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啥世道?做好人被迫害還要罰款;做壞事惡告有獎。在中國,人們還要爭取做好人的權利和空間,可悲可笑!
張殿珍老人修煉法輪大法後,一掃往日的病痛,身心受益。法輪功是佛家修煉功法,有五套緩慢圓的功法,同時要求修煉者以真善忍為原則,做一個比好人還要好的人。張殿珍老人,努力按照真善忍的標準提升自己的道德水平。於是奇蹟發生了,整個人都往年輕裏返,竟然在閉經十幾年後的今天,一個年近七十歲的老人,悄然來了月經,真是返老還童啊!
早在一九九八年國家體育總局進行了五次醫學調查,調查結果顯示修煉法輪功祛病健身總有效率百分之九十八。法輪功的主要著作《轉法輪》已被譯成近四十種文字,在全世界出版發行。如今世界上一百多個國家和地區有上億人修煉法輪功。李洪志先生和法輪大法因對人類的身心健康做出了傑出的貢獻。從而獲得世界各國褒獎支持議案、信函三千五百多項。
張殿珍老人心裏充滿了對法輪佛法的感恩,也希望大家都能健康幸福,所以經常在茶餘飯後散步時,與有緣的人,說說大法在自己身上的發生的奇蹟。像對待親人一樣勸善,希望鄉親們都能健康的生活,平平安安的過日子。
然而就是這樣一個善良單純,為他人的好人,卻不幸遭到受邪黨謊言毒害的人惡告及警察的綁架,被非法抄家、拘捕,冤判。張殿珍老人不識字,加之身心承受嚴重的痛苦與壓力,在被拘禁時耳朵聽力急劇下降,所以在濟南歷下法院非法開庭時老人非常被動,乾著急無從自辯。歷下法院公然違反現行法律、違背社會道德、泯滅良知地對一位善待他人的老人冤判四年。
老人雖在極不公正的情況下受到極大的冤屈卻不懼不怨,依然按照真善忍的準則,善待迫害他不明真相的公檢法人員,依法提出上訴,希望給迷茫的執法者一個了解真相、改正錯判的機會。
然而經過漫長的等待和痛苦的承受,接近兩年的時間具有足夠的調查取證、思索,可是被張殿珍老人寄予希望的濟南市中級法院沒有完全糾正冤假錯案,只是改判兩年,並處罰三千元。在老人回家不久,接二連三的對老人進行騷擾。
在二零一七年一月九日左右幾次電話催促,連下三次執行通知,報告財產書執行決定書等,並威脅若拒絕報告,將罰款、拘留、納入失信被執行名單等等。
張殿珍老人被迫害的心靈創傷還未癒合,又面臨一次次的攪擾。家人剛放下的心又開始緊張,不知法院到底是想幹甚麼?被迫害兩年,為甚麼還要報家產?百思不得其解,被害的連中國的傳統過大年也沒有過好。
可以說兩級法院的兩份判決,不僅是對張殿珍老人的冤判的證據,也是眾多辦案人員自己枉法犯罪證據,在這些所謂「判決書」中,執法者口口聲聲指稱張殿珍老人「利用×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
法輪功教人向善,以真善忍為準則,福益家庭社會,提升大眾道德。修煉法輪功不僅是合法的,而且應該受到表彰。法輪功學員告訴人們真相、製作、散發法輪功真相資料,完全是法律允許範圍之內的,也是合法的。中共迫害民眾,以謊言宣傳對民眾洗腦,中共才是真正的邪教。自一九四九年以來,中共在歷次運動中害死八千萬中國人,超過兩次人類世界大戰死亡人數的總和,相當於三個月來一次南京大屠殺。江澤民集團操縱中共法院歪曲法律、陷害法輪功學員,是江澤民集團利用中共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
諸多參與迫害法輪功的高官不斷落馬,不斷遭到應有的惡報。許多法官檢察官及律師明白了「法輪大法好」不再參與迫害。自去年已有幾十名大法弟子因法院退案,檢察院不起訴,而被釋放回家。希望濟南地區包括歷下區在內的眾多司法人員,擺脫非法組織「610」的控制,運用法律思維溫習一下《憲法》第三十五條、第三十六條,《刑法》第二百五十一條、第三百九十九條,《公務員法》第五十四條等。你們不需要額外的做甚麼,就老老實實地執行法律,就既善待了大法弟子,又正當的保護了自己將來不被清算。善待大法弟子,就是善待你們自己,就會得福報,就會有一個美好的未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