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六年八月七日晚,寧城縣五化鄉朝寶營子村法輪功學員朱國明、朱國志到本鄉鴿子山村發真相資料,近半夜十二點,被五化鄉派出所警察綁架到派出所,一直非法關押在派出所。
九日,朱國明、朱國志又被劫持到寧城縣看守所。在看守所非法關押了五個多月,這期間朱國明患了小腸疝氣病,疼痛難忍,就這樣他們竟然沒通知家屬,私自給做了手術。
朱國明、朱國志於二零一七年一月十九日又被非法劫持到赤峰第四監獄繼續關押迫害。朱國明被非法判刑三年,朱國志非法判刑三年半。
寧城縣公安局、檢察院、法院走這些司法程序的過程中都是非法的,沒通知家屬,都是在家屬不知道的情況下進行的,直到送到赤峰第四監獄。這些情況都是輾轉打聽得到的。
二零一七年三月二日家屬到赤峰第四監獄見到了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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