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幸福的家,由於這場迫害,在孩子上初中時劉忠傑就被迫與丈夫離婚,無家可歸。這些年在姐姐家,由姐姐照顧她的日常起居。姐姐原來是一名教師,由於這場迫害也失去了工作。劉忠傑身體極度虛弱,有好幾年連吃飯都是姐姐一口一口地喂,不能咀嚼,有時需要打食來餵她;嚴重時喝水都往外噴喝不進去,成天昏睡,失去記憶,人瘦了幾十斤。上廁所不能自理,有時幾天排不出大便,姐姐給她往出摳。
父母看著健康善良的女兒,被迫害成這個樣子,長年處於悲憤、揪心、煎熬、難耐之中……母親於二零一八年一月含冤離世。
在修煉大法之前,身為律師的劉忠傑也曾隨波逐流地收受當事人給的額外錢財。修煉法輪大法後,她按照大法的標準「真、善、忍」要求自己,將當事人的憂苦放在首位,工作的每一環節都盡心盡力地去做,收取案件代理費都是按照較低標準,伙食費、旅差費夠用就行。她還把過去多收的好處費退給了當事人。法輪大法使她變得道德高尚、心胸坦蕩、樂觀豁達。
進京上訪被迫害的生命垂危
一九九九年十月二十九日,劉忠傑因去北京為法輪功上訪鳴冤,被當地邪黨人員中途截回後關押迫害兩個半月。因為劉忠傑的律師身份,和對中國憲法與法律的熟練掌握,中共迫害機構深怕劉忠傑利用其律師特長揭露他們迫害法輪功的非法性,因此她成了中共當地政府的重點迫害對像,從此劉忠傑的生活便再無寧日。
為了不許劉忠傑再次進京上訪,律師所主任朱千春積極配合中共迫害機構,幾次對劉忠傑進行構陷。二零零零年四月十九日劉忠傑被綁架關進拘留所迫害八個月。
為抗議長期非法關押和無理迫害,劉忠傑曾絕食、絕水抵制迫害,遭王至龍、馬江(原拘留所所長)用繩子捆綁野蠻灌食;還被強行注射不明液體,致使劉忠傑出現經血呈綠色,身體抽搐等劇烈反應,直至生命垂危才被允許家人接回。
酷刑演示:打毒針(繪畫) |
劉忠傑說,「七個半月的非法關押,骨肉分離,承受了精神和肉體的雙重迫害,只因為我拒絕寫無理的保證,只因為我不放棄公民的『上訪自由權』?難道公民不寫保證,不放棄權利,公安就抓人嗎?而且無限期關押,這是哪家的法律?」
在勞教所被酷刑折磨、臥床不起
劉忠傑從拘留所回家後,單位不許她上班,還派人輪流對她監控、恐嚇,甚至晚上住到她家裏去。
身為律師的劉忠傑,因見上訪反映民意之路被阻斷,只好用「真相資料」的方式向當地民眾講述法輪功被迫害的真相。
二零零一年一月十七日,劉忠傑向民眾發真相資料時被發展鄉派出所綁架。一月二十二日,在沒有任何法律手續的情況下,看守所所長周天恩等人受警察王至龍指使將劉忠傑和另兩名女法輪功學員秘密的劫持到齊齊哈爾雙合勞教所非法勞教一年。
酷刑演示:鐵椅子 |
在勞教所裏,劉忠傑拒絕寫誹謗大法的保證書,被惡警關進小號,由「包夾」(刑事犯人)監管迫害數日。勞教所對法輪功學員實施酷刑迫害時,劉忠傑站出來阻止行惡,十多個警察將她拖到樓下的小屋子裏。劉忠傑大聲揭露他們的罪惡,警察怕惡行曝光,急忙用膠布把她的嘴封住。並把她摁在鐵椅子裏,兩個警察用一副帶齒的手銬將劉忠傑雙手反背銬在椅背上,一動手銬鋸齒就刻進肉中,疼痛鑽心,接著又將劉忠傑兩腳塞在鐵椅子下面的固定的兩個孔中,腳進去就抽不出來,更無法活動。
遭受了六天五夜的連續上刑,劉忠傑被折磨的慘不忍睹:兩手腫得像饅頭一樣,兩腳、兩腿腫得相當嚴重,全身失去知覺,心跳衰弱,昏迷幾次,奄奄一息。惡警怕劉忠傑死在鐵椅子上,才停止用刑。
二零零二年一月份,勞教所欲對已接近迫害期滿的劉忠傑非法加期迫害,劉忠傑絕食、絕水進行抗議。遭野蠻灌食。惡警把她綁在床上,這邊獄醫手拿膠皮管子,往劉忠傑鼻子裏插,鼻子被插破出血,撕心裂肺的疼痛使她幾欲昏厥。那邊,大隊長王岩摁著她的手,哼著小曲,得意洋洋!
劉忠傑絕食絕水十七天的頑強抗議,二零零二年一月十六日重新獲得自由。
酷刑演示:野蠻灌食 |
劉忠傑後來訴說,「我曾經尊敬的領導,你們可曾知道,你們的違法決定,對我的傷害有多深、有多重嗎?我剛從勞教所出來僅三天,身體極度衰弱,臥床不起,精神與肉體本來已經受到了相當嚴重的摧殘、九死一生。而你們又無情地、迫不及待地將我開除,奪走我工作權利與經濟來源,也使我的人生理想破滅了。你們的所作所為使我的心靈再一次受到了重創,使我的處境更加雪上加霜。」
三天兩頭的騷擾、監控、抄家,「非整死你不可!」
二零零二年一月十七日,當劉忠傑終於結束勞教所地獄般的迫害回到家中,律師所主任朱千春等人在第二天就帶人到劉忠傑家宣布:將劉忠傑開除出律師行業,理由是:她堅持煉法輪功、又被勞教過,不能再做律師。根據有關法律規定:勞動教養和開除不能並罰。因此,無論從哪一個角度講,開除都是違法的,沒有任何法律依據。作為搞法律的司法局、律師所的所有人都心知肚明,卻知法犯法加重對劉忠傑的迫害。隨行的一姓郭的警察還惡狠狠地對劉忠傑的丈夫說:「你趕快跟她離婚!像這樣的人你還要她幹啥!她不但影響你工作,還長一身癩,你不怕招你身上?」(被勞教期間身上疥瘡未癒)
劉忠傑說,「幾經看守所、拘留所的精神折磨,又經勞教所的酷刑摧殘,再經剝奪工作的沉重打擊,我已心力交瘁、傷痕累累。但我好在有個幸福的家,幾年的磨難,親人為我承受了太多、太多。我本想好好彌補彌補對丈夫與女兒的虧欠,平平安安地過日子……」
但是,當地派出所在「610」辦公室的指使下,三天兩頭就上門騷擾、監控,抄家,做甚麼談話筆錄。還三番五次騷擾、威脅劉忠傑的丈夫,攪的劉忠傑的家人不得安寧;迫害給年幼的女兒造成嚴重的心理創傷,邪黨電台的不斷誣蔑、造謠、製造恐怖和仇恨煽動,使孩子心裏產生陰影,漸漸地對媽媽的處境感到無奈和恐懼。
二零零三年四月十三日上午,躍進派出所警察又到劉忠傑家,說要給法輪功學員建檔案,遭到拒絕後,派出所長尚滿受慶安縣國保大隊隊長汪興運的指使,派四個便衣來抓劉忠傑,四人將穿著拖鞋的劉忠傑拽、扯、推出家門,強行把她綁架到派出所,當晚被非法關押於拘留所。面對這無法無天的迫害,劉忠傑只能以絕食、絕水抗議。五天後,才放她回家,並勒索她丈夫二百元錢。派出所一警察還當眾揚言:「如果你再落在我手裏,我非整死你不可!」
二零零三年七月二十五日,為了揭露迫害法輪功給民眾造成的毒害,劉忠傑與同修突破層層封鎖頂著壓力到當地歡勝鄉發法輪功真相資料時,被歡勝鄉派出所綁架。當晚劉忠傑戴著手銬越牆走脫,被迫長期流落他鄉……
再次被綁架、迫害致腦梗
二零一二年九月十日,在外流離失所達十年的劉忠傑和法輪功學員趙敏,被綏化「610」及慶安縣國保大隊汪興運等監控、跟蹤,綁架到綏化看守所迫害四個多月。二零一三年一月中旬,劉忠傑女士被迫害致昏迷不醒,身體抽搐,出現嚴重腦梗塞病狀。看守所人員害怕承擔責任,通知家屬,隨即劉忠傑被送醫院搶救,經診斷為腦出血。期間當地「610」人員還幾次逼迫劉忠傑寫放棄信仰的保證書。
家屬把她接回家中,然而,北林區「610」非法機構一再行惡,誣陷劉忠傑包庇被汪興運等跟蹤通緝的趙敏。北林區「610」王樹波、劉鯤鵬、李劍飛等人湊材料,操控北林區檢察院、法院參與迫害,脅迫劉忠傑家人把她帶到檢察院所謂「核實情況」,向家屬保證不抓人。
二零一三年三月五日,「610」惡警威脅家屬把劉忠傑帶到法院,本來說是「核實情況」,卻草草開庭,前後二十多分鐘,非法判她一年半。當天下午兩點多,綏化市北林區法院法官張銳、陪審員曹洪源、記錄員(女)及北林區檢察院張連生等五人(一女四男),在北林區法院刑一庭對劉忠傑、趙敏非法開庭。他們小聲快速、含糊其辭地宣讀了他們湊的所謂材料,匆匆宣判劉忠傑。
劉忠傑身體狀況堪憂,在家屬的強烈要求下,以所謂「緩期二年執行」,並以「不得再煉!要劉忠傑的哥哥與妹妹用工作擔保」,「如再煉就要其哥哥與妹妹負責嚴重後果」等附加條件相要挾,才允許劉忠傑暫時保外就醫……
劉忠傑曾經說,「我經歷了腥風血雨的一次次被迫害。這一次次的迫害,記錄了迫害者的邪惡與殘暴,記錄了迫害者的一次次違法犯罪。」「幾年來,是『真、善、忍』的光芒,照亮了我通往真理的路,一路走來,一路呼喚,呼喚維護人權,呼喚維護法律的尊嚴,呼喚良知重返中華大地,呼喚正義常駐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