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輪功學員梁寶范 |
二零一七年七月中旬,梁寶范74歲的岳母又一次同家人乘車七個小時到吉林省公主嶺監獄,想會見梁寶范,由於長時間坐車,一路顛簸,老人家下車時,腿都不會走路了,可監獄還是不讓家人會見,說梁寶范沒「轉化」(所謂「轉化」即放棄信仰法輪功),堅決不讓見,還說:「我們有規定,上頭有文件」。家屬要求看文件,說:看是誰寫的,我們好找他。監獄方沒人回答。
家屬去找監獄長反映情況,來個男的,五十多歲,中等身材,自稱是法制科的人,當知道梁寶范是煉法輪功的便說:「不能見,今天你要不是煉法輪功,就是殺人犯、刑事犯、吸毒犯都能讓你們見。」聽聽,這是當今中共司法人員說的話。
梁寶范的家人說:「你們也有父母,看看這七十多歲的老母親,這麼遠的路趕到這裏,換位思考,假如有一天,你們也發生了這事,是甚麼心情。」法制科的人不吱聲了。
在家屬的強烈要求下,過了一會,自稱是負責梁寶范的獄警、教導員、中隊長的三個人來見家屬,帶來一個整個外形就一寸半見方的東西,將裏面的視頻給家屬看,以此來證明梁寶范在監獄裏挺好的。
整個視頻迷糊不清,就能看出一個影,七十歲的老母親就更看不清了,老人家看了好長時間也沒有看清甚麼。他們還叫家屬做梁寶范「工作」,叫他放棄修煉法輪功,還說甚麼:不是監獄不讓見,是梁寶范自己不見。
接著,他們又翻版了二零一七年四月十九日家屬來監獄會見時的荒謬之詞,梁寶范的家人都有兩年多了沒見到自己的親人了,一直牽掛、擔心,多次來監獄都不讓見面,這次在家屬的堅持下,監獄方卻給個火柴盒大小的視頻,而且只能看見個不清楚的影。所以,家人更是擔心梁寶范身體的真實情況,是否被打壞了?不能走路了?還是其它情況?家屬不敢再想下去,非常擔憂。
梁寶范家屬離開監獄後,又去了省監獄管理局,接待的人讓家屬找信訪局,到信訪局,家屬說明情況後,問:你們監獄現在接見變成這樣形式的了呀(指視頻)?就這麼大點呀(家屬用手勢描繪視頻大小)? 信訪局的人說:核實一下情況。
事件回放
法輪功學員梁寶范因依照中共司法新政「有案必立,有訴必理」之規定,於二零一五年五月下旬將控告元凶江澤民的《刑事控告書》郵寄到最高檢察院,要求對江澤民立案調查,追究其刑事責任,將其繩之以法,還法輪大法清白。
二零一五年六月十七日,梁寶范被吉林市昌邑區延安路派出所夥同國保警察綁架,二零一五年七月二十四日,梁寶范被非法批捕。吉林國保構陷他的材料到昌邑區檢察院後,經審查,證據不足,二零一五年八月二十二日檢察院將構陷案件退回昌邑公安分局。家屬聘請了維權律師做無罪辯護。
二零一六年三月四日,梁寶范被秘密庭審,法院既沒通知家屬,也沒通知律師,梁寶范在法庭上就說了一句,「我的律師沒到庭,拒絕非法開庭。」
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家屬得知梁寶范被非法判刑四年。梁寶范不承認犯罪,上訴到吉林市中級法院,被非法維持原判。
在律師被剝奪了辯護權後,根據中國《刑事訴訟法》第三十三條規定:「被告人在押期間,也可以由其監護人、近親屬代為委託辯護人。」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十五日,梁寶范的妻子劉俊梅,依據法律到吉林市中級法院申請並遞交了為丈夫梁寶范辯護委託書及二審辯護意見書,以及證明夫妻關係的身份證、結婚證書等文件。
隨後,吉林市中級法院人員到吉林市看守所見梁寶范,詢問妻子為他做辯護人是否同意,梁寶范回答:「同意。」可當梁寶范的妻子劉俊梅到吉林市中級法院,找到負責梁寶范案的所謂法官關波時(電話談話),要求閱卷和會見當事人梁寶范時,關波說:你不遞交了辯護詞了嗎,你的辯護詞是不是從網上下載的?並惱怒地說不能見當事人,然後掛斷電話,吉林市中級法院法官關波公然拒絕家屬履行法律程序,執法犯法,這一系列行為表明公檢法人員在執法犯罪,枉判無辜。
公主嶺監獄稱:「不轉化,不讓見人」
二零一七年新年來臨之際,家屬得知,梁寶范在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日被秘密劫持到吉林省公主嶺監獄繼續迫害,並說一個月後才能允許接見。
二零一七年一月十八日,家人帶著深深的思念,去公主嶺監獄探望已分別一年半的親人梁寶范,卻遭到監獄方面拒絕。監獄的人說:「沒轉化,不讓見人。」一開始獄警說:要有「610」(專門迫害法輪功的非法組織)的證明信,家屬得是不煉法輪功的人才能會見,家屬去監獄門衛找領導,他們說上面規定的,不轉化不讓見人,就是有「610」的證明信也不讓見。家屬無奈給梁寶范存了點錢,帶著沉痛的心情回來了。
在二零一七年四月十九日,梁寶范的妻子、女兒和七十五歲的母親乘車七個小時來到監獄,渴望能見到自己的親人,可是獄警卻相互推諉,誰都不負責,來回踢皮球。最後在老人家再三要求下,才找到一個負責的姓劉的獄警,可他卻和家人說:「梁寶范不寫『五書』(悔過書、決心書、決裂書、轉化書、揭批書),我們讓他在寫『五書』和見家人之間選擇,寫了就可以見家人,不寫就不能見,他不寫,說明他不想見你們,這是他自己的選擇。」
甚麼叫悔過?甚麼叫轉化?往哪轉哪?法輪功學員都是按照 真、善、忍標準提高自己的道德水準,修心向善、做好人,做世界上最好的人,往哪轉呀?難道要轉化成「假、惡、鬥」做壞人,才能與親人相見嗎?真是邪惡醜態百出,荒唐至極呀。起訴江澤民,是中國憲法賦予公民的權利,是天意民願,何罪之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