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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年冤判被撤銷 石家莊楊煥平又被構陷到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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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七年四月二十六日】(明慧網通訊員河北報導)河北石家莊市中級法院二零一六年十二月對法輪功學員楊煥平女士被枉判七年的上訴案,以部份事實不清為由,做出裁定:撤銷原判,發回橋西法院重審。現在構陷她的所謂「案卷」又已到橋西區法院。

二零一三年十一月十五日早晨七點多,行唐縣楊煥平及她丈夫張栓馬、還有她姐姐被行唐縣公安局龍州分局警察綁架、非法抄家。此次大綁架被稱之為「11.15事件」。

楊煥平因身體體檢不合格,辦取保候審,二零一五年九月八日,被石家莊市橋西區法院重判七年,隨後楊煥平向石家莊市中級法院提出上訴。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中級法院撤銷原判,發回橋西法院重審。

現年五十四歲的楊煥平女士修煉法輪功前,可以說是百病纏身,頭痛、胃腸消化不良、心律不齊、肝炎、腎病、牛皮癬、血壓高等多種疾病,被折磨的心煩意亂,因此脾氣也變得很暴躁。修煉法輪功後,楊煥平按照「真、善、忍」的標準要求自己去做一個好人,遇到矛盾找自己的不足,寬容對待別人,對婆婆百般孝順,對孩子教導有方,贏得了親朋好友的好評,身體那麼多的疾病也不知不覺間消失了,脾氣變好了,道德水準提高了,家庭也和睦了。

憲法規定信仰自由,可是,楊煥平就是因為堅持修煉法輪功做好人的信仰,從一九九九年被迫害至今,一家人遭受了難以想像的痛苦和恐懼!二零零零年,行唐縣公安局毫無理由的把楊煥平從家裏綁架,進行刑訊逼供,勒索罰款三千元後才放回家。當時楊煥平的兒子才四歲,女兒十一歲。二零零四年,楊煥平又一次遭到行唐縣公安局的迫害,被迫流離失所三個月。

二零一三年十一月十五日清晨,楊煥平在家中被行唐縣公安局副局長王錄軍和龍州分局的警察綁架並抄家(電話監聽),二零一四年三月被石家莊橋西區檢察院非法起訴,起訴人閻紅豔。二零一四年九月,石家莊橋西區法院對楊煥平進行非法庭審(庭長李立新),郭海月律師當場進行了無罪辯護。

二零一五年九月,楊煥平的姐姐接到橋西區法院的電話,要楊煥平去一下,簽個名,然後就回家(因為身體檢查不合格取保候審在家)。楊煥平和姐姐信以為真,九月十四日,她們一到橋西區法院,就被等候多時的橋西區刑警隊的白某某和另外一個警察送往石家莊第二看守所,打算進行非法關押迫害。經檢查身體還是不合格,就又退回。

二零一五年九月二十八日,橋西區法院對楊煥平非法判刑七年,而且判決書內容至少有兩處與事實有出入,首先,判決書上的口供與楊煥平當時真實的口供不符,當時根本沒有認罪;其次,律師進行的是無罪辯護,判決書上說律師進行的是有罪辯護,從輕判決。

相關單位和責任人(其他相關單位、責任人情況不詳,請補充)
1、石家莊市橋西區檢察院
地址:石家莊市紅旗大街233號 ,郵編:050090,
電話:(0311)66603128、(0311)87032000
辦公室 66603002
值班室 66603123
公訴人閻紅豔(行唐楊煥平案責任人)13315130517
2、石家莊市橋西區法院
地址:石家莊市橋西區新石北路166號,郵編:050000
紀檢舉報專線0311-83867087,
電話:83867041、83867095、83867020,
辦公室 83867092 值班室 83867000
值班前台66161059
刑一庭副庭長李立新電話83867048(行唐楊煥平案原法官)
刑二庭長趙靜83867030 83867045(現行唐楊煥平案法官)
3、石家莊市政法委防範辦:石家莊市普圓街2號 郵編:050021
程文才:防範辦(610)主任兼政法委副書記
金瑩:610副主任 13933118177
曹永軍:610副主任 13932122709
石家莊市政法委:石家莊市普圓街2號 郵編:050021
郭運興:政法委書記
張聚華:常務副書記兼維穩辦主任
孟建中:副書記劉勝市政府副市長 、市公安局局長
崔存利:市中級法院院長
陳曉明:市檢察院代檢察長
劉志奎:市司法局局長 13932130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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