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九日下午四點多,金昌市法輪功學員朱蘭秀(女,六十二歲)、李玉珍(女,近七十歲)在香格裏拉住宅小區附近向人們派發二零一七年明慧日曆時,一個農民工看了看她倆發的日曆,又看了看她倆包裏裝的東西,心生歹意,指著香格裏拉小區門房安保哄騙說「那有個法輪功,去給他送。」她倆請他轉送,他執意要她倆送,朱蘭秀、李玉珍去送,看到那人在打電話。一會兒新華路派出所警察開車來將她倆綁架到新華路派出所,她倆包裏的東西都被一起搶走,她倆的自行車也被一起帶走。
十二月九日晚六、七點多,金昌市公安局國保處一直積極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李新華,到新華路派出所參與對朱蘭秀、李玉珍的詢問、威脅。夜晚十一點李新華等七人到朱蘭秀家抄家,逼著讓朱蘭秀老伴在搜查證上簽字。他們在所有房間裏亂抄、亂翻,家被抄得亂七八糟,沒抄到任何想要的東西,非常失望,又非常生氣。
李新華把朱蘭秀老伴拽到門口威脅說:「為甚麼家裏沒有東西,是不是有人提前告訴你了,你把東西轉走了!你認不認識陸鳳蘭(法輪功學員),是不是她告訴你的!」朱蘭秀老伴說:「我不認識,沒人告訴我,我家裏幾年了就沒東西。」李新華等硬逼著朱蘭秀老伴交出東西,老伴說:「沒有。」
李新華等不甘心,又到房間裏抄了個底朝天,還是甚麼也沒抄到。
一警察又逼著朱蘭秀老伴罵李洪志師父,威脅說:「你如果不罵,你也就是法輪功。」朱蘭秀老伴說:「你們共產黨就教人罵人,我平白無故罵人幹甚麼?我也幹過警察,我罵你行不行?」他們還不死心,又到小房去抄,還是甚麼也沒抄到。折騰到半夜十二點多才離開。
十二月十日晚七點,朱蘭秀、李玉珍被詢問、拘押二十七小時後,新華路派出所警察拉她倆到金昌市第二醫院體檢,警察強行將她倆手拽到身後抽血,又拉她倆到新華路派出所,強拉著手在取保候審單上簽字、按手印。晚八點,倆人被家人接回家。
二零一七年五月十五日上午十點左右,金昌市金川分局國保楊彥軍,開車帶著四、五個警察,到朱蘭秀家敲門騷擾,家中無人,楊彥軍野蠻的砸門。十六日下午三點多又騷擾了一次,十七日楊彥軍再次帶領警察騷擾了兩回。三天時間楊彥軍帶領五、六個警察持續對金昌市法輪功學員朱蘭秀騷擾。李玉珍家也未能倖免。
中共江澤民集團以「一言堂」的謊言宣傳誣陷法輪功,講清真相就成了修煉法輪功的學員們義不容辭的責任,受欺騙百姓聽真相是他們應有的權利,任何人都不應該被欺騙。
修真、善、忍無罪,講真相無罪,持有真相資料無罪。相反強迫法輪功學員放棄信仰,阻止法輪功學員講真相,甚至殘酷迫害法輪功學員才是天地不容、必遭惡報的大罪。希望國保警察早日清醒,儘快停止作惡,還法輪功學員信仰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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