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東的責任我們擔起來
我在縣城邊上租房,開了一個小吃店維持生計。三年前冬月的一天中午,小店的房頂掉下水泥塊,砸傷了顧客,我立刻從廚房跑出來,只見丈夫摟著那人的脖子,一直喊他,可那人一句話也不說,前額的頭髮上還有石灰粉子,我以為傷著頭了,我貼近他的耳朵說:「兄弟,您如果能聽到我講話,趕快念『法輪大法好』,我師父能救你。」一會兒,顧客說砸著腿了。我找來房東,他看了一下,立刻走開了。我們馬上把傷者送醫檢查,醫生診斷為腿部肌肉損傷。醫生說要用新毛巾,我領著五歲的外孫女立刻到商場買,並且買了食品和水果。醫生問傷者:「你需要打消炎針,你願意回家打,還是住院打?」顧客說:「看他們倆這麼實在,我就回家打,不給他們找麻煩了。」醫生說,你這是不幸中的萬幸,你們兩家都回家燒高香吧!水泥塊是從他前額的髮梢上落到桌子上,然後再從桌子上彈起後,落到他腿上的,如果再往頭部過來一釐米,後果不堪設想。
從醫院出來,我們又主動提出和他去鄰縣的一家專治跌打損傷的醫院貼了膏藥。
我和丈夫把傷者送回家,一會他家來了三個小伙子一個姑娘,是來幫著要條件的。傷者說:「我有五個蔬菜大棚,馬上要栽茄子,這回幹不了了,你拿點錢我僱人幹吧。」我說:「行啊,你要多少錢啊?」他說:「給我兩千元吧。」這時她老婆不幹了,說:「這回耽誤了考駕照,還有一個三百四十元的補考費也讓他們拿!」為了救在場的人,我答應了。我說:「你們要的條件,我保證兌現。我倆是修煉法輪大法的,師父要求我們弟子遇事為他人著想,善待一切有緣人。今天有這麼多人在這裏,也是緣份。有一件重要事我得告訴你們。現在天災人禍很多,共產黨歷次運動,害死中國同胞八千萬,上天要滅它了。你們誰入過黨團隊的,趕快退出來保平安。」我還講了藏字石的警示。天安門自焚是騙局。記住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會得福報。有兩人退出了團隊。
因當時身上錢不夠,我們準備明天再送來,他們害怕不給了,當晚來拿了錢。他們說,現在很少有你們這麼好的人,其實這個錢應該讓房東拿。
一個星期後,我們買上奶,帶上神韻光盤去看他。當時,他還沒好,我倆又和他去了一次鄰縣醫院。醫生說用完這一帖藥就好了,不用再來了。回來的路上我給他和他兒子做了三退。他說他也想看大法書,因為他感到我們和別人不一樣。我們又給他送去了《轉法輪》。
房子沒法用了,找房東修房子。房東說:「房子租出去了,不管。」又和他說給傷者拿了多少錢。他還是說:「不管。」我丈夫的姪女知道了此事,立刻要給律師打電話,要跟房東打官司。我們謝絕了。我說:「我和你叔都是修煉人,明白『不失不得』的道理。就算是破財免災吧,也許前世欠了人家的,現在還了,也許給我們避免了更大的災禍呢。我們修煉人有師父管,沒有無緣無故的事。」姪女說:「你們修大法的看問題就是和我們不一樣。要叫我,早跟他們幹起來了。房子出現安全問題,這個錢就應該房東掏。」
最後我們自己修好了房子。師父說過:「你學大法了,無論你遇到好的情況和壞的情況,都是好事,(鼓掌)因為是你學了大法了才出現的。」[2]通過此事我們雖然拿了錢,卻有四個人明白真相得救了。眾生的得救不正是大法弟子所要的嗎?
利用一切機會救度公檢法司部門的眾生
二零一四年冬天,妹夫發真相資料被不明真相的人舉報,被綁架到看守所。妹夫家人包括妹妹都想用錢把他買出來。我和小妹從法理上交流,小妹也認識到不應該再像以前那樣,給迫害大法的邪惡輸血。參與迫害大法與大法弟子的公檢法司人員,已經對神佛犯下了大罪,如果再給他們送錢,不但救不了他們,還加深了他們的罪惡。隨後我和小妹決定不走這條路,我們要借此機會,給公檢法司參與迫害大法弟子的有關人員講真相,救度他們。
與本地協調人商量後,決定首先在明慧網上曝光,讓國際上的大法弟子幫助打真相電話。其次是安排同修發正念,清除本地區另外空間的邪惡,加持被綁架同修的正念。三是給全縣公檢法司有關人員寫一封公開信,給他們講真相勸善,這封信要在全縣範圍內發,同時貼不乾膠,發各種講真相的期刊。四是我和小妹直接到公檢法司去講真相、要人。
幾天後,妹夫被批捕。妹夫的哥哥、姐姐們都不修煉,因為著急,都怪小妹沒拿錢把人買出來。娘家人也是這個看法。都說:「沒辦法了,你們鬧大了,還上明慧網給曝光了。現在給人家錢人家也不敢接了。可能得判四至七年。」小妹聽到這話壓力很大。
我一邊鼓勵小妹加強正念,一邊繼續和小妹去要人。國保的人說,現在案子交到檢察院了,本來沒甚麼事,你們卻上了明慧網,電話快要打爆了。檢察院的人說案子交到法院了,可法院的人說沒交過來。我和小妹來回跑,後來他們乾脆躲起來,和值班人說,告訴她們不要再來了,來了也不見。
我和小妹下定決心追查出結果。最後確認是交到法院了。法院的人一見到我和小妹就暴跳如雷:「國外都往這打電話,晚上睡覺都得關手機,要不覺都睡不成了。我的手機號他們是怎麼知道的,我要公安給我查!」
我和小妹不管辦案人員如何對我們,我們就抱定了一顆心:要讓他們明白真相,給他們一次得救的機會。很多同修主動出錢出力,幫助小妹請了北京律師為妹夫做無罪辯護。
第一次開庭,律師明確指出:依據憲法,公民有信仰自由,也就是說每個公民有不信神的自由,也有信神的自由。共產黨講無神論,而大法弟子是相信神佛的。無神論不能審判有神論,請求共產黨員迴避。他們一聽,一時不知如何應對,不到十分鐘即宣布休庭。這是我們縣第一次請律師,為大法弟子做無罪辯護。律師只用了請求迴避這一法律手段,就在當地的公檢法司系統引起了軒然大波,到處都在議論紛紛:無神論不能審判有神論,共產黨不能審判法輪功。這就促使人們去思考:這場針對法輪功的迫害到底對不對?有沒有依據?隨後,法院鄭重其事的以書面形式駁回了迴避請求,這在我縣是第一次。
第二次開庭時間長達四個小時。整個法庭似乎成了聽真相的地方。聽完一撥又來一撥,不斷的有新面孔進入法庭。好像早就安排好了似的。他們提出甚麼問題,律師馬上回答法律多少條是怎麼說的,一點不打折扣,沒有一個問題回答不上來。還講了天安門自焚真相,並且還說他自己也使用破網軟件,因為看不到真相,有牆就要翻嘛。這次律師的正義辯護,使他們聽到了他們平時聽不到的真相,使他們知道了是他們自己在執法犯法。聽著律師有理有據的辯護,他們無言以對,宣布休庭。
第三次開庭,冤判同修四年。江澤民發動的這場史無前例的迫害,表面上是迫害大法弟子,其實「世人才是被害的羔羊」[3],所有參與迫害的公檢法司人員都是受害者。大法弟子頂著不被家人理解的壓力,在經濟不寬裕的情況下,在同修的幫助下請律師,不僅是為了營救同修,也是為了能給參與迫害的人一次聽真相的機會,一次選擇的機會,一次得救的機會。這就是大法弟子的擔噹!
支部書記明真相
二零一四年四月十二號,村支書打電話說:「鎮上讓某某(我丈夫)去鎮上法治學習班(洗腦班)學習,去簽個名就行。」我知道這是舊勢力操控世人對大法弟子進行的迫害,堅決不能配合。於是,我倆去給書記講真相,告訴他天安門自焚是假的,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並告訴他善惡有報的因果關係,真心為他的未來負責。為此我們一週之內去了三次書記家。
最後他說:「鎮上一天打十多個電話催著找人,早知道這樣一開始就推出去,就說找不著,不管這閒事就好了。你們工作先停停,躲幾天,我就說沒找到你們。行不行?」為了不讓他太為難,我們答應了。我們還給他講了藏字石的故事,勸他退出邪黨組織。他說:「謝謝你倆告訴我這些。那就給我退了吧。」
我倆又給鎮上有關人員的家屬講了真相,最後洗腦班的事不了了之。
註﹕
[1] 李洪志師父經文:《二零一六年紐約法會講法》
[2] 李洪志師父著作:《二零零五年舊金山法會講法》
[3] 李洪志師父詩詞:《洪吟三》〈神叫我為你奔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