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秀美的丈夫遞交控告狀經過
三月九日前後,張秀美七十歲的丈夫李天長曾給青島市中級法院法官任道亮打電話詢問是否收到了律師遞交的上訴材料(申請二審開庭審理)?得到答覆:「收到了。」李天長要求依法裁判,善待大法和大法弟子。任道亮說:「二審不開庭了,因為一審已開過了。」
四月中旬,張秀美的丈夫李天長對相關辦案人員提出控告。四月下旬,李天長將控告狀通過快遞寄到青島市檢察院,第三天被退回,稱:「查無此人(檢察院檢察長)。」第二天,李天長坐公交車親自將控告狀交到青島市檢察院。步行三里多路,上午九點多,七十歲的李天長輾轉來到檢察院的接待處。
一個負責接待的小青年問:「有甚麼事?」一聽是法輪功學員的控告狀,小青年嬉皮笑臉地說:「你還有必要控告?」李天長堅定地回答:「當然有必要,你說的甚麼話?拿法律當兒戲?平度公檢法濫用職權、執法犯法,枉法裁判。我們現在對他們的裁定有異議,提出我們的建議;針對他們的違法犯罪,我們提出控告。事實都在裏邊,表也填好了。」小青年說:「這樣,我馬上打電話給平度,說我們接到了你的控告狀。」李天長義正詞嚴地說:「你為甚麼先給平度檢察院打電話?平度的相關辦案人員本身就是被告者。他們私闖民宅,顯然是違法的。平度公檢法、610狼狽為奸,檢察院和法院不調查,私自定罪。他們連姓名都不敢報,包括你們在內也不敢報姓名。顯然違背『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旁邊一個五十多歲的老頭說:「這是內部規定。」李天長問他:「錯誤的規定你也執行?甚麼叫公開?你連姓名都不敢公開,這是甚麼法律?」
李天長又對那個小青年說:「我老伴本身無罪,我控告的目的就是讓你們如實往上反映。你給我個回執,如果你沒有送達,我要追究,現在不都終身追究嗎?信仰無罪,上億人信仰法輪大法,善待大法一念,天賜幸福平安。」他們都靜靜地聽著,後來那個老頭躲到一邊,小青年尷尬地說:「沒法,咱吃這碗飯。我告訴你個電話,十天後你給舉報中心打電話,看看我們轉沒轉給舉報中心。你可以查詢。我們將相關信息輸入電腦,你可以拍照。但是我們沒有收據、回執給你。」
張秀美的律師已向中級法院遞交四份法律文書
五月三日上午大約九點四十分,張秀美委託的律師走進青島市中級法院會見法官任道亮。將近一個小時的會談中,律師指出:
一、本案搜查嚴重違法。搜查時明明已經控制了張秀美,可在搜查時沒有出具搜查證,也沒有要求張秀美到現場確認和清點涉案物品。搜查時沒有通知見證人到場見證。相關辦案人員已涉嫌非法搜查罪,張秀美的丈夫李天長已提出控告。違法取得的搜查筆錄、扣押決定書、扣押清單等證據不能作為證據使用。
二、偵查人員沒有要求張秀美到現場指認,也沒有對其同住家屬進行詢問。法庭上出示的物品沒有進行封存保管,沒有張秀美簽字認可。
三、張秀美患有嚴重的高血壓,血壓高壓一直在180以上,在看守所每天被強行服用降血壓藥。張秀美的兒子患有嚴重的精神分裂症,沒有生活自理能力,常年由張秀美照顧。從人道主義的角度考慮,也應當及時變更強制措施,給予取保候審。
四、我國法律沒有規定法輪功是×教(法輪功教人向善,中共是真正的邪教)。全球都歡迎法輪功,法輪功求真求善,是普世價值,可以說是宇宙真理。信仰無罪,張秀美應當無罪釋放。
張秀美的律師至今已向青島市中級法院共遞交了四份法律文書,分別是:《上訴狀》、《刑事控告書》、《信仰無罪 張秀美應予釋放 張秀美案二審初步辯護意見》、《要求排除非法證據,開庭審理,通知證人、鑑定人和偵查人員出庭作證的意見》。
當天下午大約一點五十分,律師進入即墨普東看守所會見張秀美。張秀美對法輪功的信仰很堅定。法官任道亮曾問她上訴的理由,她回答:「因為我沒有犯罪。」
目前,非法關押張秀美的監室裏大約有二十五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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