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蘇州退役軍官陳銀汝第三次被非法判刑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一七年九月二十三日】(明慧網通訊員江蘇報導)今年五月二十六日,蘇州法輪功學員陳銀汝被公訴人舉假證,工業園區法院冤判三年九個月。陳銀汝親屬不服,提出控告和上訴。近日得知,二審不開庭審理,直接判定維持冤判,現已被劫持到蘇州監獄。

陳銀汝,駐蘇州坦克十師三十八團營長轉業軍人,曾為少校軍官。轉業後,曾在中華聯合財產保險公司任客戶經理。因不放棄信仰法輪功,陳銀汝曾兩次身陷冤獄。第一次是二零零四年,被非法判刑三年,被關押在無錫監獄;第二次是二零零九年,被非法判刑三年半,依然被關押在無錫監獄。

二零一六年八月十八日,在離家門口不遠,陳銀汝被一個便衣攔住,然後又突然竄出來幾個人,三個便衣、兩個警察在馬路上,把陳銀汝綁架到停在路邊的汽車上,劫持到蘇州婁葑派出所。當天晚上八點,陳銀汝被送到蘇州黃埭看守所非法關押。

二零一七年五月二十六日上午,蘇州工業園區法院非法庭審陳銀汝。兩位辯護律師為陳銀汝做了有理有據的無罪辯護。

蘇州工業園區檢察院公訴人蘇雲姝構陷陳銀汝在某地發放法輪功資料,蘇雲姝將錄像「證據」當庭播放,結果,錄像裏只有兩個騎電瓶車的男子背影。辯護律師稱,我和陳銀汝認識了有六、七年了,他的體態特徵我非常熟悉,監控錄像中出現的兩個騎電動車經過的男子背影,根本不是陳銀汝本人。陳銀汝也當即指出,這兩個人都不是自己,特徵明顯不一,騎的車子型號不一,根本就不是陳銀汝的車。

律師在法庭上指出:在中國修煉法輪功是完全合法的,理應受到法律保護,散發法輪功真相完全是合法的,法輪功學員向人們訴說法輪功被栽贓的冤屈,是合法的,理當是受到憲法和法律的保護,法輪功信仰真善忍是全人類的普世價值,而恰恰是人類所缺少的,多方面說明陳銀汝無罪的,相反是應當受到人們的尊敬才是。

在兩個多小時的非法庭審後,法官童康對陳銀汝非法判刑三年九個月,罰款五千。之後,陳銀汝的親屬不服,提出控告和上訴。

最近得到消息稱,蘇州市中級法院,在證據明顯不足、罪名和證據明顯不一致的情況下,瞞天過海,無視法律的尊嚴,不開庭審理,直接下達判定結果:維持冤判。

目前,陳銀汝已被送至蘇州監獄非法關押。

蘇州市中級法院
地址:江蘇省蘇州市滄浪區解放東路488號
總機:0512-68220949
二審法官:辛以春
蘇州工業園區法院
法院地址:蘇州工業園區星湖街288號
郵編:215028
立案查詢電話:0512-66603104/66603105辦公問詢電話:0512-66603100/66603102
執行 110專線:0512-66603110
紀檢監督專線:0512-66603555
一審法官:童康
陪審員:蘇玉林 蔡勇
一審公訴人:蘇雲姝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