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下午,領導再一次把我叫到辦公室,告訴我這件事情基本擺平了,不過咱們單位是個敏感部門,你看看咱們下屬哪個部門好,我把你調動過去,讓你負責,實際就是從機關部門調到一線生產。我當時想,因為單位是國企下屬的公安分局,這樣的部門出了個法輪功修煉者會對領導造成影響,修煉人幹甚麼都一樣,吃點苦無所謂,更不能去挑選哪個部門好,認為是在過關修心性,就很痛快的答應了他,讓他根據需要分配,說幹甚麼都行,而沒有站在法上對待這件事情。
回到辦公室,師父的一段法打進我的腦海裏,「大法弟子在正法中與過去的個人修煉是不同的。在面對無理的傷害、在面對對大法的迫害、在面對強加給我們的不公時,是不能像以往個人修煉那樣對待、一概的接受,因為大法弟子目前處在正法時期。如果不是我們個人的執著與錯誤而出現的問題,那一定是邪惡在干擾、在幹壞事」[1]。我突然驚醒,我這不是變相承認控告是錯的嗎,走了舊勢力安排的路嗎,不錯為甚麼要對我調動工作呢,我修大法沒有錯,做好人沒有錯,控告江鬼也沒錯,並且領導對我的工作和人品是認可的。是舊勢力操縱世人對大法弟子的迫害,同時也是利用這種形式操控世人對大法犯罪,從而毀滅世人。師父說:「修煉中無論你們遇到好事與不好的事,都是好事,因為那是你們修煉了才出現的。」[2]
我想我平時想和集團老總講真相還沒有機會呢,正好利用分局領導對我這件事情的處理不滿意,以向上級領導反映情況的方式和集團總裁講真相,並且把我修大法帶來身心的變化和道德的提升後在單位的改變寫在信裏,信的內容沒有一絲對分局領導的不滿,只是借用這種形式講真相救人,並把我的控告書和信放在一起準備給集團老總送去。
在送信之前,我想分局領導還需要進一步明真相,我先長時間針對他的空間場發正念,解體他空間場操控他對大法弟子犯罪的邪惡生命和因素,然後我就拿著寫好的信先讓他看,並真誠的對他說:某局長,首先感謝你處理這件事情時對我的幫助,你對我的工作調動我覺的有些不妥,我之所以控告江澤民,不但因為它發動迫害法輪功,也是因為對法輪功的污衊使世人仇視、嘲笑大法修煉者,包括我身邊的同事對我和家人的歧視,給我和家人造成很大的傷害。因為訴江把我調離工作崗位,這樣對你也不好。
他看完信後,對我說調動的事以後再說吧。我進一步跟他講真相,最後給他做了三退。過了幾天,他告訴我說不用調動工作了。
這件事情的過程,就像師父說的:「弟子正念足 師有回天力」[3]。感謝師尊的加持。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精進要旨二》〈正法與修煉〉
[2] 李洪志師父著作:《精進要旨三》〈芝加哥法會〉
[3] 李洪志師父詩詞:《洪吟二》〈師徒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