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六位法輪功學員於2017年3月22日上午8點30分,在駐馬店驛城區法院被非法開庭。
2018年9月19日,駐馬店驛城區法院非法宣判。陶玉華被非法判刑8年半,並處罰金3萬元。楊成雲被非法判刑8年半,並處罰金3萬元。李俊華被非法判刑7年半,並處罰金2萬元。白國顯被非法判刑8年,並處罰金2萬6千元。丁雪梅被非法判刑7年半,並處罰金2萬元。楊山萍被非法判刑2年,並處罰金6000元。
參與迫害的是駐馬店驛城區法院審判長王紅宇,審判員王紀鋒、殷長河,書記員王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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