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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雷達設計師再入冤獄 律師探視被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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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三日】(明慧網通訊員江蘇報導)原中國電子科技集團第十四研究所雷達總體組設計工程師、法輪功學員馬振宇,二零一七年九月十九日又一次被非法抄家、綁架構陷,二零一八年六月又被非法判刑三年,妻子請律師才得知被非法投入蘇州監獄,律師去監獄探視被警告。

馬振宇先生照片
馬振宇先生照片

馬振宇於一九六二年六月出生,曾有一份令人羨慕的工作,當年31歲的他在中國電子科技集團第十四研究所(即電子部十院十四所)擔任某大型電子產品的電訊主持設計師,擔任過四項大型產品的主持設計師,設計完成重大軍工電子產品。就在法輪功被迫害前夕的一九九九年七月上旬,馬振宇先生還到北京為十四所爭得了幾千萬元的項目。

馬振宇自幼體弱多病,一九九五年開始修煉法輪功後,獲得健康,尤其法輪功真善忍的法理讓他找到了以前對人生百思不得其解的答案。修煉後,馬振宇工作更加任勞任怨,家庭其樂融融,他忠厚寬忍,樂於助人,擔任了當時法輪功南京義務輔導站的站長。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江澤民集團公開迫害法輪功後,馬振宇被非法抄家五次、非法刑事拘留三次、關洗腦班六個月、勞教迫害一年半、非法判刑七年,總計在監獄、洗腦班、勞教所被非法關押、失去自由的時間達九年之多,曾經五次幾乎被逼到死亡和精神崩潰的邊緣。並且有十年之久不能去看望他年邁的父母!馬振宇遭迫害的更多情況請看明慧網報導:《南京雷達設計工程師再被非法批捕》《優秀工程師馬振宇的故事》

二零一八年六月,馬振宇先生又被非法判刑三年,並處罰金三萬元。馬振宇先生不服,提起上訴。八月,南京市中級法院作出了維持原判的終審裁定。隨後,二審辯護人藺其磊律師要求會見馬振宇先生。然而,南京市第三看守所卻告知馬振宇已經離開看守所,並且拒絕告知服刑監獄。

馬振宇的妻子張玉華博士流亡在美國,無從得知丈夫的下落,二零一八年十一月輾轉找到湖南的謝陽律師,希望謝律師能接受委託,成為馬震宇先生的申訴律師。馬震宇的前期律師藺其磊因多次代理法輪功案件沒能通過年檢。謝陽律師告知張玉華女士:「709事件以後,他所在的律師事務所迫於當局的壓力,已經不允許他代理法輪功案件。」

謝陽律師在709維權律師事件中被非法抓捕、長期關押、飽受精神和肉體的雙重折磨和各種酷刑摧殘,至今他的妻子女兒還流亡在海外,一家人無法正常的生活在一起。但在張玉華的多次請求下,謝陽律師想起同樣遠在美國的家人,如果我在國內被失蹤了,妻子肯定也特別希望找到一位自己認可的律師,來為她提供幫助,毅然決定和自己的工作搭檔一起來承接此案。

二零一八年十一月十三日,謝陽律師從深圳直飛南京,找到知情人士,了解到馬振宇被非法關押在蘇州監獄十三監區,地址為蘇州市相城區黃埭鎮太東路2888號。

兩位律師乘高鐵直奔蘇州,在上車時,不經意間發現有人對謝陽律師進行錄像。謝律師本能地放慢了腳步,用眼睛直視著他們。這些違法者們並沒有做出任何反應,也許是習慣性的執法犯法,也許就是法盲……錄像仍在繼續。謝陽律師敏銳的性格,感覺到自己被跟蹤了。但為了不耽擱行程,大家都繼續上車。上車後謝律師右拐進入一等車廂。這伙不速之客左拐進入二等車廂,明目張膽面朝一等車廂繼續監視兩位律師。謝陽律師只顧埋頭寫材料,直到下車時沒再發現他們。估計是離開南京區域,他們就下車回去交差了。

下午兩點,兩位律師來到蘇州監獄,向門崗說明來意,在得到允許後來到監獄獄政管理支隊辦公室了解律師會見的相關事宜。接待的警察介紹了會見的全部流程和律師會見需要出示的證明文件(包括律師事務所的介紹信、律師證、身份證、委託書)同時展示了所謂的《律師會見罪犯審批表》。

離開獄政支隊辦公室,謝陽律師想找獄政支隊的領導,了解馬振宇先生的一些情況,遂被告知:支隊長在監區內陪同領導檢查工作。正欲離開時,突然在一樓的某間辦公室門口懸掛著「矯治管理支隊」。顧名思義,這應當是負責給在押人員提供矯正方案的部門。想起家屬的擔憂,責任感促使他們推開辦公室說明來意:我接受馬振宇家屬的委託,來了解馬振宇的一些情況。可能是「馬振宇」三個字起了作用,立馬就來了三個警察。謝陽律師說明了自己的來意後問及監獄方是否將羈押地點告知了家屬時,警號為3205235的警察告訴律師,入監通知書已經寄回馬振宇的山西老家,他的哥哥已經收到,並且已經來監獄見了馬振宇。

當說道家屬擔心馬震宇在監獄會遭到不公正的待遇時,警號為3205324警官「保證」說馬振宇與其他的在押人員沒有兩樣。謝陽律師最後告訴他,馬振宇案件已經被國際社會廣泛關注,希望獄方謹慎對待他,不要有任何針對他的不友好行為。否則,會給中國的外交造成壓力。

這次交談看似融洽,實則不然,等律師交談完畢起身離開辦公室還沒有五十米時,卻被警號為3205324警官叫住,並說明不能在監獄內拍照,並要求「再次看看謝陽律師的律師證」。謝律師大大方方地拿出律師證,這位警官不允許律師在他們監獄院子裏拍照,卻對謝陽律師的律師證進行反覆拍照。謝律師告誡他:請不要想在我的律師證上動任何心事!否則,會自討沒趣。為防止拍照,倆保安人員一直跟蹤律師直到離開蘇州監獄。

謝陽律師回到長沙後,收到湖南省政法委主要領導通過律師事務所領導轉達的警告,讓謝陽律師停止繼續代理馬振宇的案件。

遠在美國的張玉華博士非常擔心馬振宇先生和謝陽律師的安危,馬振宇被威脅:這次就讓你死在裏面……現在剛剛找到丈夫的下落,代案律師又遭到威脅!自709以後維權律師遭到的打壓不斷升級:約談、關押、吊銷執照……謝陽律師是709親身遭遇酷刑最嚴重的律師之一,經歷這場風雨洗禮後的謝陽律師,現在還能走出來幫助別人,不愧為「中國良心」。

馬振宇先生這次被非法冤判三年的理由竟然是給國家領導人郵寄的六封快遞,多麼荒謬可笑的理由,同樣是給國家領導人寫信,他的妻子張玉華得到美國總統的親筆回信的關注,而馬振宇卻被投訴監獄遭受迫害……這裏先不說郵寄信件不構成犯罪!就單從信件本身而言,也沒有甚麼危害國家安全的因素,完全都是直言勸諫的大善之舉!

以法律方式對法輪功學員進行打壓、迫害是特定歷史時期的產物,它違背天理、國法、公道、人心。在這一過程中,無論以任何名義對善良的法輪功修煉者採取懲治都是違法犯罪行為,這些傷天害理的罪行,一定會受到追訴、嚴懲,接受歷史的審判。每個人都在這場大是大非面前檢驗著自己的良知底線,也將見證將來的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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