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江澤民集團瘋狂迫害法輪功後,十八年來,歐陽美香為堅定自己的信仰屢遭迫害,共計被綁架七次、抄家三次、關押四次、非法勞教一次共計三年。
一、幸遇大法擺脫人生苦難
歐陽美香在二十五歲時嫁給鄰村的一個現役軍人,丈夫從部隊轉業到地方機關後,過著夫妻恩愛的美滿日子,然而她的家庭卻因丈夫的婚外情而遭受了滅頂之災。那時丈夫既不給家中生活費也不歸家,全靠她微薄的一百多元工資帶著年幼的倆孩子孤苦度日,還要支付她自己的藥費。後來,丈夫起訴離婚,要將她和兒女掃地出門,她被逼得走投無路、憤懣難忍,整個人生處於黑暗之中。
一九九八年六月份,美香的鄰居看到她可憐的處境,熱心向她推薦法輪功,給了她一本《轉法輪》,當時她礙於面子勉強接過了這本書,誰知閱讀完後完全被吸引住了。李洪志老師在《轉法輪》書中講道:「在修煉中,在具體對待矛盾的時候,別人對你不好的時候,可能有兩種情況存在:一個是你可能生前有過對人家不好,你自己心裏頭不平衡,怎麼對我這樣?那麼你以前怎麼對人家那樣?你說你那個時候不知道,這一輩子不管那輩子事,那可不行。」「可是我們講了,作為一個煉功人,就得做到打不還手,罵不還口,用高標準要求自己。」美香讀著書中這些文字淺白卻道理深刻的語句時,感覺久已陰暗的內心豁然開朗,重重的積怨與仇恨在化解……
從此她的人生有了根本的轉折,懂得要按真善忍的原則為人處世,善待家人、善解孽緣,她的身體在短短的幾個月內達到無病一身輕的神奇狀態,整個人的精神面貌也煥然一新。
二、堅定信仰屢遭牢獄迫害
就在歐陽美香身心愉悅地堅持每日的看書煉功時,中共江氏集團開始了對法輪功的殘酷迫害,歐陽美香也從此經歷了身心的摧殘與折磨。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前的一天早上,歐陽美香在參加集體煉功時,幾個便衣人員說要登記煉功者的人數。當時歐陽美香就把自己的名字、工作單位、家庭住址堂堂正正地都按要求寫上了。誰知在「七﹒二零」非法取締法輪功時,公安警察按照所填寫的名單對歐陽美香進行非法抄家。
一九九九年底,縣「六一零」三、四個人員到歐陽美香單位上,叫她寫不煉功的「保證書」,她堅定自己的信仰,拒絕寫保證書。
二零零零年元月,三、四人開著警車直接將歐陽美香從單位上帶到政法委,政法委書記親自逼迫她寫保證書,她流著淚講述了法輪功教人真善忍沒有錯,拒絕寫保證書。於是被送到縣國安科,國安科的警察拍桌子逼迫她寫保證書,她依然拒絕。後來由於家中無人擔保,於當日傍晚被關押到縣看守所,一個多月後將她釋放回家。當時的看守所所長說:「關了這麼多的良民在這裏。」
二零零一年元月十九日,政法委及公安人員說上面有命令,將歐陽美香從單位強行綁架到公安局,後又被關押到縣看守所一個月。在看守所裏,她被逼著罵法輪功師父、寫不煉功的保證書,還遭到看守所警察的侮辱和謾罵。
二零零二年六月,歐陽美香郵寄真相信,被上高縣公安局警察非法強行闖進家中綁架、抄家、毆打。後把她異地關押在上高縣看守所一個月後,又被異地關押在宜豐縣看守所八個月。
二零零三年五月左右,歐陽美香被非法勞教三年。在省女子勞教所裏,她每天被兩個包夾人員監控,被逼看誣蔑法輪功的光碟和所謂的「五書」(認識書、悔過書、保證書、揭批書、決裂書),被逼完成長時間的手工製作網鞋、檢測醫用手套等奴工勞動,還被關小號強制洗腦轉化,不服從就要被延長勞教期。
當時歐陽美香的小女兒正在宜春市職高上學,因無生活費而哭訴、到處流浪,食不果腹、吃了上頓沒下頓。在她被勞教所關押的三年時間裏,家中的貧困戶「補貼金」被人冒領,三年的工資被單位扣發、三年的「社保金」還必須自己掏錢補交。
二零一二年的某日,歐陽美香在發放法輪功真相資料時,被巡邏特警綁架,被非法關押了一天。
二零一三年五月十日,歐陽美香前往萬載縣高村鄉發放真相資料,被不明真相的世人惡告,遭高村鄉派出所綁架並被抄家。當時警察要將她關在鐵「審訊椅」裏,她拒絕並善勸警察:我不是壞人這不是我坐的,我不應該坐。後來她被非法關押到萬載縣看守所,在看守所裏,被逼穿馬夾囚服,不穿就被逼戴腳鐐。被關押十五天後將她釋放回家。
二零一五年的某日上午,歐陽美香在萬載縣銀都商廈門口發放法輪功真相資料時,被110巡警綁架,被戴上手銬關在巡警大隊至晚上八點才被釋放回家。
二零一六年七月十七日下午,歐陽美香在萬載縣鵝峰鄉向幾個女中學生講述法輪功真相時,被一司機惡告,遭鵝峰鄉派出所綁架。後被異地關押在宜春市看守所十五天後被釋放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