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起來我的朋友心地還挺善良,當初勸三退的時候一說他就答應了,對大法也有正念,我深深的震驚於變異的工作環境對人的影響和改變。
當時讓我聽到這些,可能也不是偶然的;但是因為懶惰,沒有及時把這些情況寫出來,提醒大家不要參與這些理財,現在想想非常後悔。這家公司現在規模發展的更大了。後來看陸陸續續有同修寫了一些這方面的文章,我也就沒有動筆。
當然我絕不會參與這種形式的理財,因為我心裏對於師父關於高利貸的講法印象非常深刻,引用如下:
「弟子:《聖經》說,耶穌在教堂裏對放高利的人生氣,但法輪大法的要求是我們不能生氣,如果耶穌是佛,這如何理解?師:《聖經》不是耶穌本人寫的,人對耶穌的行為表達上是絕對不準確的。對那些放高利的人態度生硬一點,這很可能。他是嫉惡的,他對幹壞事的人很嚴厲,但是他不會是真生氣。」[1]
今天把這些寫出來,是因為我前幾天見一個同修時,無意中知道了另外一種類似情況。
這個同修前幾年也買了這種P2P或者項目理財公司的產品,而且勸她投的人理由冠冕堂皇:你買銀行的理財產品,銀行也是拿你的錢通過甚麼貸款、信託、資金計劃等各種名目投到社會上去,資金回報卻被銀行截留了很大一部份,你買P2P或項目理財其實就是少了一些環節,所以回報比銀行高很正常啊。
這種講法不能說一點道理沒有,所以我也只能勸她:銀行自己的(不是銀行代銷的那種)很多理財產品雖然沒標明保本,但安全性還是基本上有保障的,接近於剛性兌付。但是社會上的P2P或項目理財就不一樣了,有很多是真假混合,找些真實項目,再虛構一些借款項目或借款個人,甚至註冊一些關聯公司,自己問自己借,左手倒右手,資金在內部周轉;然後用後面人投進來的錢還前面投資人的利息,基本類似於龐氏騙局。公司多數用高提成去刺激銷售人員完成業績;公司老闆用這些錢大肆包裝和宣傳自己,高管們紙醉金迷,有些說不定還捲錢逃到國外去了。
這兩年這種理財公司倒閉的例子非常多。投資人前面拿了點利息,後面本金血本無歸,就應了那句話:「你看中別人給的高息,別人看中你的本金」。我不知道有多少大法弟子的血汗錢也是這樣被騙掉了,反正修煉路上就是有各種迷障。
那天我和同修見面時,一抬頭正好看到一間某某理財人去樓空的商鋪,就隨口問同修:你那筆投資收回來了吧?她當時的年回報是10%左右,我一直勸她到期就收回來,別參與這些。她說:收回來了,其實那公司現在還活的好好的呢;不過我現在又投了一個新的項目,比那個還高呢,年回報24%。反正我投的又不多,已經投了快兩年了,一直在付利息,挺好的。我一聽不對,趕忙找地方跟同修坐下來好好聊了一下。
這個項目是以某省要建一個五星級旅遊景點為由,說當地政府很支持,土地等都特批,但是銀行不批建設資金貸款,所以謀求社會集資。同修說:人家從銀行拿不到貸款,我們這樣做也是支持實體經濟啊。後來我跟同修分析了挺久,先講中國有2000多個四星級景點,五星級旅遊景點就只有200多個,五星級景點沒有那麼容易批;再談到著名的上海迪斯尼樂園要回本也沒那麼容易;後來我又說:從我們財務人員角度考慮利息,如果是15%-18%以上的利息成本,除非是企業救急,大部份行業都是負擔不起的,很多企業的銀行貸款利率都在10%以下,上市公司的委託貸款利率(就是把閒錢貸款給其他公司)一般也不會超過15%。
我跟同修說:24%這麼高的資金成本還沒考慮銷售人員提成,根本不可能支撐這個項目,太危險了,多數就是用後面人的錢去付前面投資人的利息。
後來我發現同修的癥結除了對於項目風險不懂之外,還有就是她對於甚麼是高利貸沒有概念,同修說:銷售人員說了,24%的年利率如果打官司也是國家法律支持的。我腦子裏想起了師父的法:「作為一個修煉人就不能用常人的標準去要求了。常人說這件事情對,你就按照這個去做,那可不行。常人說好並不一定是好;常人說壞也不一定是壞。在道德標準扭曲了的時代,一個人做壞事,你告訴他是在做壞事呢,他都不相信!」[2]
於是就講出來同她交流,我還舉了一個例子:法律沒有禁止公司開發手機遊戲,但我們都知道這些東西是害人的,我們要以大法的標準來衡量。我說:銀行信用卡逾期還款罰息也不過年利率18%,你這個比那個還高,當然就是高利貸了。後來同修明白過來了,答應到期馬上把資金撤出來。
因為每個人的專業不同,不可能每個人都懂財務知識。我也覺得大法弟子在常人這種複雜的環境裏修,的確很不容易。你不買社會上的高息理財,不買信託產品,不炒股票,不買股票基金或有股票投資成份的債券基金,不願因背債而投資房產(個人從法中理解儘量不要為房產投資而無謂的背債,增加修煉難度;不是指同修們正常的改善住房需求),在常人的眼裏你就是個與社會格格不入,不會理財的傻子。
現在大陸貧富懸殊,兩極分化的現象越來越嚴重,常人都在忙於賺錢;特別是這些年大陸貨幣泛濫,購買力急劇貶值,大法弟子也面臨著證實法的付出、家庭開支、贍養老人、照顧子女等方方面面的壓力,想靠理財多賺一點,這種想法當然可以理解。但是作為大法弟子,我們很多事還是要用大法來衡量對錯,去看自己的心是怎麼動的,有沒有貪心在裏面?
至於怎樣算是高利貸呢?法裏面沒有明確指出來,下面談一下個人在自己所在層次的理解(個人體會不一定對,謹供大家參考):
銀行現在的理財產品大概是年回報4.5%-5%之間,那麼是兩倍於此還是三倍於此的個人回報算是高利貸呢?我認為大法弟子既然要修出為他,那麼就不能單從個人收益角度考慮,還應當從借款人的角度去考慮這個問題。比如說,你可以諮詢一下銷售人員,如果我今天不是買你的理財產品,而是問你們公司借款,各種費用總共年利率多少?(需要注意:這種公司問借款人的收費往往有多種名目,比如甚麼手續費,資金介紹費之類的,反正實質都一樣,其實都是利息)
個人認為,如果銷售人員告訴你是20%或以上,那麼你就要考慮一下了,你的資金參與是不是也成為了這個高利貸鏈條中的一環?雖然給你的年利息可能只有10%或者更低,但是因為有你成為資金提供方,最終資金以20%以上的利息貸出去,其實也是變相參與了這個高利貸項目。
我個人理解,這種金融平台就是打著幫助大眾融通資金的旗號,左手借入,右手借出賺利差,並不同於正常的實體公司的辛苦經營回報。有些年輕人去借錢是為了趕時髦買蘋果手機等,去借錢的實體公司拿到的也不是優惠利率貸款。
當然會有人說:你這個年利率20%有甚麼依據呢?如果是賭場裏面借錢,那個還要高很多呢。舉兩個參照吧,大家都知道信用卡其實也是寅吃卯糧,鼓勵大家提前消費來滿足各種慾望的產物,但是它的逾期還款罰息也只有年利率18%左右;有些外資銀行在大陸給個人提供的消費貸款等年利率在20%左右。但這兩者的利率在社會上、在網絡上也都有挺大的爭議。
對於這個問題,每個人會有自己的考量,我也只是談談自己的理解和想法,無意強加,總歸希望大家避免因貪小利而無意參與了高利貸,從而給自己的生活和修煉帶來不必要的麻煩。
師父在講法中講到:「最艱難時期你們都走過來了,我告訴你們早期的大法弟子、歷史上和我結過緣的,或者是隨師父來的,你們個個都算上,要想在常人社會中做點甚麼,你們個個都是億萬富翁,你們個個都是這個社會中的名人,你們個個都是很高階層的人。你們今生來當了大法弟子,那些都放棄了。你們要想發財,你們早就能發財,不要再為一點小利毀了自己生命的夙願。」[3] 我覺的每個人都會從這段法中有自己的所悟。
當然小利不只是上面談到的理財產品,充斥在生活的方方面面中。現在各個購物網站人為的製造各種節日,各種層出不窮的創業公司、各種手機應用都在以提供各種優惠的面目出現,不斷誘惑著、勾引著大家去消費,唆使你去佔便宜,去滿足購物和玩樂的慾望,去消耗你的寶貴時間。
有一段時間,每當我想打開購物網站買些可有可無的東西,我腦子裏就會冒出來師父的一段法:「凡是在常人社會中叫你去得到好處的都是魔」[4],我在學法中,也多次體會到師父在法中是教導我們在常人中「吃虧」而不是佔常人的便宜。
師父以無量的承受和無量的慈悲在為眾生包括大法弟子的得救延續著時間,我們應該更加嚴格要求自己,心思多放在做好三件事上。以上限於個人所在層次,不當之處請同修慈悲指正。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澳大利亞法會講法》
[2] 李洪志師父著作:《轉法輪》
[3] 李洪志師父經文:《世界法輪大法日講法》
[4] 李洪志師父著作:《轉法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