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豔華被活活打死
南樓公安局的惡警們,強行逼問法輪大法資料的來源,李豔華堅決不配合邪惡。惡警們為了請功,竟對這位瘦小的老人大打出手。他們用警棍完全沒有人性地毒打李豔華,最後把老人打得大小便失禁,渾身是傷,七竅流血,氣絕而死。南樓公安局的惡警們一看李豔華已被打死,傻了眼,一時不知怎麼處置,畢竟是人命關天的大事。但是鑑於江澤民迫害大法弟子的整人政策:「對法輪功打死白打」、「打死算自殺」,他們馬上有了主心骨。
幫兇欲蓋彌彰
他們先把李豔華的屍體移至西江村的一個土坑內,又在旁邊放了一些玉米秸葉,製造大法弟子自焚的假相。(因二零零一年一月二十三日除夕夜天安門自焚的醜劇剛剛在殃視台播放半月有餘。)於是就有了西江村村民二月十九日早晨的發現,南樓公安局接到報案後又裝腔做勢地把已死的人送到東寰醫院,讓醫生製造搶救的假現場,醫生迫於壓力當然順從,又拍了搶救的照片,再弄張假化驗單掩人耳目。法醫同流合污,幫助惡警開脫罪責,並讓西江村的村長劉勝說:「發現她時還有活氣。」然而就連他們自己也覺的這一切很難自圓其說,就把李豔華的老伴馮明申叫來,對他說李豔華死了,是糖尿病導致死亡,並讓老頭承認李豔華是「癡迷法輪功而死」,還錄了口供。當一切掩蓋完之後,兇手們就逍遙法外了,繼續為非作歹。
李豔華死的當天夜間,大石橋地區大霧瀰漫,伸手不見五指,第二天仍是大霧不散。這是上天再一次警告世人:大法弟子又在人間蒙冤。
當其他大法弟子知道這一噩耗後馬上意識到無論自殺或因糖尿病而死都是不可能的。其一:法輪功禁止殺生和自殺。二零零一年除夕夜,江澤民及中共導演的自焚事件漏洞百出。二零零一年八月十四日,在聯合國倡導和保護人權附屬委員會第五十三屆會議上,天安門自焚案被當場揭穿。國際教育發展組織(IED)發言說:「我們的調查表明,真正殘害生命的恰恰是中共當局……我們得到了一份該事件(天安門自焚案)的錄像片,並從中得出結論,該事件是由這個政府一手導演的。」面對確鑿證據,中共代表團啞口無言,沒有辯辭。該聲明已被聯合國備案。其二:老人家身體一直很健康。其三:糖尿病是一個慢性病,怎麼能說死就死了?
太平房冒險驗屍
綜上疑點,有大法弟子們決定親自到太平房查看屍體,查個水落石出。當這個決心下定之後,滿天的大霧開始漸漸散去……當天晚上,大法弟子們看到了這位可敬的老人。揭開老人的衣服,老人後背、腰部以下頸部肩頭胳膊上都是一條一條紫色的傷痕,傷痕重疊處是一片一片的,可見當時老人遭受了怎樣的毒打!慘不忍睹啊!儘管屍體經過多次處理後,但仍是傷痕清晰可見:右眼下塌,一隻眼睛睜著一隻眼睛閉著,鼻孔還留有大塊血跡。左膀子上發青,後背從肩頭到臀部排滿了警棍毒打的傷痕,幾乎整個背部都是紫色。而且大法弟子拍照時老人家已被整容,換上了乾淨的衣服,但是老人鼻孔仍留有大塊血跡,未清洗乾淨。糖尿病鼻孔還要流血嗎?這就是「非暴力死亡」?在這裏需補充的是,當地百姓看到當時曝光時真實的照片上李豔華的後背是紅色的,不知錄製時作了怎樣的手腳。且電視分辨率有限,實際照片上是一條一條紫色傷痕。可是在老人家身上卻出現了奇蹟,雖然老人已死了兩、三天,身體仍然很柔軟。大法弟子們拍下了李豔華被打死的第一手照片後,在太平間裏貼滿了「還大法弟子性命」、「嚴懲惡警」等標語,又在門外和第二天火化的地方掛滿了橫幅。
中共懲善揚惡 歪曲事實
此事發到明慧網。二零零一年三月十三日明慧網刊登《遼寧省李豔華老人被惡警活活打死》一文後,大石橋市的相關單位,在上級的指使下,不去查誰打死了李豔華,而是四處去查誰照的相,誰上的網,綁架了六位大法弟子,並對他們非法庭審。有個大法弟子就是在北京居住地被非法抓捕的,被非法判三年勞教。
開庭那天已經覺醒的李豔華老伴馮明申到庭,想為妻子申冤,為大法弟子作證,法官未准許,在一片指責聲中法庭草草收場。後來幾位大法弟子以莫須有的罪名被非法重判,判決日期是二零零三年二月十七日,其中王長順被非法判了十年重刑,路國讚、劉方旭、徐強、伏豔分別被非法判了八年。後來伏豔走脫,兩個月後再次被綁架,大石橋市法院又追到遼寧省女子監獄,給伏豔非法加刑五年半,伏豔被非法冤判了十三年半。
當地政府為了混淆黑白,找來電視台、醫院的大夫、李豔華的丈夫做偽證,在電視台播放掩蓋他們罪行的謊言「新聞」。
二零零二年三月十八日,中共殃視台晚間醜聞聯播及焦點謊談節目又導演推出一醜劇:李豔華是糖尿病發作,搶救無效死亡的論斷。節目組是二零零一年十一月中旬到當地採訪,焦點謊談節目組被指定插手此事後。他們經歷四個月的艱難拼湊,剪輯,加工。讓民眾覺得還是假的。漏洞百出。畢竟紙包不住火,事實勝於雄辯。而殃視的做法所起的副效應卻使老百姓對所有的新聞都不相信了!無論是從李豔華被綁架,還是從李豔華死後大法弟子所攝照片來看,這論斷都與事實不相容。中共上下呼應,在這次節目中把自己的特性:邪、騙、煽、鬥、搶、痞、間、滅、控九大基因表演的淋漓盡致。
迫害者難逃惡報
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為。善惡有報的天理在人間兌現著,迫害大法弟子的惡人紛紛遭惡報。營口當地遭惡報的也很多,僅舉兩例:
曹洪霖,男,一九五二年生人,原營口市國家安全局機關黨委書記,多次組織機關人員看污衊法輪功的錄像,在各種會議上污衊和誹謗大法和大法創始人,並將本單位退休幹部大法弟子馬天庸開除公職、停發退休生活費和一切待遇,甚至還親自到其家屬的單位去迫害。迫害後二零零二年四月份便患上了肺癌,同年八月份就遭報死亡。
營口市「六一零」辦公室主任李聞啟肝癌晚期,二零零五年七月二十五日夜十一時返回營口途徑秦皇島市時,口噴鮮血,當即死亡,時年五十二歲。
這是我們不願看到的。所以在此再次忠告參與迫害的人們:清醒吧,停止迫害,因為它關乎你自己的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