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在法庭上為曲澤萍做了有理有據的無罪辯護。在法院門口,八點多長清區六一零副頭子張明禮、長清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的王家棟,跨著包好像是偽裝成律師已守在法院門口,一直守著,在驚恐中觀察周圍。
法輪功學員曲澤萍,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八日被長清區派出所警察綁架後,一直零口供,不配合警察的非法審訊。
在非法開庭中,曲澤萍思路清晰地回答法官、檢察官提的問題,做了二十分鐘的自我辯護。
她說:法輪大法好,法輪大法是正法。在修煉法輪功前,她眼睛因病幾乎看不見東西,修煉大法給了她第二次生命。在中國修煉法輪功是合法的,現在明確規定了公檢法司人員行為終身追責制,善惡有報是天理,希望現場的所有公檢法人員停止迫害法輪功,給自己留條後路。
曲澤萍在自我辯護過程中,法官、公訴人一直在聽,始終沒有打斷曲澤萍的話。
在非法庭審中,長清區檢察院的公訴人劉德國為了加害曲澤萍,將警察在杜恩美及另外兩名女法輪功學員林燕珍、李玉蘭家中非法抄家搶的物品,作為所謂的證據都連帶算在曲澤萍身上。
律師說道,講點法律常識吧,曲澤萍不與他們生活住在一起,非法抄家的東西也算在她頭上,沒有這樣栽贓的啊。
律師以法律事實依據將公訴人劉德國提供的所謂證據一一駁斥。最後劉德國只能無理糾纏回答律師的問話了。
律師指出:「曲澤萍沒有實施任何犯罪活動,對曲澤萍採取拘留、逮捕、移送起訴並進行審判完全錯誤,應立即變更強制措施,釋放曲澤萍。指控曲澤萍的行為觸犯了《刑法》第三百條第一款是沒有事實和法律依據的。」
「曲澤萍只是一個普普通通的法輪功修煉者,一心想的是按照真、善、忍的標準做好人,她是一個正直守法的公民,她所做的事只是為了別人不要迫害法輪功,其用意和出發點是好的。」
最後,律師要求法官,能夠依據事實與法律無罪釋放曲澤萍。
在整個非法庭審過程中,法官沒有打斷律師的辯論。
曲澤萍,女,五十三歲。在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澤民流氓集團迫害法輪功後,她堅持修煉法輪功,二零零零年到北京上訪為法輪功說句公道話,被警察綁架回濟南,被非法勞教三年關押在山東省女子勞教所受迫害。
遭綁架經過:
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八日上午八點多,法輪功學員曲澤萍與杜恩美(男,六十三歲)、林燕珍(女,七十多歲)、李玉蘭(女,五十六歲)開一輛四輪老年電動代步車一起去長清區講真相。
途中,當車行至濟南市槐蔭區美裏湖附近一塊較寬的空地時,被後面跟蹤的兩輛轎車前後夾擊逼停。然後迅速從兩輛轎車上下來六、七個男便衣警察,並把三個法輪功學員攆下車。
警察們做賊心虛,面對四個手無寸鐵的善良法輪功學員,竟然還打電話求援:「趕緊來,來來來。」
一會兒工夫,又來了一輛車「增援」。他們強行將四名法輪功學員綁架到長清區公安分局刑警大隊。
隨後,杜恩美、林豔玲、李玉蘭的家被長清區警察非法抄家,搶走打印機,電腦和法輪大法書籍等私人物品。
曲澤萍、杜恩美、林燕珍、李玉蘭被非法抓進刑警大隊後,被警察們分開審問。
九月二十九日中午,長清區警察將曲澤萍、林燕珍、李玉蘭強制戴上手銬和腳鐐,送往位於仲宮的濟南市看守所。杜恩美被綁架到位於長清區的濟南第三看守所關押。
目前,除曲澤萍、杜恩美仍被繼續非法關押外,林燕珍、李玉蘭已回家。
參與迫害曲澤萍、杜恩美、林燕珍、李玉蘭的單位和個人
濟南市長清區610副頭子:張明禮
濟南市長清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中隊長:王家棟,13361083348;
濟南市長清區檢察院公訴人:劉德國;
濟南市長清區法院法官:劉勇,15692317698
濟南市長清區城關派出所:
張華 所長 0531-85086751 15505313281
孟麗 教導員 85086752 15615719767
李明 副所長 85086753 13256760167
於美會 副所長 85086754 13256195187
王真 副所長 85086756 15615719698
莊霞 警察 85086856 13064096667
王華 警察 85086755 13153109051
王少芳 警察 85086757 13335198556
竇魏兵 警察 85086756 15505318585
司家園 警察 85086757 13370576717
閆冰 警察 85086753 15505313336
付善峰 警察 85086753 13256140919
孫元元 警察 85086637 15550068862
李寶棟 警察 85086637 15505313110
位佳 警察 85086757
王偉 警察 85086753 15866624345
史召玉 工勤 85086757
馬傳國 工勤 85086757 15165090058
劉海 工勤 850867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