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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盤錦市74歲葛玲仁被非法關押六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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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八年十月二十六日】(明慧網通訊員遼寧報導)遼寧省盤錦市法輪功學員葛玲仁(女,七十四歲) 被綁架、非法關押六個月。渤海派出所和檢察院人員多次去看守所非法詢問,誘騙老人在他們設計好的圈套上簽字,說只要簽字就放人,實質為迫害網羅罪名。

檢察院人員還聲稱葛玲仁願意在裏邊呆著、不想出來,這些話都是謊言。老人就因為信仰真善忍做好人,多次被無辜迫害,骨肉分離,中共製造了多少人間悲劇……

二零一八年四月二十四日早上大約九點多在早市買菜時,葛玲仁被惡人誣告, 渤海派出所給家人打電話配合他抄家,在家人未配合的情況下把葛玲仁帶回家搶走鑰匙開門抄家:兩台警車,二十多人身穿警服,拿出一張檢查單,進行非法錄像,還有海園社區四個女的,搶走個人私有物品:電腦、書籍、八百多元錢。

大約晚上八點多鐘渤海派出所所長張軍及辦案責任人韓世龍,還有一男一女共四人帶葛玲仁到盤錦市中心醫院體檢,之後送到拘留所,拘留所拒收,血壓高(170 /100),在老人血壓高拘留所拒收的情況下第二次帶老人體檢。最後在老人一天食水未進,身體虛弱的情況下,不顧老人安危強行把老人抱上車送到盤錦市看守所,在看守所拒收的情況下又第三次到盤錦遼河油田第二醫院體檢,在根本沒檢查身體的情況下,弄了個假證明後強行送到盤錦市看守所非法關押迫害。

四月二十八日看守所警察給葛玲仁檢查,血壓高達(180/100)。五月十日上午九點通知家屬,盤錦市興隆台區人民檢察院非法批捕,一週後案卷返回渤海派出所。

渤海派出所和檢察院一路構陷案卷最後又送到檢察院公訴科,控申科說他們內部早已經舉手表決要把案卷送往法院,執意構陷迫害好人,現在老人正面臨再一次被非法冤判。請有正義之士伸出援助之手匡扶正義。

渤海派出所的警察把從葛玲仁家中搶走的書籍等物品作為犯罪證據,構陷罪名,以《刑法》第三百條:「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

事實上,修煉法輪大法、按照真、善、忍做人,福益家庭社會,提升大眾道德,不僅是合法的,而且應該受到表彰;法輪功學員根本就不應被抓被關押。法輪功學員堅持正信、講清真相,不僅是作為受害者討還公道,也是在匡扶社會正義,維護社會良知,也是應當受到憲法與法律保護的。

以法律方式對法輪功學員進行打壓,違背天理、國法、公道、人心。在這一過程中無論以任何名義對善良的法輪功修煉者採取懲治都是違法犯罪行為,這些傷天害理的罪行,一定會受到追訴、嚴懲,接受歷史的審判。每個人都在這場大是大非面前檢驗著自己的良知底線,也將見證將來的結局。

歷史的教訓要吸取:文革時要槍斃張志新,當時的公安局長洪德新沒簽字,而當時的文革主任凌少民則簽了字。文革後清算時,洪德新免遭一劫,而凌少民則被判刑入獄,死在保外就醫的日子裏。

一九九二年二月,柏林牆倒塌兩年後,守牆衛兵因格﹒亨裏奇受到審判。因為在柏林牆倒塌前,他射殺了企圖翻牆而過逃往西德的青年克里斯﹒格夫洛伊。律師辯護稱,這些衛兵僅為「執行命令」,別無選擇,罪不在他們這些士兵。然而法官並不這麼認為,他說:「作為警察,不執行上級命令是有罪的,但打不准是無罪的。作為一個心智健全的人,此時此刻,你有把槍口抬高一釐米的主權,這是你應主動承擔的良心義務。在這個世界上,在法律之外還有良知。當法律和良知衝突時,良知是最高的行為準則。尊重生命,是一個放之四海而皆準的原則。」最終,衛兵亨裏奇因蓄意射殺格夫洛伊被判刑,且不予假釋。

在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案件中,公檢法相關人員通常是在執行命令,而不是執行法律!而當命令違背法律時,執行命令者本身就是在違法。公檢法一直在聽命於各級610(610是江澤民在一九九九年六月十日成立的非法組織,凌駕於憲法和法律之上,通常由各級政法委副書記當頭),可是610們卻說:我們行政不干預司法。那這不就是對公檢法間接的迫害嗎?希望您慎用手中的權力,秉承良知,依法辦案,不要成為這場運動的替罪羊!


參與迫害責任單位及責任人(區號:0427):
直接辦案人:渤海派出所韓世龍
渤海派出所所長 張軍13709870345
盤錦市興隆台區公安分局渤海派出所
地址:遼寧省盤錦市渤海街道興油委 電話:7812678

盤錦市興隆台區公安分局局長 楊明18704279119
國保大隊長: 翼強13842767890
國保副大隊長: 黃海歐:13942700667
蘇曉飛:15042798880
宋波:13842715257 警察張潤秋13842713579
地址:遼寧省盤錦市興隆台區市府大街16號 盤錦市興隆台區公安分局 郵編124010

盤錦市公安局局長 : 申海青 18840000049
盤錦市公安局 副 局長 劉溯 13998748699
盤錦市公安局國保大隊:裴光亮
盤錦市公安局信訪科長:王健13909879888
法制支隊教導員:唱文衛:13709873505
法制信封局長:曲岩:13909870001
地址:遼寧省盤錦市遼東灣新區盤錦市公安局 郵編110002 聯繫電話0427- 2682063

盤錦市看守所所長張文會:13909870648 2684302
教導員孫德利:13842769069 2684320
監管支隊長:崔志旭13700077007

盤錦市興隆台區人民檢察院檢察長: 劉榮志13322380877 0427-2966636
副檢察長 : 張薇13842700677 13842797733
檢察院批捕科:科長王德才 電話:0427-8658751
0427─8658733『門口接待電話}
公訴科科長:陳月 辦公室電話:0427-8658710
地址:遼寧省盤錦市興隆台區市府大街16號 盤錦 市興隆台區人民檢察院 郵編124010
盤錦市委常委、市紀委書記、市監察委主任:蘇萍
盤錦市政法委:
地址:遼寧省盤錦市興隆台區雙興南路151號盤錦市交警支隊院內 郵編:124010
盤錦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吳國丹
盤錦市委政法委常務副書記:李長軍
劉建中(據說是管事的,職務不詳)
李建輝2839047、13704275776
盤錦市政法委信訪辦電話:0427-2839771
盤錦市興隆台區政法委:
李明煒,興隆台區委常委、政法委書記
李慶,興隆台區政法委副書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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