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月二十六日,家屬陪同三位正義律師到公檢法各個部門反映實情,要求立即放人。一天的時間,他們走遍了膠州市公安局,法院,檢察院和浦東看守所。面對家屬和律師的正義論理,公檢法人員互相推諉,做不出一個明確的答覆。律師明確指出:宋女士母女被抓前正處於監視居住階段,在這期間按法律講是不能逮捕的,更何況目前已經生命垂危?
面對相關人員的不作為,三位正義律師在與相關人員交涉完之後,到青島市政府進行控告。
宋桂香和兩個女兒李梅、李雪 |
在中共江澤民集團迫害法輪功的十六年中,宋桂香女士先後遭警察綁架二十多次,被非法抄家、拘禁、勞教、暴力摧殘;小女兒李雪被非法判刑七年,遭到非人折磨;大女兒李梅也多次被綁架。迫害至今,累計她們被扣發的工資、抄家時被搶走的私有財產等,直接經濟損失達數十萬元。
二零一五年五月二十八日,宋桂香和兩個女兒李梅、李雪,通過快遞分別向北京最高檢察院、最高法院郵寄了刑事控告書,控告中共前頭目江澤民發起對法輪功學員的滅絕性迫害,給宋桂香及其家人身心造成了嚴重的傷害和摧殘。
九月十五日下午,膠州阜安派出所一警察到宋桂香家,說其領導想找她們母女「談話」,叫她倆第二天上午(九月十六日)九點半去派出所。宋桂香、李雪母女第二天去了派出所後,被派出所警察非法扣押,並於當天下午六點鐘劫持到青島市第三看守所(即墨普東看守所)。
九月十七日下午四點左右,阜安派出所將她們母女二人的非法批捕書送給其家人,同時非法抄家。
九月二十四日,李雪的父親為李雪聘請了正義律師,律師隨後到看守所見到了李雪,得知李雪在非法關押期間一直絕食絕水反迫害,被看守所強制打針。
十月九日上午,宋桂香家人陪同兩位律師,趕往看守所,兩位律師分別會見了兩位女士,得知:宋桂香女士下肢失去知覺,大小便失禁,並有胸悶等症狀;李雪絕食絕水二十多天,已經處於昏迷狀態,無法與律師對話,律師只能請她用點頭和搖頭來表達意見。
對於宋桂香母女的危險狀況,看守所人員一直在推卸責任,說宋桂香本來就有病,李雪這屬於自殘,他們不承擔責任。
十月十六日,宋桂香家屬請的律師到看守所,會見了宋桂香,在談話中得知,宋桂香前天被拉到青島市醫院進行了體檢。律師隨即向看守所請求查閱體檢報告,被看守所拒絕。律師正告看守所人員,看守所關押生活不能自理的人員是違法行為。在被拒絕查閱體檢報告的情況下,律師向青島市政府遞交控告書,控告了看守所的這種違法行為。
青島第三看守所:
電話53266583957、53266583968
所長孫元卓13905423665
所長莊立傑(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