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五年五月十七日,蔣俊峰向最高檢察院控告江澤民,遭到當地610(專門迫害法輪功的非法組織)、國保大隊的綁架與迫害,被中共法院枉判五年,現正在河南鄭州男子監獄遭受著迫害。
學煉法輪功前後的變化
蔣俊峰於一九九六年七月開始修煉法輪功,按照師父教導的真、善、忍理念做人,身心得到了巨大改善。
學法輪功以前,雖然蔣俊峰幾乎年年被單位評為先進,曾參與競聘的兩個正科級部門(學生科、總務科)得票都是第一名,自認為人品還算不錯。但學了法輪功,蔣俊峰發現了自己其實有許多不足,與法輪功修煉的真、善、忍的準則還差的很遠很遠。學法輪功以前總是好高騖遠,把單位當成自己名利的爭奪場,誰惹著自己就會記恨對方,甚至有報復的思想。修煉法輪功後明白了真正的道理,開始學會真誠待人,不和別人勾心鬥角了。
以前做學生科長的時候,別人送禮不好意思拒絕,就收下了。學法輪功以後,當面實在推不掉的禮品,等對方走後,就打車將禮物送還對方。別人給的黃色光碟在蔣俊峰兜裏揣了二天,經過鬥爭又原封還了回去,即便後來到企業做了經理,生意夥伴在外地夜總會宴請,小姐送到身邊,別人咱不說,如果不修煉法輪功蔣俊峰是難以抵擋這些誘惑的。這也充份說明法輪功無論對個人或對社會是都是非常有益的。
蔣俊峰二十四歲那年,為制止校外青年對女生的騷擾,被砍傷住院,在例行檢查中,發現其肝上有一個血管瘤,醫生讓每三個月複查一次,以防病變。結果一年以後又變成了兩個。當時的蔣俊峰對生命和前途真的很迷茫。一九九六年蔣俊峰三十三歲,接觸了法輪功,才知道生命的意義以及更深更高的修煉內涵。同時也開始正面看待信仰基督、佛教、道教的人。學了法輪功,蔣俊峰才逐漸明白了人生的一些不為人知的真相。
煉功以後,蔣俊峰的身體也發生了大的變化,精力充沛,走路生風,從出生到大從沒有過如此奇妙的感覺,工作起來更加得心應手,血管瘤在後來的體檢中發現消失了。一九九八年九月國家體總抽樣調查法輪功修煉人一萬二千五百五十三人,疾病痊癒和基本康復率為77.5%,好轉者人數為20.4%,祛病健身總有效率高達97.9%。一九九八年下半年,以喬石為首的部份人大離退休老幹部對法輪功進行了數月的詳細調查後,得出「法輪功於國於民有百利而無一害」的結論。
多次遭迫害經過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一日蔣俊峰與另一位法輪功學員一起去北京反映法輪功真實情況,被平頂山市衛東區公安分局以「擾亂社會秩序」莫須有非法拘留十五天,回單位以後,迫於社會、家庭、單位壓力,蔣俊峰違心的對衛東公安分局講與「黨中央保持一致」,被當地電視示眾。
一九九九年十月底,蔣俊峰和其哥哥一起來到北京永定門「國家信訪局」(當時門口堵滿了全國各地截留上訪的公安人員),卻被早已等候在那裏的、破壞和擾亂民眾正常信訪的「公安」劫持,逼他們到大廳角落裏蹲著。他們失去了人身自由。工作人員給他們了一張信訪及身份登記表,他們寫了文章交給了信訪接待人員。隨後公安人員給平頂山市駐京辦打電話,當晚他們被關進市駐京辦事處。第二天,平頂山市職業技術學院保衛科傅耀民科長和平頂山市衛東分局政保大隊的陳大錄隊長等三人趕到,將蔣俊峰帶回本市,並直接送到市看守所非法關押。
在平頂山市看守所超期羈押三個半月後,蔣俊峰又被公安局以莫須有的「擾亂公共秩序」的可笑罪名送到平頂山市柏樓勞教所非法勞教三年。
二零零八年奧運期間,平頂山政法委以維穩名義到蔣俊峰打工所在地政法部門進行防控交接,導致蔣俊峰再次離職、失去生活來源。
二零一四年九月,因參與聘請專業律師為當地被判刑的法輪功學員做無罪辯護,被平頂山市建設路公安分局以莫須有罪名對控告人治安拘留十二天,經營的個體門店被610、轄區民警全天二十四小時監控,導致家庭面臨破裂。
在柏樓勞教所遭受的迫害
柏樓勞教所對堅定的法輪功學員,長時間強迫勞動,每天二十四小時有兩人包夾輪番值班,不讓學法、煉功,就是去廁所也有人監視,沒有任何行動自由,也不許親人看望。為了達到洗腦的目的,強迫從事高強度勞動,挖溝、挖地基、搬石頭、卸車皮等。
二零零零年冬天,天下著小雪,蔣俊峰等人被強迫到外邊清臭水溝,穿著三角褲頭,站在近一米深的臭水裏清淤泥,一幹就是半天,凍得身上直抖。在治理湛河工程中,蔣俊峰等人被強迫到河底清圍堰,將泥沙用編織袋一包一包地從河底背上河岸。警察站在旁邊,嘴裏不住地喊「快!快點!」稍有鬆懈,就遭毒打。
在精神和肉身雙重折磨下,蔣俊峰的身體每況愈下,高燒、不能吃東西,最後病危。二零零二年四月底,勞教所怕出人命、承擔責任,通知家屬領人。
家人見到蔣俊峰時,已認不出是他了。蔣俊峰已被迫害得骨瘦如柴,高燒不退,神智不完全清醒,耳聾,不停地咳嗽,生活不能自理。身高一米七十五、正處壯年的蔣俊峰瘦弱無力地躺在床上只是一小團。
回家後,父親和妻子送他到市第一人民醫院檢查。由於太虛弱,七十多歲的父親背著兒子上樓,攙著下樓,上下幾個來回,老人和他都累得氣喘噓噓,汗如雨下。檢查結果:肺結核、兩肺葉呈蜂窩狀,醫生驚愕問:「人怎麼成這樣才來?」答:「沒有條件,在勞教所不讓出來。」醫生問:「為甚麼?」答:「因為煉法輪功。」醫生沉默不語。
五月一日住進平頂山市結核病醫院,醫院下病危通知。五一長假後,蔣的父親去勞教所討說法,勞教所說:「不轉化,不管」;到衛東區610辦公室反映情況,要求解決醫療費問題,沒有人管;又到蔣的原單位平頂山市技校,仍沒結果。老人最後到律師事務所諮詢,人家說:「你這種情況,沒人管,告也告不贏。」
蔣俊峰這幾年的生活靠妻子近四百元的工資(還有一段時間下崗),艱難維持,根本無力支付高額的醫療費。住院三個多月,花費近三萬元,全是向親朋好友借。病情未得到控制,因經濟困難,要求出院,只好帶點藥回家。當時蔣高燒三十九度-四十一度。
蔣俊峰在醫院時,大部份時間是昏迷狀態,高燒,吐痰要人接,大小便不能自理,一天二十四小時需有人護理。白天由七十多歲的父親照顧,一天下來精疲力盡;妻子上班,一有空就到醫院,晚上護理他,每天只能趁空閉一閉眼,三個多月,整整一個夏天,在精神高度壓力,體力高度透支下,她也倒下了。
蔣剛出院回家後,生活仍不能自理,父親在他床前的地板上打地鋪,晝夜守護。這樣的情況下,政府人員們仍不肯放過。一天晚上,有兩個自稱是衛東區公安分局的人到蔣家,未出示任何證件就抄家,在屋裏亂翻。蔣的父親說:「你們一沒身份證件,二沒搜查證是違法。」不法人員說:「對法輪功抄家就不需要甚麼證件,手續。上邊說的,想怎麼樣就怎麼樣。」
蔣俊峰因治病,現仍背著三萬多元的債。因為不放棄信仰,單位不讓上班,靠打工維持生活。而他現在身體仍然不能幹力氣活,稍有運動就氣喘。
因訴江被中共法院枉判五年
二零一五年五月十七日,蔣俊峰向最高檢察院控告江澤民。從七月九日開始,平頂山政法610系統開始通過郵局對當地法輪功學員訴江情況進行摸排調查,截留訴江信件,並要求各單位對本部門參與訴江的法輪功學員嚴防死守,不准出現上訪事件。
八月二十四日,平頂山市國保大隊白某某帶領當地建設路分局國保人員及建設路辦事處610人員,到蔣俊峰經營的店鋪騷擾,在沒有出示搜查證的情況下,到處亂翻,四處拍照,發現相關的訴江文件、信件就如獲至寶,用相機拍個不停。當蔣俊峰要求他們出示搜查證、工作證、姓名、電話時,白某某拒絕出示。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二十五日,蔣俊峰在自家開的乾果店裏被綁架,被劫持到平頂山市拘留所,拘留證上寫的行政拘留十五天,在十二月七日被劫持到平頂山市郟縣看守所刑事拘留。
因為蔣俊峰被綁架,乾果店只剩八十多歲的老父親,無法經營下去,店裏被綁架者翻得亂七八糟,快過年了,剛進的貨只有廉價處理,這對蔣俊峰家無疑是雪上加霜。
二零一六年五月十七日在衛東區法院非法庭審,聘請的正義律師做了無罪辯護,震撼法庭內外。
八月三十一日衛東區法院依然枉判蔣俊峰五年,蔣俊峰不服判決,上訴平頂山市中級法院。市中級法院不顧蔣俊峰並沒有違法的事實,違法的下了個終審裁定:維持原判。不久,蔣俊峰被送往位於河南新密市的男子監獄遭受迫害。
其實,二零一六年八月三十一日衛東區法院的庭審現場,聘請的正義律師所做的無罪辯護詞,令公訴人、法官、陪審員等啞口無言,低下了頭,旁聽者也是受益匪淺,原來在真實的法律框架之下,法輪功學員的講真相行為不僅無罪,還有功於國家與人民,因為法輪功真相喚醒的是人的道德與良知,無論書刊雜誌,還是音像製品,都是勸善之言,怎麼會是「罪證」呢?不顧這些事實,仍然違心的枉判法輪功學員蔣俊峰,真的報應來時,那些參與者將來怎麼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