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山東省平度市祝溝鎮中共人員的暴虐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一二年十二月六日】(明慧網通訊員山東報導)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以來,山東省平度市祝溝鎮政府、派出所、司法及有關部門的不法之徒對法輪功學員實施群體滅絕性的迫害,非法抓捕、關押、酷刑折磨、虐待、誣判堅持信仰的法輪功學員。

警察們在無任何手續的情況下,不管白天、黑夜私闖民宅搶東西、搶現金。在江氏流氓集團的指使下,祝溝鎮黨委、派出所、司法、邪黨官員、惡警殘酷的執行對法輪功學員「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搞垮、肉體上消滅」的罪惡政策。

一九九九年七月,平度市祝溝鎮政府非法抓捕三、四十名法輪功學員,這些學員在被非法關押期間,遭到司法助理牟春陽、小潘、派出所所長姜玉明、指導員於濤、惡警呂永岩、張君強的殘酷迫害。

惡徒不准法輪功學員上廁所、不准睡覺,誰一閤眼就用小條抽,用穿皮鞋的腳踢。逼迫法輪功學員蹲馬步一個小時(多次),汗水濕透全身,男女關在一起,只給一個馬桶,大小便都在屋裏,剝奪法輪功學員們說話的權利。惡徒們非法關押法輪功學員三天三夜,逼寫不修煉的保證才放人。

一九九九年十一月,祝溝鎮八位法輪功學員去北京上訪,在北京被綁架,關在青島駐北京辦事處,被非法搜身,後押回當地政府關押。牟春陽、小潘、呂永岩、張君強對法輪功學員們拳打腳踢,強迫他們奴役勞動(打掃衛生、拔草),還不准睡覺、不准上廁所,白天黑夜提著褲子罰站,用這種方式逼迫學員們放棄修煉。公安又把法輪功學員鄭全花、王有忠非法拘留十五天。期滿後繼續押回政府。當晚政府副書記王永瑞強迫鄭全花、王有忠脫下棉衣、光著腳、雙手伸在雪裏蹲了四十分鐘(雪埋到腳脖處)。半夜十二點司法小潘又讓鄭全花只穿秋衣光腳蹲在雪裏一個小時(同上),還用小條抽。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九日晚上九點多鐘,司法助理牟春陽、小潘、任書記四、五人跑到祝溝鎮法輪功學員鄭全花的平房上趴著,九點左右鄭全花開燈正在上廁所,這群惡人兇狠的闖進來把鄭全花綁架到祝溝鎮派出所,當時正在睡覺的執法人員張發仁(已遭惡報)被驚醒後,狠毒的用椅子腿將鄭全花的臉打了十多下,打的鄭全花眼前發黑,看不清東西,整個臉變形。後來惡徒們又非法抓捕了且格莊陸林紅夫婦、張金發、史玉民夫婦、張樹江夫婦。派出所所長姜玉明、指導員於濤、惡警呂永岩、張君強對法輪功學員們拳打腳踢,打的學員臉上、身上青一塊、紫一塊,一直打到晚上近十二點。第二天又把他們押到祝溝鎮農機站繼續迫害,站長李蘇亮指使手下人將屋外潑上水,逼法輪功學員脫下棉衣光腳坐在潑水的水泥地上,因天氣寒冷,褲子和地凍在一起。他們把連格莊清水村的法輪功學員張淑芳、王清連綁在農機站的拖拉機上,在臉盆裏倒上水,逼他倆站在冰水裏,致使他倆凍得腳失去知覺,肌肉嚴重損傷,一個多月痛的不能入睡、不能下地,整天抱著腳,那種痛苦真是無以言表。

牟春陽、小潘、於濤、執法人員林付平、呂永岩、張君強、矯恆雨、小孫、宋可林等人為達到讓法輪功學員放棄信仰和罰款的目的,對學員加重了迫害,白天晚上不停的打。張君強將且格莊法輪功學員張金發綁起來,用烤紅的煤鉤烙張金發的前額,烙的吱吱的響,冒出煙和焦肉味,烙印很深。林付平氣洶洶的用電棍觸鄭全花的臉,電的她滿地打滾。

一天晚上,司法助理牟春陽、小潘,派出所呂永岩、張君強、矯恆雨、小孫、宋可林等人拿著法輪功學員的血汗錢花天酒地,個個喝的醉醺醺的來到農機站對法輪功學員大打出手,直到半夜十一點多鐘才住手。林付平因鄭全花交不上錢,竟夥同南黃同村書記李維昌(已遭報死亡)、文書王文平為她貸款五千元。逼法輪功學員每人交三千元,寫了不再煉功的保證書才放人。

祝溝鎮政府、公安從九九年至今從沒有停止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現將祝溝鎮法輪功學員被政府、派出所、司法罰的款、搶的東西公布如下(不完全統計):

◇且格莊村張金發、張升芳夫婦;花生23袋、電冰櫃1台、縫紉機1台、自行車1輛、小磅秤1個、被子、錄音機1台、電話、手電、電視2台、花生米1袋、現金6600元。
◇且格莊村陸林紅、張樹順:現金6000元、手扶車1輛、錄音機1台、大法書。
◇且格莊村史玉民、邴業花:現金3000元。
◇且格莊村王友香:現金3000元、手錶1塊(200元)、鐵鍋2個、大缸3個。
◇且格莊村張樹江、張樹英:現金6200元、車胎1捆。
◇且格莊張月美:現金18500元、電腦2台、電視1台、打印機2台、VCD2台、大法書。
◇連格莊張金敏:現金5500元、衛星鍋3個、發射器1個、MP3二個,在他本單位扣退休金3600元。
◇且格莊孫玉香;花生2袋、大鍋1個、現金3000元。
◇清水村王有忠、王春平:現金2000元、電視1台、電鑽1個、萬用表1個、電冰櫃1台、大鐵鍋1個。
◇清水村林廣玉:現金1000元
◇祝溝村盛淑莉:現金5000元、VCD1台。
◇祝西村盛松剛:現金5000元。
◇清水村王太榮:現金2000元。
◇清水村張成連:現金2000元。
◇清水村王恆暖:現金3000元。
◇石榴院丁麗;現金170元、手機3部、大法書、講法帶1套。
◇後劉村菊守民:現金3000元、電視1台、VCD1台、錄音機1台、講法帶、大法書。
◇石家劉河王洪美:現金500元。
◇祝溝村張堂江:現金5000元、拖拉機一輛。
◇石榴院村李曉芹:現金2000元。
◇路上村張型美:現金5000元。
◇1999年郭秀花在婆家臨沂市沂水縣歷黃莊村到北京證實大法,被罰款:2000元
發真相罰款:2000元,在看守所罰款:500元,2009年在娘家平度市祝家溝鎮山頭村因講真相罰款:5000元;因發真相資料被抓罰款:5000元,2012年被關押大山看守所:22000元;被搶東西:發射器12塊、大鍋5個、接收機6個、電腦2台、刻錄機1台、打印機4台、DVD光盤100張、MP3手電筒各2塊、光碟300張、電鑽1個、大法師父法像2張、大法書、福貼50張、橫幅80個。
◇余家屯村張蘭英:現金6700元。
◇劉河村程美芝:現金2700元。
◇南黃同村於海波、鄭全花:現金:14500元;把剛買的價值7000元的摩托車以3000元抵價,被1床,電風扇損壞。王雲英現金:13000元;李德志現金1000元;王同連現金1000元;戰同法現金1000元。
◇李家莊村劉明月現金1000元。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