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林悅女士在修煉法輪功前,曾身患空洞性肺結核、乙肝、嚴重失眠、腎盂腎炎、附件炎、膽囊炎等十六種疾病。
一九九七年,張林悅開始修煉法輪功,很快所有疾病不治而癒。由於她按照法輪功「真善忍」的標準修煉,提升道德品質,使曾經敏感多疑、脾氣暴躁、自私狹隘、爭強好鬥、得理不饒人的她,變得心胸開闊、寬容大度;在利益上不貪不要、不佔不拿;在與人相處中,真誠、善良、忍讓;在人品上,光明磊落、坦坦蕩蕩。是一個道德高尚、誠實守信、有口皆碑的好人。
然而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江澤民集團迫害法輪功後,張林悅女士因堅持信仰「真善忍」而遭到迫害。
二零零零年五月十三日,張林悅被構陷遭南充市順慶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警察非法抄家、非法關押到順慶區看守所迫害。關押二十九天後釋放回家;後被撤銷西城街道辦副主任等職務。二零零零年六月回到財政局工作。
綁架、離家、再遭綁架
二零一一年二月二十四日上午八點三十分左右,順慶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警察杜偉嘉、唐學瑛、何陽、彭濤等四人以張林悅購買二零一零年香港「神韻晚會」票為由,在順慶區政府地下車庫將準備上班的張林悅綁架,並對她工作、居住地非法抄家。當天,張林悅被非法審訊後,晚上六點多鐘被非法關押進南充市華鳳看守所。
在被非法關押的近七個月裏,張林悅身心受到巨大的傷害,頭髮脫落、牙齒鬆動、吃不下、睡不著,經常拉肚子,極度消瘦,體重由九十多斤減到七十多斤。後在家人及社會各界善良人士的積極營救下,張林悅才於二零一一年九月九日回到家中。
然而,順慶區檢察院此時卻迫不及待的向順慶區法院遞交了對張林悅的非法起訴書,並讓張林悅的家人辦理所謂「取保候審」手續。緊接著,順慶區法院於九月十四日發出了所謂的「傳票」,欲於二零一一年十月十一日將對張林悅非法庭審。導致張林悅被迫離家,過著漂泊流浪的生活。
二零一四年九月二十八日上午十點左右,張林悅到成都市柿子巷五號司法局內向中央巡視組提交她因為信仰「真善忍」受迫害的材料,希望他們能切實地做到依法治國,重新處理她的冤案,結束她近三年顛沛流離的生活,讓她早日回到家鄉。可這位善良而單純的女性,滿懷信賴地走進了設著一道道警戒的巡視組辦公處的大門,卻沒能自由地走出來。
後來得知她遞交了材料後,巡視組人員就叫來成都市青羊區公安局警察,連拉帶拽地把她塞進警車,關到成都市青羊區黃瓦街派出所的鐵柵欄門的牢房內。一高一矮的兩個警察企圖強行採集張林悅的指紋,遭到她強烈反抗而未得逞。其中一警察威脅說:「給你打毒針。」另一警察威脅說:「給你弄到手術台上(摘器官)。」張林悅還是不配合,他們氣急敗壞,又強行把張林悅推搡到派出所外面的街道上,並在她脖子上掛上污衊大法弟子的紙牌子,對她進行人格侮辱。當天下午給她雙手戴上手銬,銬在該派出所審訊室的鐵椅子上。當晚上八、九點南充市順慶區「六一零」、國保大隊陳光華、李遠林等四人到成都將張林悅劫持回南充(過程中也是戴著手銬的),在派出所強行採集了張林悅的指紋,又在醫院做了體檢後,大約凌晨一至三點非法關進了南充市看守所。
遭非法判刑三年
二零一五年六月十五日,順慶區法院法官對張林悅非法判刑三年,同時告之張林悅:單位已於二零一四年六月十五日開除張林悅,剝奪了她的公務員身份及工作權利。張林悅當庭表示要上訴。
二零一五年九月十七日,南充市中級法院法官尹林、何嘉武、何俊、陶藝文等以書面審理方式維持對張林悅的原判。可笑的是:十七日的下午下班前五點過,法官尹林、陶藝文到看守所向張林悅本人調查了解「該案」情況。也就是說在向張林悅了解情況前,很可能中院已打印好了對她的終審裁定書。去看守所向張林悅了解情況也不過是走走形式,作為執法工作者不僅不顧事實,肆意踐踏法律,照樣執行江氏的迫害政策、執法犯法,連形式上也無需掩蓋了。可見他們對法輪功根本就不講法律。
二零一六年二月,張林悅為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就中院錯誤的維持原判寫了申訴書,但因駐看守所的市檢察院的檢察官高勁淞強制剝奪了張林悅的申訴權。
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四日,張林悅在看守所被非法關押了一年九個月後,被劫持到成都女子監獄二監區繼續非法關押迫害。因看守所、監獄未通知家人,家人在擔心憂慮中四處奔波、到處打聽,一個多月後才找到了她的下落。
強制洗腦及嚴管迫害
在成都女子監獄九個多月的冤獄中,張林悅遭受了兩次嚴管(牢中牢)迫害,時間大約四個月,身心遭受了極大的摧殘。一入監就受到各種侮辱人格的強制:強制穿「囚服」;強制打「罪犯」報告詞;強制以罪犯身份「報數」;強制背監規禁令(大多數時候未配合);強制體罰(如長時間罰站等);強制「學習」、強制「揭批」、強制「「轉化」」等精神迫害。
張林悅剛進監獄時,一件生活品也沒有,連手紙都不准買,也不准其她人給。獄霸(監獄叫室長)江麗(殺人碎屍犯)向全監室人打招呼:誰也不准借東西給她,否則受罰。在那裏,罪犯罵善良的法輪功學員是家常便飯。
一天,二監區獄警盧巧霞找張林悅談話,張林悅講了自己煉法輪功身心受益的經過,盧巧霞打斷她的話,蠻橫地說:「在這裏你沒有話語權,我不要你說你就不能說,我想打你就打你。」又一天,二監區副監區長梁萍以張林悅給朋友的信中提到叫一熟人與家人一起去監獄探視她,梁萍怒氣沖沖斥責張林悅,張才解釋了一句,梁說,這裏沒有你說話的地方,同時上去打了張林悅一耳光,並兇巴巴地說:「這只是點毛毛雨。」「叫她「轉化」,不「轉化」甩到嚴管組。」
接著獄警盧巧霞利用梁萍對張林悅的威脅,指使獄霸江麗對張林悅軟硬兼施,採取她們慣用的心理攻勢,逼張林悅寫「四書」,不寫就甩到六樓嚴管組(加重迫害的一個密室,又稱牢中牢)。六月二十九日,張林悅在江麗的威逼下違心「轉化」後大哭,江麗等人怕別人聽見,硬把她推拉到廁所裏去。
監獄裏的所謂「學習組」就是強制洗腦,是獄方將法輪功學員(也有極少其他信仰者)集中在一個或兩個監室,每天逼看詆毀法輪功的資料,寫所謂認識,直到獄警滿意為止,否則就受到罰站、挨罵,不准購物、不准洗澡、洗漱、洗衣等刁難,更甚者遭受嚴管迫害。張林悅曾兩次遭嚴管迫害。
張林悅第一次遭受的嚴管迫害:六月三十日張林悅在「作業本」上寫了她修煉法輪功後是如何重德行善,提升道德品質,在利益上不爭不拿,不貪不佔,並在「作業本」上聲明之前她被強制寫的「四書」作廢。七月四日張林悅被獄警盧巧霞叫到辦公室,當面將她寫的嚴正聲明及對法輪功的真實認識撕了,並要求張林悅按盧巧霞的思想完成「作業」,被張拒絕後,盧巧霞叫江麗把張林悅弄到六樓嚴管迫害一個半月。
在那裏,不准和別人往來、不准說話、不准接見、不准寫信、不准買日用品(連衛生紙也不能買);大小便、洗漱、洗澡、洗衣受限制;一天二十四小時不見天日,不准出屋半步;白天強制抄背監規禁令;強制看污衊法輪功及創始人的光碟,強制洗腦,精神迫害;罰站,早上六點半站到晚上十二點半,十六小時一個固定的姿勢站著(站久了雙腿肌肉特別疼痛 、僵硬、身體睏倦乏力、達到監獄消耗體力、消磨意志的目的) ,中午不讓午睡,只有三頓飯時可坐一會兒。張林悅在連續罰站了兩天後,從早上六點半站到晚上十二點半或1點半,腳腿都高高腫起了,同時腳腿還起了紅色斑點。而且天天被嚴管組的犯人輪流二十四小時盯著,稍不留神,沒按固定姿勢站,身體稍微側偏,就要挨罵受氣,張林悅因做室內衛生動作較慢,經常被毒品犯馬海連(當時的嚴管組組長)吼罵。身心的巨大傷害使張林悅的承受到了極限,七月六日被迫妥協「轉化」了。
八月十九日,獄警盧巧霞看了張林悅寫的「認識」即所謂的「揭批書」(包夾犯寫的,張林悅逼迫違心抄的)很高興說「認識」深刻,當日就讓她出了嚴管組,讓張林悅到了4-8監室。盧巧霞還動員張林悅去「轉化」其他法輪功學員,並說她可以與張所在地政府聯繫讓張立功,被張林悅拒絕了。
扭曲心靈的報復:張林悅於九月上旬被轉到3-2監室,該監室的獄霸是江麗。一天獄警盧巧霞突然收到一個已出獄的邪悟了的猶大寫給她的信,可能她知道她因為迫害法輪功很賣力,被追查國際列上了「黑名單」,這本是她懸崖勒馬、思過改過的機會,可她心生怨恨,對法輪功學員起了報復心,重新給「學習組」制定了更嚴苛的計劃,列出更詳細的「學習」時間表貼在牆上,逼迫法輪功學員按她們的要求污衊法輪功,這樣「作業」就過關,否則就不算過關,後果是遭到不堪入耳的謾罵和嚴厲的體罰(長期罰站),身心的雙重折磨,「作業」還要重做,直到滿意為止。
一天下午,3-2監室的「學習組長」徐麗萍讀了誹謗「神韻演出」的洗腦資料,法輪功學員各自談了自己的真實看法,有的說,自己看過神韻光盤,不是書上說的那樣,好看;有的說,神韻是表現中華傳統文化的美好。當徐麗萍讀到「汶川地震」法輪功不管不問,幸災樂禍。法輪功學員有的說,我給災區捐了衣物的;有的說,我給災區捐了錢的;法輪功學員各自講了自己是如何為災區出錢出力的,當場揭穿了洗腦資料的謊言。獄霸江麗說:「不管事實是啥子,你們在這,就按這裏的要求說。」於是又逼迫大家重新表態,剛才說的、記錄的不算數,這使法輪功學員很壓抑,都不願按她們的要求說謊,江麗見不配合,立即破口大罵法輪功學員。
張林悅第二次遭受的嚴管迫害: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張林悅被調到3-3監室。大概在十一月十日,盧巧霞又叫法輪功學員做詆毀大法的「作業」,張林悅和幾個法輪功學員堅決抵制,盧巧霞要3-3監室的所有人中午不能休息(大約三十分鐘),罰站並讀、背監規。全監室的人被強制罰站了一週後,全監室的人更加身心疲憊,有的高血壓病發了,有的胃病復發了。大約十一月二十四日,3-3監室獄霸嚴洋在監室傳達盧巧霞的最後通牒:必須在作業上污衊法輪功。全監室包括刑事犯都反感,張林悅站起來大聲說了聲:「法輪功不是邪教。」全監室的人都默默的抗議,不按盧巧霞的要求做「作業」,嚴洋看到這種情況,知道給盧巧霞交不了差,很急,於是遷怒於張林悅,當天晚上大約六點過,嚴洋去副監區長梁萍那裏告了張林悅的狀,說張讓兩個監室「轉化」的法輪功學員都反彈了,不配合 「學習」、「做作業」,全監室的人都「不配合。」
梁萍大怒,罰張林悅在其辦公室門外的過道上站了大概四十多分鐘左右,還逼迫張林悅寫一千五百字的所謂「認識」,並宣布對張林悅進行嚴管處罰,全天逼她看誹謗法輪功的光碟,如果不配合,就讓她彎腰看光碟,直到寫出一千五百字她們滿意的認識。十一月二十四日,張林悅被弄到4-6密室。由兩個監室的兩個殺人犯獄霸江麗(體重一百二十多斤,高約1.5米),嚴洋(體重一百四十多斤,高約1.64米)來包夾瘦弱斯文的張林悅(體重約七十斤,身高約1.5米)。江麗只准張林悅每天上四次廁所,就是內急也不能馬上如廁,白天得和出工、收工人的如廁時間一致;吃飯只能站著吃;每天上午、下午、晚上滾動式播放詆毀法輪功的光碟,強迫張林悅看(只能站著);晚上睡覺,睡地鋪,只能墊一床蓋一床,十一月下旬的天還是很冷的,監獄給刑事犯人配置的棉被是「蓋二墊三。」
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二十六日,江麗、嚴洋又找到迫害張的藉口,故意大聲與張爭辯,目的是讓監控旁獄警聽到,她們好表功,也想讓張受到更嚴重的迫害,一舉兩得。緊接著江麗、嚴洋一步步把張林悅逼到廁所,避開監控,一個抓扯頭髮(頭髮扯掉了一撮),一個掐脖子,張林悅奮力反抗,大聲呼救,終於掙脫了想置她於死地的兩個殺人犯的暴力迫害,跑到監室門口向值班警察講述剛才發生的事,可值班警察吳雪濤卻不耐煩的說:「別那麼大的聲音。」
幾天後張林悅又被弄到六樓嚴管組(又稱牢中牢)迫害,在未寫好一千五百字的「揭批認識」之前,禁止她購買日用品(包括衛生紙),禁止說話,禁止親人探視等等。一次一個犯人悄悄給了張林悅幾張手紙,被嚴洋看見了,就罰張林悅和那犯人在晚上多站一小時。又一次張林悅因白天已站了十多個小時,晚上又被罰站時,眼睛僅瞇了一下,被嚴洋看見了,又被多罰站半小時,張林悅實在堅持不住,又瞇了一下眼睛,嚴洋又繼續罰張林悅多站半小時。惡人行起惡來真是沒有底線,後來嚴洋還威逼張林悅在寫好的揭批認識上必須寫上污衊法輪功的語言。後來嚴洋對張林悅進一步威脅說,不去在會上讀「揭批認識」,以後日子就更不好過。對張林悅第二次嚴管迫害長達兩個半月。
中共的黑監獄就是這樣強制改變人的信仰,踐踏人的尊嚴,扭曲人的靈魂,強姦人的意志,剝奪人信善向善的權力!
張林悅離開嚴管組後被強迫在車間做奴工勞動,每天幹十小時的分線工作,大約1個月後,於二零一七年三月十一日冤獄期滿出獄。離開了這所人間地獄。
家庭也遭到巨大災難
可三年的冤獄,三年的流離失所,給這位善良女性的家庭帶來巨大災難。與她相濡以沫、青梅竹馬的丈夫因承受不了巨大的壓力不得已在張林悅本人不在、未簽字的情況下與她離了婚,一個幸福的家庭就這樣被強加的迫害活活拆散了;養尊處優的女兒因受不了媽媽蹲冤獄,家庭破碎的雙重打擊躲在無人的地方傷心的大哭,內心刻下了傷痛與恐懼的烙印,因為媽媽被迫害的陰影,至今都不願和她媽媽住在一起;張林悅八十多歲的母親心疼女兒,眼睜睜看著心愛的女兒人到中年卻失去了家庭為女兒憂心忡忡。一個曾經生活優越,有車、有房、有著美滿婚姻的幸福女人,如今卻無家庭、無收入、居無定所。我們可以想像她生活的艱難與辛苦。
張林悅女士被迫離婚又被辭退工作後,不明真相的人還誤以為她是因為煉法輪功自己不要家庭和工作。事實是,江澤民集團對法輪功的無理打壓和迫害強制拆散了她美好幸福的家庭,強行剝奪了她的工作權力。張林悅與其家人所承受的這一切痛苦與傷害,僅僅因為她堅持高尚的信仰,按「真善忍」做好人。張林悅的遭遇,僅僅是千千萬萬法輪功學員被迫害的一例。
結語
中國有句古訓:「善惡有報,毫釐不差。」一個人作惡,不但自己要償還,還要殃及家人、子孫。遠看曾喪心病狂的薄熙來、周永康、徐才厚、李東生。近看四川省南充市原公安局副局長何希全、中級法院鄧冰、順慶區檢察院的王林生、西城街道辦的薛愛民等等都因積極迫害法輪功及法輪功學員落得現世現報的可悲下場。
人在做,天在看,舉頭三尺有神靈,真實不虛啊,迫害十九年來,到目前為止,六十個政法委正副書記遭報應、七十個法院正副院長、一百三十個公安局正副局長遭報。二零一七年,在「敲門行動」(中共迫害法輪功的代號)中,走在最前列的各地派出所所長和指導員,惡報死亡的就有四十人,年齡最大的五十九歲,最小的三十二歲。
善惡有報是不變的天理,人做了甚麼都得自己承擔,「近報自己,遠報子孫。」善勸所有參與迫害法輪功的公檢法「六一零」人員,請不要做害人害己的事。希望每個人都多做善事,不做惡。您簽署構陷善良法輪功學員的起訴書、判決書,就是在做一件埋葬自己與後代未來的惡事,希望您能及時醒悟啊。老天爺在看著您,趕緊將功補過,要為子孫後代負責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