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邱元金、葛見珍、吳曉翠被山東膠州市法院非法判刑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一七年六月十七日】(明慧網通訊員山東報導)山東省膠州市法輪功學員邱元金、葛見珍,吳曉翠、張秀蘭在2016年8月27日晚上,用展板講真相時,被膠州市中雲派出所警察劉若棟、陳志傑、張超、周博等綁架。

膠州市檢察院張紀娜將邱元金、葛見珍、吳曉翠非法起訴到法院,法院夥同膠州市政法委及610,非法阻止辯護律師出庭為邱元金、葛見珍辯護,秘密非法開庭。

近日法院非法判決邱元金刑期三年六個月,並勒索六千元;非法判葛見珍二年,勒索四千元;非法判吳曉翠二年,勒索二千元。

邱元金、葛見珍等正在上訴中。張秀蘭走脫後被迫流離失所。

辦案檢察官為張紀娜,法官為鹿曉明、劉松光,陪審員徐香寶,書記員王波蘭。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