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兆財、吳瑞芳夫婦修煉法輪大法,以趕集賣雜貨為生,夫妻倆人以真善忍為心法,誠信經商,口碑極好。
二零一八年八月八日上午九點左右,杜兆財在家聽見有人敲門,便去開門,一群警察硬要進屋,進屋就硬要搜查。杜兆財說:「你們有搜查證嗎?」趙方春(其中一名警察)說:「我們穿著這身警服就是搜查證。」沒有給杜兆財出示搜查證,就開始搜查。
吳瑞芳在集市上擺攤,聽到消息後急忙趕回家中,吳瑞芳被警察扭住帶到車上,搜查結束後將杜兆財、吳瑞芳一同帶到膠萊鎮派出所。在派出所,膠州市公安局國保大隊一人讓趙方春再次去杜兆財家中搜查,第二次搜查也沒有給杜兆財、吳瑞芳出示搜查證,也沒有帶杜兆財、吳瑞芳回家。
第二次搜查結束後,他們跟杜兆財說:「從你家中搜走15285元人民幣,鑰匙(家屬多次去派出所要回物品,後將錢與鑰匙歸還,手機與學習機至今未還),你孩子的步步高學習機,還有你的手機。」警察審訊杜兆財:「為何與你媳婦製作法輪功資料?」並大聲嚇唬杜兆財。杜兆財認為自己沒有犯罪,沒有回答他們。
八月八日,警察將杜兆財、吳瑞芳非法關押在派出所置留室一天一夜,第二天下午將杜兆財單獨帶到膠州市人民醫院南院體檢,杜兆財血壓高壓一百八十,低壓一百一十,然後將杜兆財非法關押到膠州市看守所,將吳瑞芳非法關押到青島第二女子看守所(即墨市普東看守所裏面分為四個看守所:青島第一看守所,青島第二女子看守所,黃島、開發區看守所,即墨普東看守所)。
八月九日下午,杜兆財體檢後到看守所已經五點多,過了看守所的吃飯時間,監舍裏的人聽說杜兆財是煉法輪功的,而且好幾頓沒有吃飯,監舍裏的人就把自己的方便麵和饅頭拿出來給杜兆財吃,並且跟杜兆財說:「你們煉法輪功的人是善良人的代表。」
八月十日家屬收到膠州市公安局拘留通知書,九月十三日家屬收到膠州市公安局逮捕通知書。
兩個檢察官逮捕前到看守所見杜兆財,杜兆財跟他們講述法輪功信仰的真實情況。檢察官說:「你們犯法。」杜兆財說:「我們沒犯法。」檢察官說:「你們為甚麼沒有犯法?」杜兆財說:「憲法規定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一切與憲法相違背的都無效。」檢察官謊說:「全國人大規定了法輪功是×教。」檢察官沒有拿出這條規定給杜兆財看,全國人大也沒有這一條規定。
杜兆財家中台式電腦、筆記本電腦、打印機、大法書籍、師父法像、真相資料等被非法抄走。孫世坤(派出所案子負責人)與吳澤本(610案子負責人)拒絕讓家屬看物品清單。
李世明(公安局長) 53266585666 13806393566
張海琛(國保大隊長)53266585530 13969829666 18669832007
孫曉兵(政法委書記)13853295555
陳寶東(610主任) 53282288570 13806392997
李軍鋒(610副主任) 53282288073 13356852525
吳澤本(610案子負責人)
孫積寶(檢察院偵監科批捕負責人)
何永飛(膠萊派出所所長)電話: 13573264388
李海濤(膠萊鎮派出所指導員)電話:13606308998
孫世坤(派出所案子負責人)電話: 18669728728
趙方春(不明真相無證件警察)電話:13791903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