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點多庭審開始,律師依據法律將公訴人對姜春芳的所有指控一一駁回,依法為姜春芳做了有理有據的無罪辯護。律師告訴公訴人及在場法官:信仰自由、信仰無罪、法輪功不是邪教,姜春芳信仰法輪功無罪,應該無罪釋放!
姜春芳在法庭上也為自己做了無罪辯護,陳述了自己修煉法輪功無罪。
整個庭審歷時一個多少時,近十二點庭審結束。
姜春芳是萊西市望城辦事處林泉莊村村民,二零一七年五月三日在家裏遭望城派出所綁架,後一直被非法關押在普東看守所。
構陷姜春芳的「案子」曾因證據不足被檢察院退回兩次,可萊西公安局卻再次偽造證據、羅織罪名構陷姜春芳。
法輪功教人修心向善,在任何社會、任何地方,不僅是合法的、而且是應該受到表彰的。事實上,儘管中共瘋狂迫害法輪功,法輪功已經弘揚一百多個國家和地區、受到三千多個褒獎。即使在中國大陸,法輪功學員堅持修煉,講真相、揭露謊言、曝光迫害,也是合法的,根本就不應該被關押。而對他們身體上、經濟上、名譽上、精神上等任何傷害都是違法的,用刑法來衡量,站在被告席上的應該是這些徇私枉法、執法犯法的人。
十八年來,中共政法委 「610」脅迫公檢法人員執法犯法,讓這些人當了江澤民害人的工具。中共江澤民集團對修煉真、善、忍的法輪功學員的迫害,顛倒了所有的是非善惡,敗壞了社會道德,同時也使中國的法制越發黑暗,給中國社會帶來了無法估量的損失,從今日中國「假、惡、鬥」遍地,道德淪喪,貪污腐敗,就可以看出來。所有的中國人都是這場迫害的受害者。
對於本案的最終結果,希望萊西法官及相關人員聽從良知的召喚對本案做出無罪判決。不要再盲目追隨江澤民犯罪集團迫害自己善良的同胞,江澤民集團對法輪功所犯下的罪惡必定會被清算。誰執行了江澤民的迫害政策迫害了法輪功學員,誰將來就得承擔法律責任,甚至是為其做陪葬。所以無罪釋放法輪功學員才是執法人員正確的選擇。
中國百姓希望中國的法制能夠更加健全,公安警察、檢察官、法官等執法人員都能遵照維護善良、公平、正義,儘快從中共江澤民集團的操縱中解脫出來,抵制邪惡的指使,做自己的主人,找回公檢法司人員應有的尊嚴,給子孫後代開創一個公平、正義的生活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