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娟家人聘請律師為她做無罪辯護,但是農安縣法院非法要求律師到政法委和司法局開「許可證明」,否則不許辯護,王娟家人去這兩個部門開證明時被告知:沒遇到過這事,不知道歸哪個科室管,也不知道誰負責管。律師又被無理要求到律師協會開「沒煉法輪功」的證明,並「允許辯護」證明,方可辯護。致使王娟得不到律師辯護。
三月二十九日上午,農安縣法院對王娟進行非法庭審,王娟只好自己辯護。面對法官的問話,王娟指出,憲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國家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不得限制公民信仰宗教和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視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憲法第三十五條規定公民有言論自由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的自由。所以,我打電話多少不犯法。
新聞出版總署二零一一年三月一日公布關於廢止禁止出版法輪功書籍的規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最後法官問王娟:你還有甚麼要說的?王娟善意的回答:希望法庭在座的各位都記住「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將來都有個美好的未來。
二零一七年六月初,王娟與幾名法輪功學員去吉林女子監獄接遭冤獄九年出獄的法輪功學員呂永珍後,幾次被警察到家騷擾,被迫離家出走。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三日,王娟被非法抓捕,當時王娟正在打電話播放真相語音,警察不讓關機,一直撥打到手機沒電為止。不法警察最後以打電話超出多少為由構陷迫害她。
王娟被綁架到農安縣看守所非法關押十五天,後又轉到長春市第四看守所非法關押,所謂的「罪名」是,撥打語音電話超時,到法庭又改為撥打內容違法。
家人請律師維權,檢察院不給閱卷,律師以誣告罪控告農安縣檢察院後,縣檢察院以證據不足退回縣公安局。家屬到公安局要人,他們推脫說,不歸他們管了,還威逼恐嚇家屬。不法警察於二零一七年十一月初又將所謂「案件」送交檢察院,維權律師來了兩次,也沒給正面答覆,又以證據不足退回公安局。後來構陷案件又被送到縣檢察院。
十八年來,中共政法委 「610」脅迫公檢法人員執法犯法,讓這些人當了江澤民害人的工具。中共江澤民集團對修煉「真、善、忍」的法輪功學員的迫害,顛倒了所有的是非善惡,敗壞了社會道德,同時也使中國的法制越發黑暗,給中國社會帶來了無法估量的損失,從今日中國「假、惡、鬥」遍地,道德淪喪,貪污腐敗,就可以看出來。所有的中國人都是這場迫害的受害者。
主審法官:高維傑,電話號碼:17743166017
農安縣檢察院檢察長:譚善良 電話:17743165777;13756886835
副院長:趙洪全 電話:17743165666;139043986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