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多月過去了,家屬沒有收到洗腦班任何書面通知,聯繫不上這個二大隊,也送不了衣服。目前,家屬已經向廣東省司法廳、白雲區政府、廣州市政府、廣東省政府、廣州市監察委、廣東省監察廳、廣州市公安局、廣東省公安廳、國家信訪局投訴了洗腦班的違法行為,並向相關部門申請了信息公開,要求公開廣州市洗腦班設立的法律依據。
余萍 |
余萍失蹤以後,家屬通過查看監控視頻,到居住地派出所報人口失蹤,費盡周折,才打聽到余萍被北京派出所綁架並劫持到了廣州市洗腦班。
十月二十四日,家屬來到洗腦班了解情況,李姓主任(司法警察,警號:4472021)、女警(司法警察,警號:4472042,據說是機關幹警)和另一位女警(司法警察,自稱大隊幹警,一九六四年出生)接待了家屬。大隊幹警稱他們十月二十三日已經從派出所拿到了家屬的電話,交待了區裏的那個強哥(「610」人員)叫派出所打電話給家屬,說余萍需要完成這裏的「學習」,通過驗收後才能回家。他們拒絕給家屬提供余萍在洗腦班的書面證明,原因是洗腦班的材料是不公開的,上次給海珠區一個出了班的一個學員複印了一份材料,結果政法委追究他們的責任,還差點被處分。
因為擔心余萍的生命安全,十一月九日,家屬和律師一起來到洗腦班,想了解余萍的一些情況。但家屬和律師沒有得到余萍的任何消息。洗腦班一位四十多歲、臉色微黑、稍胖、身高一米六幾、著便服的男工作人員一見律師就暴跳如雷,試圖搶走律師證,未果後對律師大聲咆哮:律師是為政府服務的,要聽黨的,你知道嗎?還威脅律師:信不信我揍你!
十一月十四日,家屬打電話到洗腦班問余萍的情況,洗腦班態度十分惡劣,說余萍已經不在洗腦班了,讓家屬去找北京派出所。家屬來到北京派出所後,見到了辦案警察──第四行政組的胡小班。胡警察明確告訴家屬,公安分局根本沒有立案,是國保把余萍帶到洗腦班的,因此派出所不可能去洗腦班提人。
因為廣州天氣已經變涼了,市民普遍換上了秋衣,余萍還只有夏裝。十一月十七日,家屬便去洗腦班送衣服。女值班人員開始答應收下,但打了一個電話後,臉色頓變,態度也變的非常不友好,拒絕接收家屬送來的衣服。說上面說了,家屬要先打電話給他們,他們同意了才能送衣服過來。家屬再三請求,說天氣涼了,擔心媽媽冷,請她幫個忙,再和上面溝通下。值班人員就又打電話給上面,上面答覆說:還是按規矩來吧,讓家屬先聯繫我們。家屬便問值班人員上面的電話,但值班人員不給。因此家屬一直也無法聯繫到這個上面。
家屬著急地等了一個星期,也沒有等到洗腦班讓家屬去送衣服的電話通知。十一月二十四日,家屬再次帶著衣服來到洗腦班。男值班人員說二大隊的李隊當天值班,田隊是第二天值班,說送衣服由管理科負責,讓家屬其他時間再來。家屬再三請求,值班人員答應把衣服留在值班室,第二天交給田隊。家屬把衣服放下後坐公交車往回走,坐了幾站後,值班人員打電話把家屬叫了回去,說上面不讓收衣服,讓家屬其他時間再來。家屬只好又把原本放下的衣服又拿回來。
至此家屬彷彿明白了,這個神秘莫測的、永遠聯繫不到的、阻止家屬送衣服的這個上面估計就是管理科的田隊(田麗輝)。
余萍女士,廣西靈山縣人,原靈山縣小學語文老師。因堅持真、善、忍的信仰,二零零零年五月被綁架,後被誣判五年多,劫入廣西女子監獄,經歷了野蠻灌食等迫害,九死一生的她二零零六年初才結束冤獄回家。回來後失去工作,家裏經濟非常緊張,在丈夫去世後,余萍女士勤儉持家、含辛茹苦的將兩個兒子都培養到大學畢業,她是個好母親。
余萍沒有違反刑法,沒有違反治安管理法,沒有違反戒毒法,她沒有違反任何一條法律。同時廣州市洗腦班不是看守所,不是拘留所,不是戒毒所,在沒有任何法律手續和法律依據情況下,強制關押余萍,已經涉嫌嚴重的非法拘禁,嚴重無法律依據的侵犯余萍的人身自由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