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煉無小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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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八年一月十九日】我是一九九八年開始修煉法輪大法的,那時我還不懂怎麼修煉,只是跟著參加集體煉功,身體感覺很輕鬆,體會到學大法的益處,在大環境的影響下,使我逐漸認識到大法的高深內涵,懂得了怎樣用法來指導自己,也深深的體會到師父時刻在看護著我,讓我這個不懂精進實修的弟子在大法中逐漸成熟。

記得剛剛得法不長時間,晚上下班回家,看到遠處鄰居家有火光,我急忙喊附近的鄰居救火,同時叫孩子去通知著火家的家人,鄰居卻說:「少管閒事,又不是咱家著火,他家人回來該說是你放的火,說不清。」我當時頭腦一片空白,師父的法打入我的大腦裏:「你就得用超常的理來衡量,你看到殺人放火那要不管就是心性問題,要不怎麼體現出好人來?」[1]我二話沒說,放下包,拿起桶沖到河邊取水救火,等火撲滅了,我看到周圍救火的人群中那個鄰居忙乎的滿頭大汗,我們相對笑了。

在這個世風日下,道德下滑的社會裏,每個工作崗位中爭名奪利、假公濟私,人們都視而不見,我在超市工作時體會的相當深刻。例如超市裏進了新鮮水果,員工大都私下品嘗,要好的互相拿好的商品贈送對方,這是常有的事,沒有大法指導我,我也會隨波逐流的。

一次午間吃飯,工友偷偷的塞給我一大把金絲小棗,告訴我這是今天新到的貨,新鮮著呢,我說我不要,她硬塞給我後扭頭走了,我不知道該怎麼處理這件事情,我意識到這是對我的考驗,靜下來想起師父講到的山東某某市針織廠毛巾頭揣回家又送回廠的那段法,我心裏感謝師父,我知道應該怎麼做了,我把棗拿進超市裏,打上包,定好價格簽,我心裏踏實了,超市老闆也不會損失了。

當然不是時時都能把握好自己的,例如看到別的員工買到又好又便宜的水果,自己也想買(超市規定不允許員工買特價商品),看到別的員工找親戚朋友往外帶,問我要不要,幫我買一兜,我欣然同意,事後非常後悔,這是一個大法弟子該做的事嗎?師父講:「學法得法 比學比修 事事對照 做到是修」[2]。

臨近過年幾天,超市裏買魚的顧客絡繹不絕,我們幾個員工忙的團團轉,我是給商品定秤打價格簽的,在電子秤邊上,我總是放一塊抹布,等顧客挑選好魚,讓顧客擦乾淨手,這樣不經意的小事,卻給我以後講真相做了好的鋪墊。

一位老大爺挑選好魚後,讓我稱一稱,我隨手遞過抹布,微笑著說:「大爺,擦擦手」,大爺激動的說:「姑娘,沒有人像你一樣態度這麼好,尤其對我這樣的糟老頭子。」我告訴他我對誰都一樣,讓他吃好再來,以後他成了超市的常客。像他這樣的老顧客很多,對我的服務很認可,哪怕不買東西,路過這裏也會來看看我,聊上幾句,我都會把大法的美好傳遞給他們,希望他們有好的未來。那位大爺告訴我說:「以前我對學法輪功沒有好印象,自從認識你以後,對法輪功的印象轉變了」。

看似不經意的小事卻得到人們的認可,而我離處處為他人著想的標準還差的很遠,卻得到很多讚許,這是師父的威德呀!師父用宇宙真、善、忍的法理來教化弟子返本歸真,而我卻只做到一點而已。

在繁忙的工作和生活中,時常心中有很多委屈和抱怨,而每當靜下來學法時,一切煩惱都煙消雲散,大法的法理深深的改變我的思想,無求而自得,感謝師父的苦度,使我找到了回歸路。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轉法輪》
[2] 李洪志師父詩詞:《洪吟》〈實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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