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五年十月六日上午十點鐘左右,我去扒山趕集買菜,被長江路派出所徐傳成、楊金寶等幾個便衣警察拍照,構陷發小冊子,綁架到派出所。簡單詢問後,關進一間小屋裏,在涼地上過了一夜。
第二天上午九點多鐘,五、六個警察把我拖拉到車上強行押送到普東看守所。我雙手扒著坐椅不下車,他們幾個人一齊上前,強行把我拖下車,並得意的說:「早就防備你不配合,所以來了這麼些人,拖不走就抬你走!」
他們把我弄到體檢室,叫醫務人員給我全面檢查身體。抽血,化驗、作B超、還檢查陰道等。最後量血壓,低壓都在180mmHg/kpa,看守所的醫務人員說:「不吃降壓藥,所裏不能要!」然後我看到他們就給了派出所的人一片黃色的小藥片,幾個警察像瘋了一樣立刻上來七手八腳把我摁住,並強行扒開我的嘴和牙,往我口裏塞藥片。我使勁抽回手,用力向外扒,他們就用力向裏塞,一門牙被弄活了,差點掉了下來。他們時刻看著我,可能懷疑怕一片藥不起大作用,又強行第二次給我吃藥。大約過了二十分鐘後,又給我量血壓,這時血壓降到了170mmHg/Ka.所長張騰、女警王麗等立刻抓著我的頭髮,把我雙手扭到身後,摁在椅子上,強行給我照像,折騰了好長時間。
我給他們講真相:勸他們不要追隨江澤民邪惡集團迫害法輪功,遭惡報!他們不聽,五、六個人把我抬起來,塞到警車裏,拉進監區裏,再把我從車上拖下來扔到監號裏。在監號裏,我給裏面的人講真相、勸三退。
第二天開始,監區把我抬到醫院去強行打吊瓶,每天四、五個,一直打了八天。從第七天又開始一天兩次給我灌食,然後再量血壓,一直到十月二十一日。他們一邊罵著我,一邊給我灌,我心裏又難受又噁心,牙被他們弄掉,從嘴裏吐出來,我被他們折磨的幾次都喘不過氣來,快要死掉了,身體出現很難受的狀態。打完吊瓶又強迫我吃藥,量血壓、檢查。冬天晚上去醫院天很冷,他們不讓多穿衣服,故意凍我,折磨我,一次被逼吃藥後,頭脹心跳的很厲害,無法睡覺,就對他們說:「我又沒有病,你們這樣折騰我,對得起自己的良心嗎?」
十月二十日,我被換到另一監號,一進監號,上來幾個女犯不由分說,就把我拖拉到廁所,剝光我的衣服,把我拖拉到廁所,摁在廁所地上,用大盆往我頭上潑水,我被水澆的喘不過氣來,憋的快要昏過去。
迫害持續了一年多。他們打掉了我五顆牙齒,原來一百五十多斤的我被他們迫害的還剩九十多斤,人都脫了相,渾身無力,雙腿不能正常行走。每次見律師、開庭,都是他們派人架著我去的。在第二次庭審時,我兒子幾乎認不出來我,在庭上號啕大哭。
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七日,我被非法判刑一年半,於二零一七年四月十七日回家。第二天,我去長江路派出所要我被扣押的手機、手錶、錢、鑰匙等物,警察張騰以取保候審為由拒不交還給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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