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完真相光盤,又發了幾十份期刊,就在這時,一個穿便裝的人,飛快的跑到我跟前,把我手裏的期刊和包都搶走了。
包裏還有六七十份期刊,他還把已經發到別人手裏的也搶走了。我問他叫甚麼名字,他說他是公安局的。他不說話,不停的打電話,我說:「你是公安局的,連個名字都不敢報,你拿出法律條文來。」他說:「國家不讓煉,你還煉。」我說:「國家是誰?國家也得按法律和憲法辦事,國家的哪一條法律也沒有規定煉法輪功犯法。江澤民也不能代表國家,周永康、薄熙來迫害法輪功,不都進監獄了嗎?」
他沒啥說,就對圍觀的人說:「你看她迷的多深。」我說:「自修煉法輪功,我一身的病都煉好了,十八年來沒吃過一片藥。我從小就小兒麻痺,一條腿粗,一條腿細,一天摔倒五、六次。我還出過車禍,雙腿被摔成粉碎性骨折,動了兩次大手術(我挽起褲腿讓大家看我腿上的手術傷疤)。從車禍以後我就拄了雙拐,現在煉法輪功煉好了。」
這時警車來了,從車上下來五、六個穿警服的人,叫我上他們的警車。我不上,我就騎自己的三輪小電車。他們抓住我的車不讓我走,非問資料是從哪裏來的?誰給我的?我說資料從哪裏來的不重要,誰給的也不能告訴你們。我不能叫你們對大法犯罪,因為善惡是有報應的。這時看戲的人也不看戲了,都圍觀過來了。
我當時一點也不害怕,就給他們講真相、講大法的美好、講法輪功是教人心向善、道德回升的、是按真、善、忍做好人的,並且現在全世界有一百多個國家和地區都煉法輪功。香港、台灣也都是公開煉的,只有江澤民、周永康、薄熙來等一夥的不叫煉。我們發的真相資料,都是自己省吃儉用的錢,還要冒著被抓的危險去救人。警察們不讓我說。
一個警察過來,開著我的小電車,叫我坐在後面,把我帶到派出所後,讓我去屋裏等著,我不去。我抬頭看見對面牆上貼有派出所人員的照片和姓名,心想:我得把他們的名字記下。剛寫了兩個人的名字,騎我車的那個人到我跟前說:「阿姨,您回家吧!」我騎上電車就回家了。到家後才想起來,搶走的資料怎麼沒有要回來呢?
第二天,我就到派出所要我的期刊,值班的人說:「昨天不是我們的班,我們不知道,你到後天再來吧。」到第三天上午我來到派出所,同修們幫忙發正念,來到派出所值班室,看見正好是騎我車的人值班。我說:請把我的東西還給我吧。他說:「東西交給領導了。」我說:「你們一定得給我,要不給我,我就告你們搶劫罪。」他說:「等領導一回來就給你。」我問甚麼時候回來?他說一會兒就回來。
眼看中午十一點了,還沒回來,我擔心他撒謊不給我,就進屋對他說:「你知道真相資料有多珍貴嗎?那是救人的,一本資料就能救一個或幾個生命;如果你們把這些書毀了,就等於毀了很多生命。」
他說領導一回來就給我,你到外面等著吧。又等一會兒,開進院裏一輛車,從車裏下來的人直接上樓了。我又到屋裏問他們說,你看這輛車是不是你們領導的?他出來一看,直接就從車裏把資料拿出來,全部還給了我。
我知道這一切都是慈悲、偉大的師尊看護著我,還有同修們的相互配合,才有此結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