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智銀,五十歲,四川南部縣伏虎鎮人,是復轉軍人,原北京軍區某部機關政治處新聞、文宣幹事,退伍後,曾任某省報記者,後任廣州某知名物流公司副總經理,無論在哪裏任職,徐智銀都把正義、善良、勤儉帶到哪裏,做一個好人、更好的人。
徐智銀為了讓更多百姓明明白白的活著,不為中共謊言矇蔽,利用業餘時間發法輪功真相資料,結果被中共的攝像頭拍到,二零一八年四月八日,白雲區人和派出所警察和國保警察綁架徐智銀、劉欣夫婦並抄家,隨後國保立案,徐智銀、劉欣夫婦被非法關押在廣州白雲區看守所。
下面是徐智銀講述了他得法修煉和遭受中共非法勞教、判刑迫害的經歷。
二零零零年開始修煉法輪功 看穿假「自焚」
二零零零年冬,我就職於某省報任記者。一天上午,在成都市青羊宮附近採訪時,偶遇一位四十歲左右的賣報大姐。她講述從小體弱多病,後患一種嚴重難治的婦科病,十多年來,多方求醫問藥,卻不見明顯好轉。後學煉法輪功,一身病全好了,扔掉了十多年的「藥包子」。因她堅持煉法輪功,半年前,單位迫於壓力無理開除了她的公職,為養家糊口,不得已,她在大街上賣報維生。
聽後,長期患嚴重胃潰瘍、風濕性關節炎的我,抱著懷疑心態試著煉起法輪功。約兩個月後,困擾我多年的病症,好了許多。在事實面前,我不得不信服法輪功祛病健身之真實功效,同時,也在不太嚴格中試著學,按真、善、忍去做人做事,去修自己很多不好的思想和壞習氣;力爭儘量做到在大的方面不偷不騙,不傷害他人,不危害社會,盡力做有益於家人、社會、他人及國家的行善重德者。我不再編寫假新聞稿,欺騙讀者和社會了。
二零零一年元月二十三日的「天安門自焚」事件,有太多的錯誤和造假,讓人識破這是個假自焚、假新聞。憑借記者的職業敏感,我發現,並和以後更多人發現的一樣,證實這是一個假「自焚」,栽贓陷害法輪功:
◇央視「自焚者」王進東的全身棉衣嚴重燒破損,而很易燃燒的頭髮卻完好無損,不符合常識。
◇大火中,王進東兩腿間裝汽油的綠色塑料瓶卻完好無損,不符合常理。
◇氣管割開大手術三天的十二歲女孩劉思影能大聲清楚地說話、唱歌,不符合醫學常識。
這樣被人惡意導演出的假自焚、假新聞,統一同一個樣板,在全國成天大量宣傳,給不了解事實真相的民眾洗腦。這種公開的污衊、栽贓、造謠、構陷善良的法輪功民眾,欺騙全國乃至全球不明真相的人們的做法,嚴重違背一個新聞記者的職業道德、操守──真實。真實是新聞的生命。假新聞必然毒害全社會每一成員,包括你我他。但中共體制中的記者要不造假,是難以生存的,故我辭職。
踏實廉潔被升主管 國保騷擾遭非法判刑
二零零一年和二零零五年,因我向世人講法輪功真相,被分別非法勞教一年和非法關押三個月。在四川的勞教所,因不放棄信仰,他們威脅送我到高溫四、五十度的磚窯裏去烤。
為躲避迫害,我來到廣州謀生,在一個知名的物流公司裏,我的前幾任每月報銷都超報幾千到一萬多,而我有真、善、忍的標準約束自己,從不貪佔。因我踏實肯幹、樂於助人,同事知道我有信仰,人品好,處事公正,而且幫公司解決了一個大難題,深得老闆信任,很快被老闆提升為公司副總經理。
因為堅持信仰,國保又到我公司騷擾,致使我被迫離開公司,生活一度陷入困境。
二零一零年五月二十二日晚,我外出時,被廣州天河區國保大隊綁架。被非法關押在天河看守所。在看守所,因為我拒穿囚服,被戴鐐一個多月。
二零一一年六月,在家屬和律師不知情的情況下,我被廣州市天河區法院法官梁皓誣判五年。我當庭提出上訴,要求無罪釋放。
在廣東省四會監獄遭迫害 導致嚴重脊柱炎
二零一一年九月二十八日至二零一四年九月二十二日,在廣東省四會監獄,我遭到長期酷刑和洗腦折磨。那裏是所謂「強制轉化」的洗腦班。長期慘無人道的、比法西斯更邪惡殘暴的酷刑折磨和高強度的剜心透骨般的精神肉體雙重迫害,是人體生命無法承受的極限,在局外人難以想像的人的靈魂與肉體的摧殘下,不得已,我違心地放棄修煉法輪功。
受獄卒李飛、吳榮勇、薛瑞聰、董新平的背後唆使,殺人犯莫海彪、魯順濤、陳開全,黑社會頭目巫正茂等長期持續地、整天不讓我閉眼、不准睡覺,寒夜中冰凍我,毒打全身,打腎臟、打背脊柱等,好幾次我差點失去生命。
迫害造成我嚴重的胃潰瘍、頭暈目眩、常常眼花發黑、心臟病、全身多處風濕寒痛等等。更為慘痛的是,迫害導致了嚴重的強制性脊柱炎,脊柱常常痛得不能直立行走。三年精心調養,無明顯效果。醫學資料顯示,強制性脊柱炎是不治之症,嚴重者後期有癱瘓的危險。
重拾修煉法輪大法 脊柱炎不治而癒
二零一五年底,萬般無奈之下,我又從新拾起放棄了幾年的法輪功。天不負苦心人,很快以上病症完全康復了,再一次在我身上驗證了法輪大法神奇的祛病健身之良好功效!
比如,你去到一家很髒很差、菜價又貴、又不好吃的飯店吃飯,下一次,你一定不會再去了;同理,如果法輪功真的如電視、報紙造謠說的那樣不好的話,不用傾盡國力十九年的殘酷打壓,肯定早就沒人煉了,更不可能如今洪傳全球一百多個國家和地區,出現上億人學煉法輪功的盛況,得到全世界各族各國各界人士的廣泛頌揚!
法輪功學員是一群按真、善、忍原則修心向善,凡事向內找、向內修自己,「打不還手,罵不還口」,只做好事、善事,不做壞事、不害他人的善良民眾。他們向民眾講述法輪功真相等,也是因為十九年來被江澤民等政治犯罪集團有意抹黑、造謠法輪功造成的必然結果。也是法輪功學員在中共迫害中仍然堅守信仰,仍然不顧個人安危、慈悲向民眾講清法輪大法真相的原因。
附:相關責任人及聯絡方式:
廣州市荔灣區法院:審判長(法官):蔡正堯
地址:廣東省廣州市荔灣區龍溪大道273號,郵編510380 電話:020-81600133
乘坐地鐵一號線至坑口站,換乘990路公交車,在「運動站」下車。馬路對面左側120米處為荔灣區法院。
廣州市荔灣區檢察院:公訴人:張惠
地址:廣州市荔灣區花地大道中20號
地址:廣州市荔灣區寶源路91號,郵編510150
電話:020-81932000
廣州市白雲區公安分局
地址:廣州市白雲區白雲大道北333號 郵編:510420
國保大隊教導員:劉志強
國保大隊副大隊長:沈某(辦案人)
白雲區公安分局法制科:020-83112652,林警察
白雲區看守所預審大隊電話:020-83114500
廣州人和派出所副所長:周揚飛,電話:138 0275 5285
地址:廣州市白雲區人和鎮方華路1333號
電話:(020)864-52961,報警電話:020-864 52960,864-529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