不是威脅誰,也不是恐嚇誰,是真心的想讓你認清當前的時局變化,喚醒你的道義良知,善待大法與大法弟子,為自己和家人選擇一個美好的未來。
有道是人在做,天在看,最高檢出台了「誰辦案誰決定,誰決定誰負責」的司法責任制,再次重申了公檢法人員執行上級的錯誤命令不再免責,案件的經手人只要還活著,就得承擔一切法律責任及後果。
法輪功在中國是合法的,迫害法輪功違法,如果自己不理智的還要參與迫害的話,將來被追責的時候,沒人替你承擔一點責任,三思而行啊!
關心你的法輪功學員
2017年8月31日,依蘭公安局及各鄉鎮派出所出動警力對法輪功學員入戶非法抄家、抓捕。幾十人被騷擾(照相或錄像,填表格等),三十多人被綁架,其中二十多人被非法拘留,至今還有十三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超期羈押(2個月就是超期羈押),現已8個月有餘,並搶奪了大量的法輪功書籍及資料。
法律上沒規定法輪功違法。警察在沒有任何事實依據和法律依據的情況下,所謂的執行江澤民餘黨命令不僅侵犯了法輪功學員的憲法權利及民事權利,嚴重違反了行政法中「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而且涉嫌犯刑法中的「非法搜查罪」、「非法侵入住宅罪」、「濫用職權罪」、「搶劫罪」、「非法剝奪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非法拘禁罪」等眾多罪名。同時也傷害了眾多善良和諧的家庭,使他們蒙上了不白之冤,對社會的精神文明也起到了極大的副作用。依蘭縣公安局國保大隊隊長張英鐸兩次捏造事實以法輪功學員有多少本大法書及資料誣告法輪功學員。檢察院以證據不足兩次退卷。張英鐸又第三次報卷,網羅罪證,捏造事實,犯有「誣告陷害罪」。
法輪功是教人向善,能夠徹底改變人心的高德大法,與邪教根本不沾邊。相反,法輪功教導修煉者以「真、善、忍」為準則,於國於民有百利而無一害,正因如此,法輪大法至今已洪傳世界一百多個國家和地區,法輪功及其創始人獲得的各項褒獎,支持議案與支持信函超過三千五百項,四次獲得諾貝爾和平獎提名
而且,中國沒有一部法律規定法輪功是×教,迄今為止,公安部的2000年39號令,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確定的14種邪教沒有法輪功,是江澤民在破壞法律實施,並裹挾公檢法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共同破壞《憲法》中「宗教信仰自由」、「言論自由」的實施,濫用《刑法》第300條非法拘留、逮捕、起訴和審判法輪功學員,破壞了《刑法》的實施。同時兩高的司法解釋和通知是無效的。依照我國《憲法》和《立法法》,我國的國家立法機關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司法的最終解釋權也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立法機關解釋法律的依據是《憲法》與被解釋的該法律的基本原則,其它任何執法機關都無權超越立法機關、超越憲法與被解釋的該法律的基本原則解釋法律,更無權給任何法律條款增加概念。《憲法》第七節的規定中並沒有授予「兩高」解釋法律的特權,「解釋」本身是破壞國家憲法和刑法正確實施的,「兩高」對刑法第三百條的解釋本身,就是對第三百條法律實施的破壞,所以是無效的。
司法人員違法立案。本案經過偵查機關、檢察機關、審判機關,都沒有證據能證明哪部法律因為法輪功學員的破壞而得不到「實施」,本案沒有被侵害的客體。可是在8個月裏,卻不准家屬探望。
法輪功的書籍是教人向善的經典書籍,擁有法輪功出版物沒有任何違法之處;法輪功資料是告訴人們如何在災難中保平安的福音,散發這樣的資料與社會及民眾都是有百利而無一害的。2011年3月1日國務院新聞出版總署通過了第50號文件,(可以在百度網站上查找),該文件廢止了1999年7月22日下達的《關於重申有關法輪功出版物處理意見的通知》,和1999年8月5日下達的《關於查禁印刷法輪功類非法出版物,進一步加強出版印刷管理的通知》。
50號文件說明,按照現行法律規定是擁有法輪功書籍及資料完全合法,擁有、複製、傳播法輪功書籍,不能作為給法輪功學員定罪的依據,那麼。現在依蘭公檢法人員用這些合法的書籍及資料當作迫害法輪功的證據,實則是在真正的執法犯法。
法輪功的修煉者只想做一個真善忍的好人,而江澤民餘黨不容好人存在,利用不明真相的公檢法執法人員現在仍執行著江澤民當年的錯誤指令,執法犯法。原中國軍事學院出版社社長辛子陵披露:現任當局主政後,一直在與「610」辦公室進行切割。610現在已經被撤並。他指出,「610」辦公室純屬江澤民個人設立的。在人大沒有立法,在黨內也沒有經過政治局批准,隨著反貪的深入,以及對江澤民的清算,這個機構做的壞事,將來都會得到清算。
當今「有案必立,有訴必理」及《公務員法》第54條規定:「公務員執行明顯違法的決定或者命令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責任」。這已經堵死了公務員執行違法決定或命令而逃脫法律責任的退路。《公務員法》與「依法治國」、「依憲治國」、「錯案終身追究制」、「責任倒查制」等新政共同斬斷了執行違法決定或違法命令而想逃避法律制裁的所有公務人員的任何希望。
看清當前時局走向,規避執法行政操作中的風險,如何選擇未來之路,請三思而後行。2016年7月10日《人民日報》連續刊發三篇解讀習近平關於中國宗教政策講話的文章,文章要求「注意防止信仰上的差異擴大為政治上的對立」,並強調:「對宗教信仰不能用行政力量、用鬥爭方法去消滅」、「 要一切著眼於群眾和尊重人民的自主選擇,就要確定並認真貫徹宗教信仰自由政策」………。
2016年8月30日,全國各地傳達了《中共中央文件精神》:鎮壓法輪功十七年來造成了法輪功學員本人及其親屬、子女在任職、就業、入伍、升學等許多方面的不公正對待,今後各地要逐步給予解脫……。
2017年4月20日,各媒體以「最高檢舉報中心官網可舉報正國級」為題報導:中國最高檢察院官網設置「舉報中心」,被舉報人職級包括正國級政治局常委。換言之,控告江澤民完全合法。誰再以「訴江」「舉報違法者」為由,騷擾迫害法輪功學員、打擊報復,誰就是犯罪,也能把自己變成被舉報對像。這是現政權為追究江氏犯罪集團迫害法輪功的罪行立規鋪路。
習近平2014年1月1日在北京主持召開中央政法工作會議時說:「實際上那些錯誤執行者,他也是有一本賬的,這個賬是記在那兒的。一旦他出事了,這個賬全給你拉出來了。別看你今天鬧得歡,小心今後拉清單,這都得應驗的。不要幹這種事情,頭上三尺有神明,一定要有敬畏之心。」2017年7月20日,講話內容在「改革進行到底」欄目裏在第四集再次播放,示意公檢法人員別再迫害法輪功,因為1999年7月20日全國各地電視廣播開始鋪天蓋地誣陷迫害法輪功。
修煉法輪功符合憲法35條公民有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自由,36條信仰自由。那些還在犯糊塗的執法人員卻拿著合法的私人物品:大法書籍,電腦,打印機等當成罪證,一次次給大法弟子判刑,造成無數家庭的人間慘劇。自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澤民迫害法輪功以來,全國數萬人被拘留、勞教、判刑,有的被活摘器官,造成修煉人肉體的傷害,精神的創傷,心靈的痛苦,經濟的損失是巨大的。這是真正的執法違法。
這些年來,法輪功修煉者堅持真善忍做好人,和平理性的講真相,更多的人對信仰有了認可,明白了法輪功是真善忍的高德大法。在一些地方,舉目可見的標語上寫著:「人民有信仰,國家有力量,民族有希望」。人們在覺醒,理性在昇華。人們在追求信仰善良,認同真善忍的人越來越多,迫害真善忍普世價值的人越來越少,江澤民及其餘黨迫害真善忍的人已到了窮途末路。
法輪大法是佛法,迫害大法報應早晚會降臨。江澤民迫害法輪功,怕遭報,在2004年,江澤民就已經派親信和法輪功學員私下談條件,他說死多少法輪功學員,就殺多少警察,他要用警察的命來換取法輪功學員不告他上國際法庭,法輪功學員沒有答應,知道警察也是被謊言欺騙脅迫的,所以堅持要把他告上法庭,至今有三十多國家和地區,50多個國家法庭,判處江澤民和多位中共官員有罪,罪名是酷刑罪、反人類罪和群體滅絕罪。在國內也已經有二十多萬人用真名實姓控告江澤民,那不久的將來當江站在被告席上的時候,一直跟隨他迫害的人,能擺脫幹繫,逃過清算嗎?全國迫害法輪功遭惡報的實名案例已經有2萬多,像任長霞、羅京,陳虻等等。遭報者的分布與各地區迫害嚴重程度在地理上是驚人的一致。610的死亡比例最高。
咱們是炎黃子孫,一定要擺脫馬列共產魔鬼江魔頭的糾纏、停止迫害法輪大法,釋放並盡可能的保護大法弟子,同時趕快退出中共的黨團隊組織,廢除為他奮鬥終生的毒誓。不再承認是他的一員,這樣在天滅中共時,就不會跟它遭殃而失去寶貴的生命,天災人禍、洪水、陰霾、疫情都是老天在警示人,趕快脫離中共的組織,已經有3億多中國人選擇三退保平安,很多曾經參與迫害的人,現在都在後悔和轉變,想辦法不再執行迫害命令。特別是在2011年3月1日國家新聞總署50號文件中廢止了對法輪功出版物的禁令之後,全國的公檢法人員陸續採取不批捕,不起訴,無罪釋放。比如山西侯馬市法輪功學員李美玲在被國保非法抓捕以後,又被劫持到臨汾市看守所非法關押,檢察院非法批捕以後企圖對李美玲非法判刑。但是案子到了法院,法院不管,又退回了檢察院,檢察院又問司法局,司法局也不管。於是檢察院又把案卷退回給公安局、公安局最後只好把李美玲放回家了。比如,2016年10月,齊齊哈爾龍沙區法院非法庭審法輪功學員區殊榮女士,律師的辯護有理有據,公訴人承認證據來源的非法,法院撤訴,檢察院退案。再比如,2018年3月,赤峰市紅山區紅廟子鎮法輪功學員張秀奇被派出所綁架,關押近兩個月,被非法構陷到檢察院,檢察院以證據不足不予立案。5月,張秀奇辦取保候審回家。人們在清醒,選擇善良。據部份統計,僅2017年上半年明慧網報導54名被抓的法輪功學員獲釋,另有97人被退卷。
繼律師高智晟之後,湧現出一大批為大法弟子辯護的律師,上千場的辯護,對普世價值修真善忍的肯定,法律尊嚴的維護,對人權的不容踐踏,令在場的警察及旁聽者,拍手叫絕。張讚寧律師在法庭上指控:「真正破壞國家法律實施的是江澤民。江澤民才是真正的大犯罪!」
歷史如明鏡,二戰中執行錯誤命令的軍人、警察乃至醫生、護士無一不被送上絞刑架或判重刑。「文革」後,不折不扣執行上級錯誤命令的北京公安人員約八百多人被拉到雲南秘密槍決,對家屬謊稱因公殉職,北京市公安局局長劉傳新畏罪自殺,成了替罪羊。
許多有良知的法律職業者認清形勢,面臨法輪功千古奇冤案件,派出所、公安局、檢察院、法官維護憲法權威,遵守憲法35條,36條。直接釋放法輪功學員,為自己留下後路。這樣的事情越來越多。有許多人在記錄別人迫害法輪功的罪行,以便將來贖罪。還有被迫害致死的法輪功學員,在家屬的追究、控告下獲得了幾十萬的賠償(許郴生家人申冤四年獲三十萬賠償)。
我們真誠希望像張英鐸一樣的公檢法工作人員,看清時局走向,做出明智的選擇。將來不站在被告席上給江澤民迫害法輪功當替罪羊,堅守自己的良知善念,不給自己及家人帶來遺憾,無條件釋放被非法關押的法輪功學員。
─給湖北應城公檢法人員、各級幹部及父老鄉親的一封信
您好!雖然你我素不相識,但您能看到這封信就是我們的緣份,我衷心祝福您全家幸福平安,也希望您能耐心看完這封信。
2017年11月7日上午8點多,應城市東馬坊法輪功學員汪剛強、熊繼偉、熊文志(又名熊文德)分別在工作單位和家中被應城、漢川、雲夢的國保警察及應城市東馬坊派出所和四里棚派出所警察共十多人綁架。熊繼偉、汪剛強、熊文志分別被非法關押在漢川、應城、雲夢的看守所。
漢川國保余清波和餘輝、雲夢國保陸紅洲和喻孟分別將構陷熊繼偉和熊文志的黑材料遞交到應城市國保,應城市國保的陳恩宏和王亞文將構陷三人的黑材料先後遞交到應城市檢察院批捕科科長范小龍和公訴科,應城市檢察院公訴科怕承擔執法犯法的罪責,將構陷材料移交到安陸市檢察院公訴科,公訴人是劉培建。
應城、漢川、雲夢的國保警察在用逼供和誘供手段達不到構陷目的時,於2017年11月17日,不經任何法律程序將三人秘密劫持到湖北省板橋洗腦班(迫害法輪功的黑監獄)摧殘。洗腦班不法人員用偽善、謊言和暴力手段迫害三人,國保警察再對三人進行恐嚇、逼供和誘供,這就是上述構陷材料的來源。
熊繼偉的家屬於2017年12月,針對漢川國保警察一系列違法的事實依法維權,向漢川市法院和大悟縣法院提起訴訟。漢川市法院立案後,怕承擔後果;大悟縣法院立案後,迫於610的壓力,逼迫家屬撤訴,家屬的工作單位也逼迫家屬撤訴,家屬不從。大悟法院於2018年3月26日未經開庭,非法裁定駁回起訴。熊繼偉的家屬依法上訴到孝感市中級法院。
2018年5月4日,湖北省孝感市中級法院將駁回熊繼偉家屬上訴的法律文書送到被非法關押在看守所的熊繼偉手上。
熊繼偉的家屬先後經歷了起訴、行政覆議、行政起訴、法院立案、管轄變更、裁定駁回起訴、向中院上訴的艱辛維權歷程,如今上訴卻被孝感中院駁回。
熊繼偉,男,47歲,湖北醫科大學本科學歷,醫術高,為人善良,視患者為親人,工作盡職盡責,淡泊名利,只因信仰「真、善、忍」做個好人而被迫害,十幾年來他受到了多次拘留、勞教、判刑等殘酷的迫害,累計關押長達7年之久。
2017年11月7日上午,漢川市公安局國保大隊一行在沒有出示任何證件和正當理由的情況下,將正在湖北省應城市雙環醫院上班的醫生熊繼偉綁架,搶走了他的鑰匙,在他家中無人的情況下強行抄家。熊繼偉被綁架到漢川拘留所關押。熊繼偉在被關押期間,不僅被銬在老虎凳上長達20多個小時,不允許上廁所,還遭到恐嚇 「就是讓你生不如死」!在被非法關押的第12天,他又被秘密轉到湖北省武漢市法教班繼續關押。
雙環醫院是鄉鎮職工醫院,其他醫生紛紛跳槽,作為醫院的頂樑柱,以熊繼偉的學歷和人品去大城市發展完全可以給他帶來好的收入,但基於病人及家屬的期盼和信任,也基於他作為一名法輪功學員,按大法要求要為別人著想,在醫院人手嚴重緊缺的情況下,他甘於清貧,樂於付出,一直堅守崗位。他對同事不僅在工作上無私指導,在生活上也是熱心幫助,一位外地的同事的父親知道後感慨地說:「當今社會上像熊醫生這樣的人太少了!」即便因迫害家境貧寒,他也從不收病人紅包,還給家庭困難的病人經濟上的幫助,病人感動的說:「從來都是病人給醫生送禮,沒見過醫生給病人送錢的。」
而這一切都是因為他修煉法輪功的結果。 法輪功是佛家上乘修煉大法,修煉者按照「真、善、忍」原則要求自己做好人,不僅提高了自己的道德品質,還通過煉習五套功法祛病健身。法輪功已洪傳世界100多個國家和地區,其主要著作《轉法輪》被翻譯成三十九種文字,在全球出版發行,修煉者過億人,且獲得各國政府褒獎、支持議案和信函3000多項,受到全世界各個民族、各個階層的人民的愛戴和尊敬,而只有在中國大陸遭受迫害。
我國《憲法》第36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憲法》第5條規定:「一切法律、行政法規和地方性法規都不得同憲法相抵觸。」翻遍中國《憲法》和中國其它法律,沒有任何一部法律和條款能證明法輪功是非法的。而民政部和公安部的公告也只是說「共產黨員不能修煉法輪功」,即便如此,民政部和公安部的公告也是非法的,包括兩高司法解釋,因為它們只是執法機構,沒有立法權和司法解釋權。立法權和司法解釋權是歸屬於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的。
國內互聯網上公布的2011年3月由中國新聞出版總署署長柳斌傑簽署的第50號總署令,廢除了對法輪功書籍的出版禁令,這說明信仰法輪功完全合法,而參與迫害法輪功則是違法違憲的。
迫害法輪功就是在違法犯罪。法輪功學員發傳單也好、講真相也好,都不觸犯中國的現有法律。如果利用《刑法》300條給法輪功學員定罪就是在錯用法律條文:公安機關錯用就構成綁架罪,關押構成非法拘禁罪,檢察機關人員錯用就構成徇私枉法罪,誣陷罪,法院法官錯用就構成枉法裁判罪和徇私枉法罪,監獄、轉化班、看守所等羈押法輪功學員的場所,構成非法拘禁罪。其指揮、參與者更是涉嫌犯下「濫用職權,徇私枉法,非法拘禁,非法剝奪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等等諸多罪行。
有很多善良的民眾知道真相後都為法輪功學員鳴不平,其實在這場對法輪功的迫害中,最大的受害者是參與迫害法輪功的公檢法司、610人員和不明真相的廣大群眾。
自2015年「有案必立,有訴必理」的政策出台後,已有20多萬法輪功學員向兩高控告江澤民,訴狀被兩高簽收,這為清算和審判江澤民埋下了伏筆。
江澤民發動的對法輪功的迫害,嚴重敗壞了國家聲譽和社會道德,也嚴重踐踏了憲法及法律。現在仍然維持和參與迫害的,他們或許是懼怕停止迫害後被清算,或許是真的善惡不分,那麼他們的下場將會是非常可悲和可怕的。
「人之初,性本善」,朋友,我相信您會是個善良的人,過去說給僧人一口飯吃都會功德無量,如今像熊繼偉、汪剛強、熊文志這樣按「真善忍」修心向善的眾多法輪功學員,目前雖遭受迫害,卻一心只希望您能早日明白真相,摒除偏見,祝願您能有一個美好的未來!
現在,大陸越來越多的公檢法司人員明白了法輪功真相,他們開始真正的為自己的生命和未來考慮,用實際行動不再做違法的事,法院、檢察院、公安機關無罪釋放法輪功學員的案例越來越多。這些公檢法人員主動抵制、逃避上級迫害指令保護法輪功學員,有的檢察院撤訴、免予起訴直接釋放法輪功學員。
自從江氏迫害法輪功以來,因迫害大法弟子而遭惡報的案例已逾萬件。患各種怪病的、得絕症的、抑鬱症的、跳樓自殺的,人財兩空的數不勝數。
看看當下落馬的高官們,表面上是因為貪腐淫亂被抓,實質是迫害法輪功遭到了惡報。除了前面舉的周永康、徐才厚、薄熙來等人的罪有應得外,那些參與構陷法輪功,偽造天安門自焚的如原中央電視台副台長、中共「610辦公室」主任李東生鋃鐺入獄、導演天安門假自焚的陳虻胃癌早逝、播放「天安門假自焚」的播音員羅京,用嘴散毒害人,因口腔淋巴癌而斃命。
二零零二年三月十八日全國第一個枉判法輪功學員的海口市法官陳援朝,肺癌遭惡報;
二零一一年八月,河南魯山縣法院載有8個庭長及副庭長的警車,發生慘烈車禍,三個非法枉判法輪功學員的庭長和副庭長楊東升、朱新政、陳東洋當場死亡,另外人員不同程度受傷;
二零零八年,瀋陽市沈北新區法院副院長張文製造了臭名昭著的「二零零八沈北冤案」將四名法輪功修煉者非法判重刑,最高達十一年。張文在重判四名法輪功學員的判決書上簽字後,得了一種怪病,還沒確診就斃命;二零一四年七月,副院長柳曄是沈北區法院審判委員會的主要成員,因賣力迫害法輪功,突然暴病喪命。
二零零九年七月,大連市甘井子區檢察院兩名檢察官因參與迫害法輪功遭惡報,得了白血病。一位檢察官說:「哪只兩名,有好幾個了。不止是白血病,肝癌最多,檢察院死一個,法院就死一個;法院死一個,檢察院就死一個,而且很準。法院的人說檢察院喪門,檢察院的人說法院喪門。這次搬家,兩院分開了。」
善有善報,惡有惡報,誰作惡誰償還,這是天理!誰能逃脫?
在此善意的勸慰你,一定要審時度勢,希望你能像很多有良知的法官那樣為自己的生命和未來考慮,在善惡間做出正確選擇。利用一切有利條件保護大法弟子,在決定他人命運的同時,也在為自己選擇未來。
善待大法,善待大法弟子,千萬不要誣判熊繼偉、汪剛強、熊文志等法輪功學員啊!在不久的將來,當江澤民犯罪集團站到被告席上、接受大審判的時候,我們希望你到時能為自己曾經選擇了善良而感到慶幸。人在做,天在看,希望我的真誠和善意能夠喚醒你的良知,請你記住:善待大法一念,天賜幸福平安!
也希望所有還在圖謀構陷熊繼偉、汪剛強、熊文志等大法弟子的公檢法人員,不要再助紂為虐,立即無罪釋放熊繼偉、汪剛強、熊文志等被非法關押的法輪功學員,給你自己一個將功補過的機會,也是給你自己和親人選擇一個美好的未來!請您善待法輪功學員,更不要參與迫害,請呼籲停止迫害法輪功。這不僅是為了他們,更是為您自己!善待法輪功學員,就是善待您自己,也是對您的未來和您的家人負責。
但願這封信能開啟您通向幸福彼岸的大門。
最後,祝您善心結福緣,好人一生平安!
此致
祝你平安幸福的法輪功學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