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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南充朱志農被非法判刑六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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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十八日】(明慧網通訊員四川報導)二零一六年十月下旬,四川南充市順慶區法院以從明慧網上下載、製作和散發真相資料及用手機傳播法輪功真相為藉口,對六十一歲的法輪功學員朱志農非法判刑六年。

朱志農,男,六十一歲,某企業單位的退休職工。為了讓被江氏謊言毒害的世人了解法輪功真相,利用自己的時間和經濟來製作和傳播法輪功真相,二零零零年五月朱志農被公安機關非法治安拘留十天。

二零一五年十月二十九日,朱志農因利用手機向世人講真相過程中被順慶區公安警察綁架,警察從朱志農身上搜走三部手機。十一月四日公安警察非法去朱志農家抄家,抄走大量朱志農的私人物品。

更為惡劣的是,南充市順慶區610非法組織於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三日讓南充晚報的記者張維採訪,於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四日在南充晚報上誹謗報導,構陷污衊朱志農,南充市順慶區610利用權力還通過通信公司向世人手機發送此信息,從而毒害南充世人。

法輪功從九九年到現在在中國一直是合法的,法輪功修煉者朱志農信仰和利用一切方式來讓世人了解法輪功被中共江氏迫害的真相在中國也是合法的。公檢法綁架、濫訴和利用刑法三百條來誣判法輪功修煉者才是違法犯罪的行為。

南充晚報
記者:張維
責任編輯:吳哲夫
編輯:任堃
校對:劉陵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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