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李定珍在《刑事控告書》中敘述遭迫害的事實:
修煉大法 頑疾盡消
一九八六年單位體檢,我被查出多種疾病:腎炎、心臟病、關節炎、乙肝並引起右側背部有拳頭大的物體下垂難受、四節腰椎骨質增生、第四腰椎骨折並移位。我還常年腹瀉。為治病我四處求醫,把家裏的錢都花光了,也沒有治好。
一九九三年,我有幸參加了李洪志師父在貴陽辦的傳功講法學習班,九天班辦完後,我感到身體從未有過的輕鬆。修煉法輪功數月,身輕體健,所有病狀不翼而飛,就連右側背部下垂物也沒有了。同時思想境界不斷提高,明白了按真善忍做人的真正道理,能做到打不還手、罵不還口,在利益上也不和別人爭鬥。自修大法以來,我身體健康、性格開朗,從未感到人生有如此幸福。深感恩師慈悲偉大,大法威力無窮,下決心跟師父一修到底。
發動迫害 日無安寧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以後,江澤民由於對大法的妒嫉和仇視,動用了整個國家機器,對大法和大法弟子進行瘋狂迫害。為了證實師父和大法的清白並獲得煉功的自由,我到貴州省公安廳上訪,我們按照真善忍做好人沒有錯,我要求政府在按照國家《憲法》規定的範圍內給我們信仰自由、煉功自由,沒想到他們以此為由,在沒有任何手續的情況下非法抄了我家。將我師父的法像無理搶走。我上訪無門,我只有用我的親身經歷來給善良的世人講清大法的美好,還師父的清白,並揭露電視上的造謠和誹謗。貴陽市白雲區豔山紅派出所為了阻止我講真相,對我和家人進行監控騷擾,就連我懷孕七個多月的女兒都不放過。
二零零零年,貴陽市白雲區公安局在沒有任何手續的情況下非法抄了我的家,連裝報刊的信箱都倒出來看。
二零零一年六月二十五日端午節上午九點多鐘,我在家準備過節之物,一警察來我家說找我說幾句話,把我騙到派出所,所長立即打電話給貴陽市公安局,市局來了幾個警察,又一次非法抄了我家,把我所有煉功坐墊和師父教功掛圖搶走,並給我戴上手銬綁架到貴陽市第二看守所非法關押。看守所日子真不是人過的,三十幾人擠在一個只有三、四十平方米的房間裏,吃喝拉撒都在一室,每天吃的飯中夾沙子,吃的是豬狗食,睡的是地板磚。
非法勞教 飽受摧殘
二零零一年八月二日,貴陽市公安局叫我簽釋放通知書,但並沒有放我回家,還非法判了我兩年勞教。
二零零一年十一月二十八日,看守所將我劫持到貴州省女子勞教所繼續迫害。獄警侮辱性非法搜身,在大庭廣眾之下強行檢查我的內衣內褲。
勞教所利用兩個吸毒犯對我進行包夾迫害,二十四小時監控我,強迫操軍訓、背軍規,把我關在二十多平方米的有三十多人的房間裏,每天與一個吸毒犯同睡在一張八十公分的床上,床小只能側著身子睡,不能翻身,長年累月難以安身。每晚還有一個犯人輪流值班看守,我的一切行動和思想行為都要做記錄。每天罰站軍姿七、八個小時,長期迫害站得我的腿腫脹發木沒有知覺。
勞教所規定一人每天只能上三次廁所,制定了解手牌,由包夾到幹部辦公室去領取,沒有解手牌是不准上廁所的。吸毒人員都說我們坐的是牢中牢。二零零二年十二月十四日早上我要解手,包夾說:牌子沒有輪到我們班,不讓解(因早上上廁所要一個班一個班輪流),直到下午三點多才讓我上廁所。
為了抗議強加在我身上的一切不合理的制度和迫害,我不站軍姿。警察叫我到辦公室去,我喊「法輪大法好」。當時就上來三個包夾捂住我的嘴,連拉帶扯的,把我從三樓拖到一樓辦公室門口,當時我幾乎窒息。警察叫我喊報告,我沒喊,這時上來十幾個犯人對我拳打腳踢,我右腿膝關節下被踢青發紫,然後幾個犯人把我的雙手反扭在背後推到小會議室強行站軍姿,並將我的雙腿踢攏由一個高大體肥的吸毒犯站在我的腳背上,使我疼痛難忍,有些犯人都流下了同情的眼淚。後來這十個腳趾關節瘀青很長時間。這種非人的折磨目的是要我放棄對真善忍的信仰,與法輪功決裂。
在勞教所一年三百六十五天大部份都是喝涼水,洗澡也是用涼水(冬天也不例外)。有涼水給洗已經是不錯的了。如果他們不高興幾個月也不讓洗澡。家裏送去的錢自己得不到花,全部由包夾代理。勞教所裏包夾是三個月一換,警察就指使老犯人教新犯人怎樣折磨和包夾大法弟子,說對法輪功要向對敵人一樣。
兩年刑滿時,勞教所要我寫總結,我不寫,他們叫吸毒犯寫並強迫我簽字,我不簽,就上來七、八個人把我按倒,強行拉著 我的手按了手印。
我無端遭受了兩年勞教迫害,經歷了非人的折磨。
騷擾不斷 家人受牽連
出獄後,警察還不放過我,刁難不給我辦戶口和身份證。由於沒有身份證和戶口,給我的生活帶來了不少麻煩。經多次去派出所交涉,後來派出所才給辦了戶口。二零一一年我搬了新家,要遷戶口,大山洞派出所以我煉法輪功為由不給我辦理,要我寫保證不煉法輪功才給我辦理,導致至今一直未遷戶口。
二零一二年四月十三日,貴陽市白雲區大山洞派出所和貴陽市公安局在沒有何手續的情況下再次抄了我的家,搶走了我的兩斤絲線,一張音樂光盤。
我被綁架的日子,是女兒最需要我的時候,作為母親,我不能陪在女兒身邊,反而讓她為我擔驚受怕,在月子裏終日以淚洗面,身心備受煎熬,精神受到很大的打擊。女兒在銀行工作,由於我的原因經常有派出所、社區人員上門騷擾,造成了她精神恍惚,工作經常失誤,多次賠款,使家裏的經濟受到很大的損失,造成了家裏生活困難。這些年來,時不時還有派出所、街道人員上門騷擾,特別是節假日、敏感日,就會有人監視、跟蹤等。
江澤民利用手中權力,綁架了整個國家機器和中華民族,挑起一場對法輪功修煉者的迫害,江澤民對法輪功的迫害,不僅傷害了我及我的家人,更使得整個中華民族的道德下滑,從中央到地方,黃賭毒,賣淫嫖娼無處不在,貪污腐敗層出不窮。為了像我這樣的家庭不再受到騷擾,為了中華民族的道德不再下滑,為了維護法律的尊嚴,捍衛我自己的合法權利,我必須拿起法律的武器,對江澤民提起刑事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